曹魏政权利用士兵或召募百姓耕种荒地以保证军粮供应的一种措施.pdf
2页曹魏政权利用士兵或召募百姓耕种荒地以保证军粮供应的一种措施汉献帝建安元年(196)曹操(即魏武帝曹操)迁献帝于许(今河南许昌东),开始在许下屯田,当年得谷数百万斛曹操逐步把屯田制度推广到各州郡,于是所在积谷,仓廪皆满其时由于战乱,百姓死亡,土地荒芜,农业生产受到极大破坏割地称雄的大小地方势力,很多由于没有粮食而难于支持 袁绍的军队靠桑椹维持生存,袁术靠打捞水产过活屯田积谷使曹操在中原站住脚,打下了逐渐吞并其他割据势力、统一北方的经济基础屯田的土地,是国家掌握的公田大乱之后,土地大都成了无主的荒地曹操用国家能够掌握的这些荒田,实行了屯田制许下屯田的三年前,他收降青州黄巾军把其中的青壮年编入军队,利用其家畜、农具、资财在许下屯田,屯田的劳动力大约就是黄巾军的家属在屯田上劳动的农民称作屯田客,亦称典农部民屯田不属郡县,管理屯田的官员,称典农中郎将或典农校尉和典农都尉,典农中郎将或典农校尉相当于郡守,典农都尉相当于县令长全国的屯田,统一由大司农掌管屯田的基层单位是屯,屯设司马,每屯约有屯田客五十人从屯田官员的职称看,屯田军事色彩很浓,屯田客在兵法部勒下劳动,所以,屯田客名义上是招募来的,实际上有很大的强制性。
民屯之外还有军屯关于军屯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军屯是由士兵和士兵家属屯田掌管军屯的官,称度支中郎将、度支校尉、度支都尉,军屯也总归大司农管辖曹魏时期规模最大的军屯,是淮水南北两岸的屯田经常有四五万人,最多时有十万多人,且佃且守军屯大约是以营为单位,每营屯田兵约六十人另一种意见认为士兵屯田与士家屯田不同,士兵屯田是带甲之士在边境且耕且守,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全部由官府供给,收获物全部归官府占有;士家屯田是士家在内地屯田,特点是出战入耕,屯田士家具有兵家和屯田民双重身分,受双重剥削和奴役屯田的土地属于政府,屯田客和屯田士兵参加屯田,如同佃户耕种地主的土地;当时规定的剥削量是: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民屯的租额大约也是如此军屯中的士兵,一面屯田一面防守;屯田兵的家属有补充作兵的义务,民屯中的屯田客,只屯田纳租,不再负担徭役两汉以来,流民问题严重东汉中期以后,流民动辄几万人至几十万人黄巾起义就是从荆扬流民的发难开始的曹操实行屯田制度,不但解决了军粮问题,打下了统一北方的经济基础,而且也使土地和劳动力重新结合,解决了两汉以来的流民问题,恢复了农业生产曹魏的屯田,终曹魏之世前后维持了七十年(196~266) 。
咸熙元年( 264) ,政府下令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官皆为郡守、县令这次政令,似乎没有完全施行两年后,晋武帝司马炎于泰始二年(266)又一次下令罢农官为郡县三国对峙局面形成后北方社会相对安定,屯田区域范围内战争减少,过去的“且耕且战”发生变化, 屯田客耕种的身份比征战的身份更浓,屯田客长期从事于农业生产,他们征战的工作很少,这种情况实质上导致了屯田客变成了农民屯田制度是在战争时期,土地荒芜与农民流亡的地区中产生在它实行的几十年后北方的社会日趋安定, 屯田农民世代耕种,已于土著的农民一样,没有特设屯田官来管辖的必要,到公元 264 年咸熙元年曹魏政府下令废除屯田制,裁撤屯田官把屯田官改为郡县长官,屯田区变为郡县行政区域,屯田农民也成为一般的农民屯田客所受的剥削和压迫越来越严重,屯田客由开始逃亡到起义,屯田制以难以实行随着曹魏后期统治阶级日益腐化和贪得无厌,一些官僚大地主往往依仗权势,侵占屯田区的土地并强迫农民负担徭役,屯田客所受的压迫越来越严重,到了魏末晋初已比原来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屯田客和倎兵生产情绪日益低落,开始大批逃亡,不少流入世家豪族的庄园内,成为他们的佃客屯田制已发展到统治者无利可图的地步。
由于屯田制下剥削的日益严重,屯田客发动起义不断,屯田制已经很难实行了再加上屯田只是在战争时期土地荒芜与农民流亡的情况下产生的,在实行了几十年之后北方的社会已日趋安定,屯田农民世代耕种已与土著的农民一样,没有特设屯田官来管辖的必要了按照经济学的说法,建安屯田使有限的生产资源得到了高效率的分配使用汉魏之际,广大人民饥寒交迫,所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就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一方面大量流民食不果腹,一方面大片荒地无人开垦,而屯田制则可以把这些劳动力安置在国有土地上从事生产,从而充分利用了既定的生产资源再者,建安屯田解决了军粮供应问题军阀混战, 归根到底打的是粮草曹操军团积极地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屯田制度,不但粮草供应有了保障,而且大大减轻了农民运粮的沉重劳役负担建安时期之后,民屯多有演变,到了曹魏末年,这项制度对统治者来说已经无利可图,于是司马炎于魏咸熙元年(265年)宣布:“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实际上就是下令废止屯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