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国际结算期末知识点总结.pdf

40页
  • 卖家[上传人]:大米
  • 文档编号:575966209
  • 上传时间:2024-08-19
  • 文档格式:PDF
  • 文档大小:7.82MB
  • / 40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第一章国际结算票据( ★★★)第一节票据概述一、票据的含义广义的票据是指记载一定文字、代表一定权力的书面凭证,包括商业上使用的各种单据或凭证,如发票、提货单. 、栈单、仓单、保单等狭义的票据是专指依规定要式签发和流通的汇票、本票、支票等信用工具,是 以 支 付 ■定金额为目的就本章内容而言,流通票据是专指狭义票据票据是出票人委托他人或自己承诺在特定时期向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凭证,它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定证券,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二、票据的特性1、设权性票据开立就是设定票据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票据持有人的票据权利随着票据的设立而产生, 离开了票据就不能证明其票据权利 票据的转移要交付票据,权利的行使要提示票据2、要式性( requisite in form)票据是一种要式证券, 即票据的制作必须具备法定的必要形式和内容, 才可以产生票据的效力各国的票据法对这些必要项目都已作了详细规定3、文义性票据权利依据票据上文字的含义解释4、无 因 性 ( non-causative nature)票据是一种无因的证券, 即票据是否成立完全不受票据原因的制约 这里所说的原因是指产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因, 即只要票据具备法定要式, 债务人无权了解持票人取得票据的原因,应无条件支付款项,持票人也无须说明取得票据的原因。

      这一特点有利于票据的流通转让( 转让的方式见书) 5、流通转让性( negotiability)票据是一种可以转让流通的有价证券根 据 《 英国票据法》规定:除非票据上写出“ 禁止转让” 字样, 或有不可转让的意旨以外, 持票人以正当手段取得票据后, 都有权将其转让他人,且不必通知原债务人,对受让人而言接受票据即获得票据上全部权利6、金 钱 性 ( 或有价性)票据是以货币金额为付给标的物的有价证券 他必须以一定的货币金额表现并支付, 而不能用实物或其他形式替代7、提示性票据上的债权人( 持票人)请求债务人( 付款人) 履行票据义务时,必须先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如果持票人不提示票据,付款人就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8、返还性持票人得到付款人支付的票款时, 应将签收的票据交还付款人由于票据的返还性, 所以它不能无限期的流通,而是在到期I I被付款后结束其流通9、可追索性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票据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所有票据债务人追索三、票据的作用( 经济功能)1、结算功能( 含支付功能) :基本功能即票据作为一种支付工具2、信用功能:核心功能:其本身没有价值,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3、流通功能:作为支付工具可以减少现金的使用,并且通过背书可以连续转让,称为一种 重要的流通工具扩大了市场流通的手段。

      4、融资功能四、票据法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种类、票据形式及票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各种不同法律规范所表现出来的有关票据的规定狭义:关于票据的专门立法票据法的特性:强行性、技术性、统一性1、英 美 法 系 ( 以 1882年颁布施行的《 英国票据法》为代表)英国、美国、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属于英美法系2、大陆法系1930年法国、德国、瑞士、瑞典、拉美国家等二十多个国家在日内瓦召开国际票据法统一会议,签订了《 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 ,次年又签订了《 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 ,这两项法律合称为《 日内瓦统一票据法》 ,即形成了大陆法系两大法系主要内容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些分歧荚美法大陪法分类江聚是姜本塞据,派 生出本塞、支 票汇聚、 本塞一类,支塞另——美持票人权 利受前王权不JF艮伟U, 正 式特塞人才对塞据石完仝的 权 利只 赞 千 芋 书 旌 续 都 是 合 法的 寺 寺 票 人 ,相有弟仝的权 剂伪造蜚书从伪造西书的案字起名后手疗江票却彳再㈱有权利,受害人是镀编著伪造蜚书案字是无效的,共七当一人的背书5有效,受害人是破窃*形式簟件未感走必要项目, 彳襄求身明塞揖名称槐走了募据的维对必要项目,蜒少一项塞据就无效3、《 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 国际支票公约》4、我国的票据法五、票据权利和义务票据权利——依票据而行使的、以取得票据金额为直接目的的权利。

      票据义务——票据债务人依票据所载文义支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义务六、票据当事人票据关系的主体: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前手与后手1 , 出票人(drawer):发票人,主债务人2、付款人(drawee):受票人3、收款人(payee):受款人,抬头人4、背书人(endorser/indorser)5、承兑人(acceptor):承兑后成为主债务人6、持票人(holder)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第二节汇票 一、汇票的定义英 国 《 1882年票据法》 :A bill of exchang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signed by the person giving it, requiring the person to whom it is addressed to pay on demand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汇票是一项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由发令人签字,要求受令人凭票即付或在某固定日期或可确定的将来日期付出一定的金额给一特定之人或指定之人或来人《 日内瓦统一法》 :汇票需包含:( 1) “ 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命令(3)付款人(4)付款期限(5)付款地点(6)收款人(7)出票日期和地点(8)出票人签字我国票据法: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 汇票的内容( 一) 绝对必要记载项目1 > 写 明 “ 汇票”字样(exchange, draft)2、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uncondilional order to pay)(1)书面形式 ( 2)支付命令 ( 3)无条件性3、确定的金额(certain in money)4、付款人名称(drawee)5、收款人名称(payee)汇票上的“ 收款人”通常称为“ 抬头”汇票的抬头有三种写法:p52(1)记名式抬头pay to Smith (only不能转让)(2)指示性抬头(3)来人抬头6、出票日期( date of issue)7、出票人签字(signature of drawer)( 二) 相对必要记载项目1、出票地点(place of issue)2、付款地点(place of payment)3、付款期限(tenor)⑴ 即期付款汇票(At sight or on demand)(2)远期付款汇票:A.出票后定期(At a Fixed Period after Date)B .见票后定期(At a Fixed Period after Sight)C.定日付款(At a fixed Date) (3)延期付款定期汇票付款到期日计算( 1) 按日计算应遵循的准则:算尾不算头。

      即起算日不包括在内,而最后一天则是付款到期日同理,见票后定期汇票中的见票日、特定事件后定期汇票的事件发生日不应计入 2 ) 节假日顺延通过上述计算确定之到期日, 若恰逢节假日等银行正常的非营业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营业日 3 ) 月为日历月以月计算的不考虑每月的具体天数, 一律以相应月份中的同一日期为到期日, 若无同•日期,则为该月最后一天 4 ) 先算整月,后算半月,半月以15天计三、汇票的种类1、银行汇票( Banker' s Draft)商业汇票(Trade Bill)2、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光票(Clean Bill)3、即期汇票(Sight Draft,Demand Draft)远期汇票(Time Bill,Usance Bill)4、商业承兑汇票(Trader' s acceptance bill)银行承兑汇票(Bank' s acceptance bill)5、国内汇票(Inland bill)国际汇票(International bill)6、外币汇票(Foreign money bill)本币汇票(Home money bill)第三节票据行为票据行为( 票据的使用程序)狭义的票据行为是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作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即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

      广义的票据行为除上述狭义票据行为以外,还包括票据处理中有专门规定的行为,如提示、付款等行为票据行为也是要式的,必须符合票据法规定( 一) 出票(Issue)1 . 定义: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汇票交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汇票的出票行为是各项票据行为的开端,是基本的汇票行为相对地,其余的汇票行为则称为附属汇票行为2 . 行 为 :(1)出票人填写空白汇票(2)交给收款人 3 . 效力:( 1 ) 对出票人而言,其出票签字意味着:①担保该汇票将得到承兑,②该汇票将得到付款因此,在汇票得到付款人的承兑前,出票人就是该汇票的主债务人 2 ) 对持票人而言,便取得了票据上的切权力,包括付款请求权和遇退票时的追索权 二 ) 背书(Endorsement)1 . 含义:是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签名和记载有关事项, 并把汇票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 将汇票权利转让他人为目的的一种行为2 . 行为:(1)写成背书和交付(2)经过背书,汇票的权利即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3 . 当事人:背书人( 债务人) ;被背书人( 债权人)前手与后手4 . 效力:对背书人:(1)向后手担保前手签名的真实性和票据有效性(2)担保承兑和付款对被背书人:享有票据上全部权利第一背书人永远是收款人;最后一个被背书人永远是持票人5 . 背书种类以背书目的为标准,可以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

      1)转让背书是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通常背书都属这一类具体又分为:①完全背书是指记载了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双方名称的背书, 这是最正规的一种转让背书, 又称记名背书、正式背书、特别背书②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不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仅自己签章的背书,又称无记名背书、略式背书空白背书的票据继续转让的方式③有条件背书对被背书人享受票据权利附加前提条件但我国法律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例如: Pay to the order of B Bank On delivery of B/L No. 125④限制性背书即背书人在作成背书时在票据上写明限定转让给某人或禁止新的背书字样的背书例如: Pay to A Bank onlyPay to A not transferable( 2 ) 部分背书及分割背书只转让部分票据金额;将票据金额分割转让给儿个人 这种背书不起转让作用我 国 《 票据法》规定此类背书无效( 背书内容和背书行为均无效)背书应记载事项A:转让背书的记载事项①背书人签章②被背书人名称③背书的日期( 记载背书日期, 可以使票据关系当事人辨别背书的时间顺序以判断背书是否连续,以及背书人在背书时有无行为能力)依票据法,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B :非转让背书的记载事项除了以上三项转让背书应记载事项外,委托取款背书应记载“ 委托取款”字样,设质背书应当记载“ 质押”字样背书不得记载事项:①背书不得附有条件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国外可以有条件背书, 但这仅对背书人与被背书人起作用②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无效③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三 ) 提示(Presentation)1 、含义: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要求付款的行为2, 类型:即期汇票只须提示一次,即提示付款:远期付款有两次提示,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3、法律要求( 1 ) 规定的时间: 在规定期限内未作提示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2) 提示地点1 、含义: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明确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指示,于票据到期日付款给持票人的行为2、做法:由受票人在汇票正面空白处写上“ 承兑”二字, 签上本人姓名, 表示到期一定付款3、具体行为:一是写上“ 承兑”二字, 签上姓名, 加注具体承兑日期二是把经过承兑的远期汇票交还该提示者即收款人4 .效力:付款人承兑汇票后成为承兑人,表明他已承诺付款责任,愿意保证付款, 而不得以出票人的签字是伪造的、背书人无行为能力等理由来否认汇票的效力5 .需承兑的汇票种类( 远期汇票) :( 1 ) 见票后定期汇票( 2) 有 “ 必须提示承兑”字样的汇票6 、承兑的种类 ( 1)普通承兑(General Acceptance)也称单纯承兑,是承兑人无条件地表示承兑( 2)保留承兑( Qualified/Conditional Acceptance)也称不单纯承兑/ 限制性承兑,是指承兑的表示上附加了 一定的限制条件带有条件( 只有在交单后承兑)部分承兑( 只承兑800元)限定地点( 只能在某银行承兑)延长时间( HI票后2 个月付款的汇票4 个月付款)承兑应当是无条件的,因此,持票人可以视限制条件的承兑为拒绝承兑。

      假如持票人愿意接受限制承兑,则必须征得出票人和前手的同意,否则,出票人和前手即可以解除对汇票所承担的义务 五)付款( Payment)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付款, 经后者正当付款后, 这张汇票的债权债务关系随之解除1)付款人或承兑人支付( 2)付款到期日那天或以后付款( 3)要付款给持票人( 4)善意的付款( 不知道持票人的权利有何缺陷)付款人的其他注意事项:⑴合理的时间内付款 ( 2) 支 付 金 钱 ( 3) 足 额 付 款 ( 4) 注销票据( 六)拒付或退票( Dishonor)承兑提示时遭到拒绝承兑,或付款提示时遭到拒绝付款,都称退票或拒付拒绝证书( Protest) :是由拒付地点的法定公证人作出证明拒付事实的文件《 英国票据法》规定:外国汇票遇到付款人退票时持票人须在退票后一个营业日内做成拒绝证书 七)追索( Recourse)1、追索权:是指汇票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或出票人有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2、行使追索权的条件是:( 1)持有合格票据 2)尽责:只要汇票上没有" 免作拒付通知” 的记载,遇退票时持票人就应找当地公证人或法院等作成拒绝证书,同时应将退票事实和原因通知前手。

      守时:持票人作承兑提示或付款提示、作成拒绝证书以及将拒付事实通知其前手均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完成 3)发生拒付 八)保 证 ( Guarantee)1、含义:保证是指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背书、承兑、付款等所发生的债务予以偿付担保的票据行为2、做法:保证人在票据正面或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 Payment Guaranteed/Per Aval) 、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名称、保证「 I期并由保证人签字附条件的保证,保证有效,条件无效保证人所负的票据上的责任与被保证人相同保证使汇票的付款信誉增加,便于其流通 ( 九 ) 汇票的 贴 现(discount)持票人将已承兑但尚未到期汇票转让给银行或贴现公司, 后者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的行为票据买卖业务,资金融通业务贴现息计算:贴现息= 票面金额* [ 贴现天数/360(365)] * 贴现率汇票当事人及其权利责任(-)尚未进入流通领域以前的基本当事人:1 .出票人①rawer):是开立汇票,签发和交付汇票的人他在承兑前是主债务人,承兑后是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 1 ) 保证汇票凭正式提示,即将按其文义被承兑和付款;( 2 ) 并保证如果汇票遭到退票,他将偿付票款给持票人或被迫付款的任何背书人。

      2 . 付 款 人 (Drawee)他是接受汇票的人,又称为受票人,也是接受支付命令的人承兑前:因为付款人未在汇票上签名,他不是汇票债务人,不承担汇票- 一定付款的责任承兑后:当他对汇票承兑和签名以后,就成为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此时他应承担的责任是:按照他的承兑文义保证到期日自己付款3 . 收款人(Payee)是收取汇票的人,第一持票人是汇票的主债权人权利:享有债权,可以凭票取款;可以转让他人)进入流通领域后的当事人:1,背书人(Indorser)指收款人不打算凭票取款,而以背书交付的方法转让汇票,卖给他人收款人背书后成为第一背书人随着汇票的转让,还会有第二、第三……背书人,他们都是汇票的债务人对于汇票付款承担的责任是:保证汇票凭正式提示,即将按文义承兑和付款,并保证如果汇票遭到退票,将偿付票款给持票人或被迫付款的后手背书人2 . 被背书人(Indorsee)是接受背书的人是汇票的债权人3 . 参力口承兑人(Acceptor for Honour)当票据提示被拒绝承兑或无法获得承兑时,由一个第三者参加承兑汇票,签名于上, 他就成为参加承兑人,也是汇票的债务人当票据到期,付款人拒不付款时,参加承兑人负责支付票款。

      4 . 保证人(Guarantor)是一个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等做成保证行为的人他与被保证人付相同的责任5 . 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 是经过转让而持有汇票的人条件:前手真实;汇票票面完整;取得汇票时没有过期;不知道汇票曾被退票;不知道转让人的权利有任何缺陷;自己支付对价,善意地取得汇票 三)汇票债务人承担汇票付款责任次序:承兑前:出票人一第一背书人一第二背书人- - - -承兑后:承兑人一出票人一第一背书人一一第四节本票一、本票的定义英 国 《 1882年票据法》 :A promissory note is an unconditional promise in writing made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signed by the maker, engaging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本票是一项无条件的书面支付承诺,由 人做成,并 交 给 另 人 , 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在即期或在某一固定日期或可确定的将来日期, 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额给一特定之人或其指定之人或来人。

      本票基本关系人1、出票人即付款人( maker)2、收款人( payee)三、 本票的内容Due 11th July,1999Prom issory Note for GBP 8 00.00 London, 8th A pril,1999At 90 days after sight we prom ise to pay Beijing Art andCraft Corp, or order the sum of Eight hundred poundsFor Bank of EuropeLondon.signature四. 本票的必备项目( -)写 明 “ 本票”字样( 二)无条件书面支付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 四)出票人名称和签字( 五)出票日期 ( 六) 收款人名称五. 本票与汇票的区别1、基本当事人不同2、付款方式不同本票的出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是承诺式票据;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付款人无条件地支付给收款人的书面支付命令, 付款人没有义务必须支付票款,除非他承兑了汇票,所以汇票是命令式或委托式的票据3、包含的交易数不同本票包含一笔交易结算;汇票包含两笔交易结算4、本票不允许制票人与收款人做成相同一个当事人,汇票允许出票人与收款人做成相同一个当事人。

      5、承兑等项不同本票不须:( 1)提示要求承兑(2)承兑(3)参加承兑(4)发出一套汇票以上四条均有通常汇票由出票人签发一套,一般为两份正本,第一份写名“first of exchange) " ,第二份写明"second of exchange(2)”, 如果其中一份已凭以付讫款项,另一份便自动失效,所以,许多汇票均注明“ 付一不付二6、主债务人不同本票:出票人;汇票:承兑前,是出票人:承兑后,承兑人7、国际本票遭到退票,不须做成拒绝证书汇票则要求六、本票的种类商业本票: 工商企业为出票人银行本票:银行为出票人第五节 支 票 (Cheque)一、支票的定义英 国 《 1882年票据法》 :Briefly speaking , a cheque is a bill of exchange drawn on a bank payable on demand.Detailedly speaking, a chequ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thecustomer to a bank , signed by that customer authorizing the bank to pay on demand a sum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简单地说,支票是以银行作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详细地说, 支票是银行存款客户向他开立帐户的银行签发的, 授权该银行即期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额给一特定之人或其指定之人或来人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二、支票的内容 D u e 1 1 t h J u l y , 1 9 9 9C h e c k I . o n d o n ,3 1 s* J a n _ 1 9 9 9 N o . 1 1 1 1 1 1B A N K O K E U R O P EL O N D O NP a y t o T i a n j i n E c o n o n i i c & d e v e l o p m e n t C o r p - O i* o r d e ro f t h e s u m o f f i v e t h o u s a n d p o u n d s G P IX 5O O OF o r S i n n - B r i t i s h T r a d Q n g yL o n c l o ns i g n a t u r e三、支票的必备项目( -)写 明 “ 支票”字样( 二)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三 )确定的金额( 四)出票人名称及签字( 五)出票日期( 六 )付款银行名称四、支票与汇票的不同点1 . 支票是支付工具,只有即期付款,没有承兑,也没有到期日的记载。

      2 . 支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远期汇票承兑后的主债务人是承兑人3 . 支票只能开出一张,汇票可以开出一套4 . 支票的付款人一定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汇票的付款人没有这种规定5 . 支票可以保证付款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保证支票提示时付款,《 美国票据法》规定:受票行可应出票人或持票人的请求,在票面上写上“ 证 明 " ( CERTIFIED)字样并签字这张支票就成了保付支票商业信用转为银行信用汇票没有保付的做法6 . 支票可以止付,汇票承兑后即不可撤销7 . 支票有划线的做法,而汇票没有这种做法五、支票的种类1、按照收款人的不同分类当支票收款人是来人时:它就称为来人支票,又称不记名支票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 转让)当收款人是记名当事人时; 它被称为记名支票,取款时须山收款人签章后方可支取2、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分类当支票出票人是银行时, 表明一家银行做为顾客在另一家银行开立帐户, 从而开出的是银行支票当出票人是个人时,开出的支票称为私人支票3、按照支票是否保付分类按此可分为保付支票( Certified Cheque)和普通支票,即未经保付的支票4、根据支票的支付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前者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后者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5、按照支票付款是否有特殊限制或特殊保障分类或支票是否划线分类 可以分为划线支票和普通支票( 又称开放支票,未划线支票) 前者只能转帐付款,后者可以现金付款六、支票的划线1 . 定义:在票面上划有两条平行线,规定只能通过银行收款而不能由持票人直接提取现款2 . 有权划线人出票人和持票人3 . 划线的作用可以防止支票丢失或被偷窃而被冒领票款七. 支票的止付与拒付出票人撤销其开出的支票就是止付付款行对不符合要求的支票拒绝付款并退票就是拒付第六节票据风险、欺诈及其防范一、票据风险与票据欺诈票据作为国际结算中一种重要的支付凭证,在国际上使用十分广泛由于票据种类繁多, 性质各异,再加上一大多数国内居民极少接触到国外票据, 缺乏鉴别能力,因而在票据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风险票据欺诈:利用票据骗取他人资金、财物的行为二、票据的伪造及风险承担1、伪造出票人签字2、伪造背书三、票据欺诈的防范1 , 企业和个人2、银行在票据的风险防范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1、贸易成交以前,一定要了解客户的资信,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对那些资信不明的新客户以及那些外汇紧张、地区落后、国家局势动荡客户。

      2、对客商提交的票据一定要事先委托银行对外查实,以确保能安全收汇3、贸易成交前,买卖双方•定要签署稳妥、平等互利的销售合同4、在银行未收妥票款之前,不能过早发货以免货款两空5、即使收到世界上资信最好的银行为付款行的支票也并不等于将来一定会收到货款近年来,国外不法商人利用伪造票据及汇款凭证在国内行骗的案件屡屡发生, 且发案数呈上升趋势,对此不能掉以轻心第 二 章 汇款结算方式第二节汇款的种类及业务流程一、 电?匚 (T/T) (telegraphic transfer)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电报、电传或SWIFT委托付款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方式 ①汇款人填写电汇汇款申请书,交款付费给汇出行②汇款人取回电汇回执③汇出行发出加押电报给汇入行,委托汇入行解付汇款给收款人④汇入行收到电报,核对密押无误后,缮制电汇通知书,通知收款人收款⑤收款人收到通知书后,在收款联上盖章,交汇入行⑥汇入行借记汇出行帐户,取出头寸,解付汇款给收款人⑦汇入行将借记付讫通知书寄给汇出行,通知它汇款解付完毕借记付讫通知书汇 出 行客户的银行存款客户:增 加 ( 借方)减 少 ( 贷方)汇 入 行银行:增 加 ( 贷方)减 少 ( 借方)^ 匚 出 行减 少( 借 记 )二 . 信 汇 ( M/T)mail transfer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航邮信函通知汇入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方式。

      凡金额较小或需用不急的,用此种方式比较合适①汇款人填写信汇汇款申请书,交款付费给汇出行②汇款人取回电汇回执③汇出行制作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经过两人双签,邮寄汇入行④汇入行收到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 核对签字无误后, 将信汇委托书的第二联及第三四联收据正副本一并通知收款人⑤收款人凭收据取款⑥汇入行借记汇出行帐户,取出头寸,解付汇款给收款人 ⑦汇入行将借记付讫通知书寄给汇出行,通知它汇款解付完毕三票 汇 (D/D)banker' s demand draft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开立以其在付款地的联行或代理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自带到付款地去凭票付款①汇款人填写票汇汇款申请书,交款付费给汇出行②汇出行开立一张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③汇款人将汇票寄给收款人④汇出行将汇票通知书寄汇入行⑤收款人提示银行即期汇票给汇入行要求付款⑥汇入行借记汇出行帐户,取出头寸,解付汇款给收款人⑦汇入行将借记付讫通知书寄给汇出行,通知它汇款解付完毕电汇、信汇、票汇三种方式比较1 . 从支付工具来看,电汇方式使用电报、电传,或 SW IFT,用密押证实;信汇方式使用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用签字来证实;票汇方式使用银行及其汇票,用签字证实2 . 从汇款人的成本费用来看,电汇收费较高3 . 从安全方面来看,电汇比较安全4 . 从汇款速度来看,电汇最为快捷5 . 从使用范围来看,电汇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方式;信汇方式很少使用;票汇介于二者中间第三节汇款头寸的调拨和退汇一、汇款的解付与偿付1、汇款的解付是汇入行向收款人付款的行为。

      为了保证付款的正确, 解付行往往都很慎重, 特别是当汇出行的汇出汇款还未到达汇入行的帐户,此时解付行就是垫付了货款,因而更加慎重为了正确验定每笔汇款的真实性,解付行根据每种汇款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查验方法1)对于信汇方式:由于其没有票据,只有结算工具- 信汇委托书,这是汇入行所收到的唯一付款请求因此汇入行要仔细查验信汇委托书的真实性通常,信汇委托书上有汇出行有权签字人的签字,汇入行只需对照该银行在本银行预留的签字样本即可2)对于票汇方式:由于有银行汇票这一支付工具,因此,银行只要能确定汇票上的签字人数、级别、名称和预留的内容相符,汇票本身又合乎法定格式,如有背书则背书要连续往往就予付款较谨慎的做法就是等银行票汇通知书( 票根) 到达后, 再予查验 但这有时会造成付款延迟有些国家的银行为了防止伪造银行汇款, 甚至规定汇票金额超过某一限额,除了寄发票汇通 知书外,还要在汇票上加注密押⑶ 电汇电汇的安全性相对来说比信汇和票汇来得高 对于电报和电传, 解付行只需按约定核对密押即可而 Swift则具有自动解押功能,即其自动会和电脑中储存的密押相核对,而无需人工解押,也无需人工加上" 押付" 字样2、汇款的偿付汇款的偿付俗称拨头寸, 是指汇出行在办理汇出汇款业务时, 应及时将汇款金额拨交给其委托解付汇款的汇入行的行为。

      一般在进行汇款时,在汇款通知书上须写明偿付指示如汇出行和汇入行之间相互开有账户,则偿付较简单汇出行在汇入行有赈户,则只需授权汇入行借记其账户;汇入行在汇出行有账户,则汇出行在发出汇款通知书时须先贷记汇入行在汇出行的账户如果汇出行和汇入行之间没有建立直接的账户往来关系, 则需要其它银行的加入,以便代汇入行拨付或偿付资金给解付行, 及代解付行收款人帐户所偿收款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可能的途径:1、主动贷记类汇入行在汇出行开有账户,汇出行则在发出汇款通知书之前,主动将相应头寸贷记汇入行的账户,并在汇款通知书中注明,即写明如下偿付指示:2、授权借记类如果汇出行在汇入行开有账户,汇出行则应在发出汇款通知书时,授权汇入行借记相应金额在其处的帐户即其偿付指示为:3、共同账户行转账类在以上两种偿付类型中,资金转移就在两家银行之间发生,手续少,时间快,非常方便如果汇出行与汇入行之间没有上二类中提到的那种账户关系, 通常就通过他的两家银行的共同账户行,即在一家汇出行与汇入行都开有银行账户的银行进行偿付偿付指示如: “ Incover, We have authorized xx Bank ( 共 同 贝 氏 户 彳 亍 ) to debit our account and credit the above sumto your account with Ihem”。

      在这种偿付方式中,汇出行要同时通知两家银行,即汇入行和账户行,因此手续较多帐户行根据汇出行的通知转账后, 还要通知汇入行 这样, 一笔业务就需要有两个信息传递时间 二、汇款的退汇退汇:汇款人或收款人某一方,在汇款解付前要求撤销该笔汇款1、因收款人名称、账户、地址不清等原因而无法解付汇入款超过3 个月,银行将主动退汇;2、汇出行提出退汇的,若查明头寸确己收妥,且汇款未解付的,可办理退汇;若已解付,由汇款人直接与收款人联系退汇事宜;3、因收款人拒收要求办理退汇的,应山收款人说明原因,经银行查实同意,退还原汇出行电汇、信汇的退汇由汇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汇款回单,汇出行凭此向付款行要求退汇,待接到付款行同意退汇的答复并收妥汇款头寸后,方可办理退汇票汇的退汇在寄出汇票前,由汇款人持原汇票正本办理,由出票行注销原汇票,办理退汇手续汇票的挂失止付当汇票遗失、被窃,可以办理挂失止付由汇款人向出票行提出书面申请,出票行凭此向付款行发出挂失止付通知, 在接到付款行同意挂失或止付的回复后,再办理退汇或重汇若汇票在挂失、止付前或在途中付款行已办理解付,由汇款人承担损失第四节汇款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 )一、汇款的三种类型1、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预付货款是进口商( 付款人) 在出口商( 收款人) 将货物或货运单据交付以前将货款的全部或者一部分通过银行付给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再根据约定发运货物。

      出口商可以无偿占用对方资金,且不承担风险预付货款有利于出口商,不利于进口商2、货到付款(payment after arrival of goods)货到付款与预付货款相反, 它是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 立即或一定时期以后再付款给出口商的一种结算方式也被称为延期付款,或赊销(O/A)出口商的资金被占用,同时承担较大风险( 进口商不付款或不足额付款)货到付款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货到付款的类型⑴售定(be sold out)是进出口商达成协议, 规定出口商先发货, 再由进口商按合同规定的货物售价和付款时间进行汇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即 “ 先出后结” ⑵寄售(consignment)是指出口方将货物运往国外, 委托国外商人按照事先商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上代为销售, 待 货物售出以后,国外商人将扣除佣金和有关费用的货款再汇给出口商的结算方法3、凭单付汇或交单付现(cash against documents,CAD)凭单付汇是进口商通过银行将款项汇给H; 口商所在地银行( 汇入行) ,并指示该行凭出口商提供的某些商业单据或某种装运证明即可付款给出口商因为汇款是可以撤销的,在汇款尚未被支取之前,汇款人随时可以通知汇款行将汇款退回,所以出口商在收到银行的汇款通知后,应尽快发货,尽快交单,尽快收汇。

      交单付现对双方都有一定的保证作用,即对出口商和进口商都比较公平二、汇款方式运用的特点1、风险大预付贷款或货到付款依据的都是商业信用 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及货到付款的卖方来说, 一旦付了款或发了货就失去了制约对方的手段,他们能否收货或收款,完全依赖对方的信用,如果对方信用不好, 很可能银货两空 因而汇款只在国际贸易结算的一些特殊场合和情况下使用2、资金负担不平衡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及货到付款的卖方来说,资金负担较重,整个交易过程中需要的资金,几乎全部由他们来提供对于出口商来说,货到付款弄不好还会出现钱货两空的情况3、手续简便,费用少汇款支付方式的手续是最简单的, 就像一笔没有相对给付的非贸易业务, 银行的手续费也最少,只有一笔数额很少的汇款手续费因此在交易双方相互信任的情况下,或者在跨国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之间,用汇款支付方式是最理想的因此,汇款方式尽管有不足之处,但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还时有运用第三章托收结算方式第一节托收概述一 . 托收定义托 收 ( Collection)是出口方委托本地银行根据其要求通过进口地银行向进口方提示单据,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商业信用出口商主动催收款项,属于逆汇二、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1. 委 托 方 ( Principal)在托收业务中, 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方收款的人就是托收委托人, 因为是山他开具托收汇票的,所以也称出票人。

      委托人在贸易合同下的责任:按时按质按量装运货物;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 委托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下的责任:( 1)填写委托申请书,指示明确:( 2)对意外情况及时指示;( 3)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2 . 托 收 行 ( Remitting Bank)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托收' 也务的银行就是托收行由于托收行地处出口地国家, 将转而委托进口地银行代为办理此笔托收业务的汇票提示和货款收取事宜, 必须将单据寄往进口地代理银行,所以托收行也称寄单行托收行责任:( 1)审查委托申请书,核对单据;( 2)缮制托收委托书;( 3)按常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3 . 代 收 行 ( Collecting Bank)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为提示汇票、收取货款的银行就是代收行代收行的责任:( 1)审查委托书,核对单据;( 2)代收行有保管好单据的责任:( 3)及时反馈托收情况;( 4)谨慎处理货物4 . 付 款 人 ( Payer 或 Drawee)代收行根据托收行的指示向其提示汇票、收取票款的一方就是付款人,也是汇票的受票人付款人的责任:履行付款义务另外,提 示 行 ( Presenting Bank)是向付款人提示单据的银行。

      再者, 如果发生拒付的情况, 委托人就可能需要有一个代理人为其办理在货物运出目的港时所有有关货物存仓、保险、重新议价、转售或运回等事宜这个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在委托书中写明,称 作 “ 需要时的代理”( arepresentative to act as case-of-need) 委 托 ( 托收)申请书( collection application)( 一)定义:托收申请书是委托人与托收银行之间关于该笔托收业务的契约性文件, 也是银行进行该笔托收业务的依据 二)主要内容:1、托收的交单条件2、票款收妥后代收行汇交托收款的方式信 汇 ( M/T)或 电 汇 ( T " ) 3、关于远期付款交单是否委托国外代收行代为存仓、保险4、银行费用如何处理 一般是贸易双方各自负担本国银行的费用 但应明确是否如果付款人不支付代收行的费用提示行就不得交单5、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承兑,是否要做成拒绝证书6、明确在付款交单条件下,遇拒付时,对于货物的处理办法7、付款时间的附加规定这些附加规定包括:付款人延迟付款是否加收利息,提前付款是否给予贴息等等8、关于指定代收行的意见托收委托书/ 托收指示( collection order)( 一)定义:托收指示是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的、授权代收行处理单据的完全和准确的条款。

      所有托收单据必须附带托收指示, 除非托收指示另有授权, 代收行将不理会除向其发出托收的一方/ 银行以外的任何- 一 方/ 银行的任何指示 -)内容:托收指示的内容必须与托收申请书的内容严格一致,并应包括以下各项适用的内容:1、托收银行、委托人、付款人、提 示 行 ( 如有)的情况包括全称、邮政地址、电传、和号码等2、托收的金额和货币种类3、单据清单和每项单据的份数4、( 1 )取得付款或承兑的条款和条件 2 )交单条款5、要求收取的费用是否可以放弃6、要求收取的利息( 如有) ,是否可以放弃7、付款的方式和付款通知书的形式8、发生不符款、不承兑或未执行其它指示情况时的指示托收行在缮制托收指不书时, 应将交款指示明确、清楚地表达出来交款指不是托收行对代收行在款项收妥后如何汇交的指示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1、当托收行在代收行开立帐户时,贷记托收行账户联 户 行c o l l e c t i o n a d v i c e -------W H e n c o l le c t e d p le a s ec r e d i t o u r a /c w it h y o u u n d e r y o uc c a b l e / a i r m a i l a d v i c e t o u s .黄 ■ 己 邦L告 单 一 - 你 彳 亍 弊 户 已 初t货•三已出X算2、当代收行在托收行开立账户时,借记代收行账户3、当托收行在代收行之间没有开立账户时,托收行在国外X银行开立账户时,代收行将收妥款项汇交X银行,贷记托收行账户 雌户行开户行户打X森 欠 项 汇 至 你行登记转收行账户进口枇M攵打c o l l e c t 21 n d r e m i t p r o c - d s t o XH u n k f o r c r e d i t o f o u r H/C w i t ht l i o n i u i i d e r t h c i i ' c a l^ l c /s ir m a G la d ,v ic r o t o u » .赞记报单——你行阵尸已被赞记出口_ "攻. 打第二节托收的种类一、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1 .概念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据(主要指货运单据) 的托收。

      光票托收并不•定不附带任何单据,有时也附有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这种情况仍被视为光票托收光票托收的汇票,在期限上也应有即期和远期两种 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一般金额都不太大,即期付款的汇票较多2 .光票托收的程序(1)由委托人填写托收申请,开具托收汇票一并交与托收行;(2)托收行依据托收申请制作托收指示,一并航寄代收行3)对即期汇票,代收行收到汇票后应立即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如无拒付理由,应立即付款付款人付款后代收行将汇票交与付款人入账4)对于远期汇票,代收行接到汇票后,应立即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如无拒绝承兑的理由, 应立即承兑 承兑后, 代收行持有承兑汇票, 到期再作付款提示, 此时付款人应付款5)如遇付款人拒付,除非托收指示另有规定,代收行应在法定期限内作成拒绝证书,并及时将拒付情况通知托收行二、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卖方开具托收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主要指货物装运单据) 一起委托给托收行跟单托收也包括不使用汇票的情况实质要件:代表货权的运输单据 三、直接托收( Direct Collection)银行办理的托收也包括卖方/ 委托人使用自己银行的托收格式,以此作为向买方银行寄单的托收指示,同时向自己的银行提交一份副本。

      这就是直接托收托收格式中应表示:1、该托收遵循《 托收统一规则》( 522)2、该托收应被代收行视为是从寄单行收到的跟单托收的条件1、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远期付款交单(D/P at'"days after sight)2、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一) 即期付款交单程序( D/P at sight)( 二)远期付款交单程序( D/Pat xx day?s sight)( 三)承兑交单程序( D/A)托收的特点1、比汇款结算方式安全2、结算的基础仍是商业信用3、资金负担仍不平衡4、比汇款的手续稍多、费用稍高 第 三 节托收风险一、不同交单条件下的托收风险从信用角度看,托收是出口商凭进口商的信用收款,属于商业信用不同的托收种类其风险和损失的程度是不同的从跟单托收看,付款交单风险较小因为付款交单条件下,只要进口商未付款,物权凭证仍掌握在代收行手中,仍属于出口商所有但是, 这并不等于没有风险损失如果进口商不来付款赎单,则出口商仍要负担以下诸多损失:出口商的卖方贷款利息( 如果有) ;双程运输费用( 如果将货物运回本国处理) ;在进口国港口存仓、保险、支付代理人的费用( 如果货物寻求当地处理)以及货物临时处理而带来的价格损失、银行费用等等。

      承兑交单风险最大 因为承兑交单对于出口商来说在收到货款之前已经失去了对货物所有权的控制,将完全要依靠进口商的信用来收取货款了承兑交单的风险损失有:货款的损失、出口商的卖方贷款利息( 如果有) 、运输费用、办理各种单证的费用、银行费用等等假如托收委托书允许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则风险损失如同承兑交单光票托收的风险损失是托收款和银行费用二、托收风险的来源托收风险主要来自于:1、市场风险2、进口国环境变化的风险3、进口商经营能力的风险三、托收风险的防范1、了解进口国有关政策规定这些政策与托收业务关系交密切的主要是进口国家的银行( 代收行) 是否做远期付款交单业务以及如何处理这类业务的;进口国海关方面在进口手续、港口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进口国外汇管制方面的有关规定2、对进口商的调查,包括进口商的资信情况、经营规模等等第 四 章 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一节信用证概述一、信用证的产生托收基础上演变而来,克服了托收的缺陷, 银行作为第三者充当中间人和担保人,从而解决了进出口双方的顾虑信用证属于逆汇二、信用证( letter of credit,L/C) 的定义它是银行( 开证行) 根据买方( 申请人) 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 受益人) 开立的、 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简言之,信 用 证 是 一 种 带有条件的银行付款书面承诺信用证定义的理解1 .信用证的基本关系人2 . 付款承诺3 . 有条件:( 1) 信用证上规定要提交的货运单据 (2)一定的金额(3)规定的期限对付款的理解:C 1=1 )拿C t± 5 1=1 >, 亍矢 口 彳 亍⑴即期付款(2)对远期汇票的承兑(3)对延期付款提供保证(4)对货运单据的议付凭规定的单据( 1 )壬 要 单 据货 运 单 据商 业 发 票保 脸 单 据( 2 )附 属 单 据J装 箱 单 重 量 单海 关 发 票J 商 检 证 书三、信用证的业务程序( 信用证流转程序见P132)(1)买卖双方签定贸易合同;⑵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3)开证行接受申请开出信用证;(4)通知银行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5)出口商按信用证规定发货;(6)受益人向指定行交单;(7)指定行根据自己的义务付款,承兑或议付;(8)指定行向开证行寄单索汇或向开证行寄单并向偿付行索偿;(9)开证行向交单行或偿付行付款;(10)开证行通知申请人赎单:(11)申请人付款赎单; ( 1 2 )申请人提货四、信用证性质特点1、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信用证是银行与信用证受益人之间存在的一项契约,该契约虽然可以以贸易合同为依据而开立, 但是一经开立就不再受到贸易合同的牵制。

      银行履行信用证付款责任仅以信用证受益人满足了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为前提,不受到贸易合同争议的影响2、信用证结算方式仅以单据为处理对象信用证业务中, 银行对于受益人履行契约的审查仅针对受益人交到银行的单据进行的,单据所代表的实物是否好则不是银行关心的问题 即便实物的确有问题, 进口商对出口商提出索赔要求,只要单据没问题,对于信用证而言,受益人就算满足了信用证规定的条件,银行就可以付款3、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在信用证中,银行是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保证的,所以,一旦受益人( 出口商)满足了信用证的条件,就直接向银行要求付款,而无须向开证申请人( 进口商)要求付款开证银行是主债务人, 其对受益人负有不可推卸的、独立的付款责任这就是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的意思所在五、信用证业务中存在的契约关系( 1 )在开证申请人( 进口商)和信用证受益人( 出口商)之间存在一份贸易合同由这份贸易合同带来了对支付信用的需要 2 )在开证申请人和开证银行之间存在一份开证申请书由这份开证申请书保证了信用证下收进的单据和付出的款项将由开证申请人赎还 3 )在开证银行与信用证受益人之间则由信用证锁定信用证保证了信用证受益人交到银行的符合规定的单据将必定得到支付。

      六、信用证的作用1 .银行的保证作用对进口商来说, 信用证可以保证进口商在支付货款时即可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 并可通过信用证条款来控制出口商的性质、按量、按时交货对出口商来说,信用证可以保证出口商在履约交货后,按信用证条款规定向银行交单取款,即使在进口国实施外汇管制的情况下,也可保证凭单收到外汇2 .资金融通作用对出口商来说, 在信用证项下货物装运后即可凭信用证所需单据向出口地银行叙作押汇, 取得全部货款对进口商来说,开证时只需缴纳部分押金,单据到达后才向银行赎单付清差额如为远期信用证,进口商还可以凭信托收据向开证行借单先行提货出售,到期向开证行付款对于出口商的融资( 1 )打包放款:是出口商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以”致受益人的信用证”正本和" 销售合同”作为抵押品,申请此项贷款,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的进货、备料、生产和装运 2 )红条款信用证:在信用证上加列红色打字的预支条款授权指定议付行预先垫付信用证金额的一部分,放款给出口商,用于备货装运,待其交单请求议付时,以议付款项偿还垫款 本息,倘若出口商不能办理议付时,则垫款本息应由开证行负责偿还, 然后由它向申请人追索此款 3 ) 出口押汇:是以出口商的汇票及/ 或单据作为押汇行的抵押品,由押汇行垫款,付给出口商,然后将抵押品的汇票及/ 单据寄至开证行向其收取货款归垫。

      4 ) 汇票贴现:承兑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经指定承兑行审单相符,承兑汇票后,要求该行自己贴现提早把汇票净款付给受益人, 对其融资,承兑行寄单给开证行,并通知汇票到期日,等到到期日它就获得开证行的偿付,归还垫款对于进口商的融资( 1)进口押汇:开证行在收到开证申请人交来的货款之前对指定银行进行付款 2 ) 缴纳保证金的融资;( 3 ) 进口商要求延期付款;( 4 ) 专项贷款融资七、信用证的形式( 一 ) 信开本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电开本信用证:1、简电本(Brief Cable)2 , 全电本(Full Cable)3、SWIFT 开证八、信用证内容1 . 信用证类型;这是为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而拟定的2 . 信用证号码;开证行的信用证编号3 . 开证地点和日期;(1)开证地点是指开证行所在地2)开证日期是指“信开证”的邮寄信用证的日期4 . 有效日期和交单地点;如:98.04.06 at London; 98.12.17 in China有效地点应与指定银行所在地一致5 .申请人;6 . 受益人;7 . 通知行;8 . 金额;(1)金额应用大写和小写表示;(2)金额前加上 about、approximately、circa 等词语,允许有10%的增减幅度;(3)使用国际标准化组织指定的货币代号如: USD,GBP,DEM表示。

      9 . 信用证的使用;即信用证的可用性10 . 分批装运;在“允许“或“不允许”的方格标上“ X "11 . 转运:注 意 UCP500有关转运的定义,仅在情况适合时方可在“允许“或“不允许”前的方格标上“ X " 12 . 买方投保;仅在信用证不要求提交保险单据, 而且申请人表示他已经将要为货物投保时, 方可在此方格内标上“ X ”13 . UCP500中第四十六条所解释的装运;①避免缩写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缩写②避免模糊用语松散笼统的词语诸如Main Ports、West European Ports、Middle East Ports>Gulf of Mexico Ports和类似用语不应使用③装运国家现代运输技术和机构鼓励表示装运国家胜过表示特定装运港口④不是海港⑤信用证内规定个到达日期是不正确的14 . 货物的描述;①货物描述不要罗列过多细节,要简短通俗,多拟定常识性条款②货物数量前面有about、approximatelycirca或类似词语,则数量有10%增减付款如以重量、长度、容积作为数量,则有5%的增减幅度③货物价格条件参照和使用Incoterms 199015 . 单据描述;单据的顺序是:商业发票;运输单据;其他单据,例如:产地证明书、分析证明书、包装单、重量单等。

      要准确地说明单据名称、正本还是副本规定单据如果是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商业发票以外的单据时,信用证应表明出单人、单据措辞,或资料内容16 . 商业发票17 . 运输单据( 普遍的)①运输单据正面必须注明承运人或多式运输经营人的名称( 租船合约提单或专递、 或邮政收据除外) ②若指定国籍或国旗的船只装运, 信用证应规定什么单据用来表示符合那项要求, 不应列有非单据条件③避免规定:快船装运,或按班轮条件装运④不能规定运输单据带有“清洁已装船”的批注⑤银行不接受不清洁的运输单据18 . 运输单据( 特定的)①多式运输单据②海运/ 远洋提单③非转让的海运提单④租船合约提单⑤航空运输单据⑥公路、 铁路或内河运输单据⑦邮政收据、 邮寄证书或专递机构证书⑧运输行出具的运输单据19. 保险单据20 . 其他单据21 . 交单期限不应使用”过期单据可以接受"( Stale Documents Acceptable)的词语22 . 通知指示( 仅用于”致通知行的通知书” )通知行应注意当它通知信用证时,它是否保兑,有三种情况:①不要加上它的保兑②加上它的保兑③如受益人要求时它被授权加上它的保兑23 . 银行至银行的指示( 仅用于”致通知行的通知书” )开证行在此处规定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向何处、如何的、当何时获得偿付。

      例如: 借记我行账户开设在你行那里我行将贷记你行账户开设在我行这里向某行索偿24 . 信用证页数;开证行必须注明信用证开出的页数25 . 签字开证行在“ 致通知行的通知书”和 “ 致受益人通知书”上都要签字第 二 节 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信用证的当事人: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议付行保兑行,付款行,偿付行,承兑行,索偿行,寄单行,转让行1 .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是进口商(importer)、买方(buyer)、付款方(accounteeparty)o 有时开证申请人也称开证人(opener),他还是运输单据的收货人(consignee)此外有些国家的开证申请人被称为:holder,order,customer»开证申请人的双重身份决定了他必须同时受贸易合同和信用证业务代理合同的约束, 并享有相应权利进口商根据贸易合同的规定到其有业务往来的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提供开证担保并承担相关费用和及时赎单付款同时,有权取得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并得到合同规定的货物2 . 开证行(issuing bank,open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即是开证行。

      开证行也被称作授予人开证行是以自己的名义对信用证下的义务负责的 虽然开证行同时受到开证申请书和信用证本身两个契约约束,但是根据UCP 500第三条规定,开证行依信用证所承担的付款、承兑汇票或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的其他义务的责任, 不受开证行与申请人或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产生纠纷的约束开证行在验单付款之后无权向受益人或其它前手追索根据申请人的指示开立信用证,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在拒付时的适当处理同时,有权收取押金或取得质押、有权审单,单证不符有权拒付3、受益人(beneficiary)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受益人是出口商(exporter)或卖方(seller)受益人同时还是信用证汇票的出票人(drawer)、货物运输单据的托运人(shipper),也是信用证的收件人(addressee)受益人与开证申请人之间存在一份贸易合同, 而与开证行之间存在一份信用证 受益人有权依照信用证条款和条件提交汇票及/ 或单据要求取得信用证的款项受益人交单后,如遇开证行倒闭,信用证无法兑现,则受益人有权向进口商提出付款要求,进口商仍应负责付款这时, 受益人应将符合原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通过银行寄交进口商进行托收索款。

      如果开证行并未倒闭,却无理拒收,受益人或议付行可以诉讼,也有权向进口商提出付款要求受益人按合同发货并提交相符单据、 接受议付行的追索; 但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及要求修改信用证、有权向开证行及进口商收取货款4、通知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通知行是开证行在出口国的代理人通知行的责任是及时通知或转递信用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并及时澄清疑点 如通知行不能确定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即无法核对信用证的签署或密押, 则应毫不延误地告知从其收到指示的银行, 说明其不能确定信用证的真实性 如通知行仍决定通知该信用证,则必须告知受益人它不能核对信用证的真实性通知行对信用证内容不承担责任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议付是信用证的一种使用方法 它是指由一家信用证允许的银行买入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和单据,向受益人提供资金融通议付又被称作“买 单 " 或 “押汇" 买入单据的银行就是议付银行具体做法是, 议付行审单相符后买入单据垫付货款, 即按票面金额扣除从议付日到汇票到期之日的利息,将净款付给出口商在信用证业务中, 议付行是接受开证行在信用证中的邀请并且信任信用证中的付款担保, 凭出口商提交的包括有代表货权的提单在内的全套出口单证的抵押, 而买下单据的。

      议付行议付后,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如果开证行发现单据有不符信用证要求的情况存在,拒绝偿付,则议付行有向受益人或其它前手进行追索的权利有权不议付,如果议付要严格审单6、保兑行(confirming bank)保兑行是应开证行的要求在不可撤销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 通常由通知行做保兑行 但是,保兑行有权做出是否加保的选择保兑行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责任 保兑行一旦对该信用证加具了保兑, 就对信用证负独立的确定的付款责任如遇开证行无法履行付款时, 保兑行履行验单付款的责任 保兑行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偿,因为它是为开证行加保兑的保兑行付款后无权向受益人或其它前手追索票款7、承兑行(accepting bank)远期信用证如要求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的, 会指定一家银行作为受票行,由它对远期汇票做出承兑,这就是承兑行如果承兑行不是开证行,承兑后又最后不能履行付款,开证行应负最后付款的责任若单证相符,而承兑行不承兑汇票,开证行可指示受益人另开具以开证行为受票人的远期汇票,由开证行承兑并到期付款承兑行付款后向开证行要求偿付8、付款行(paying bank)付款行是开证行的付款代理人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另一家银行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 这银行就是付款行。

      它可以是通知行或其它银行如果开证行资信不佳,付款行有权拒绝代为付款但是,付款行一旦付款,即不得向受益人追索,而只能向开证行索偿9、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偿付行是开证行指定的对议付行或付款行、承兑行进行偿付的代理人为了方便结算,开证行有时委托另一家有账户关系的银行代其向议付行、 付款行或承兑行偿付, 偿付行只有在开证行存有足够的款项并受到开证行的偿付指示时才付款偿付行偿付后再向开证行索偿偿付行的费用以及利息损失一般由开证行承担偿付行不受单和审单,因此如事后开证行发现单证不符,不能向偿付行追索如果偿付行没有对索偿行履行付款义务,开证行有责任付款第二节信用证的种类 ( -)光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 二)不可撤销与可撤销信用证( 三)保兑的与不保兑的信用证( 四)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 五)预支信用证( 六)可转让信用证( 七)背对背信用证( 八)对开信用证( 九)循环信用证( 十)软条款信用证一、按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单据凭跟单汇票或仅凭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信用证是跟单信用证仅凭收据或汇票即可付款的信用证是光票信用证国际贸易中使用的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二、按信用证的性质划分根据开证行对所开出的信用证所负的责任来区分, 信用证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在 《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500)第六条中规定,信用证应明确注明是可撤销的或是不可撤销的如无此注明,应视为不可撤销的这与UCP422是有所区分的 1 )可撤销信用证( revocable L/C)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在开证之后, 开证行无需事先征得受益人同意就有权修改其条款或者撤销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缺乏保障的虽然可撤销信用证有上述特征,但是,根据UCP500第 八 条 ( B)项规定,即便是可撤销信用证, 只要受益人已经按信用证规定交单, 指定银行已经凭单证相符做出付款、 承兑或议付,那么,信用证就不可再行撤销或修改了 二)不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未经开证行、保 兑 行 ( 如有)以及受益人同意,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比较可靠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有如下特征:1、有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对于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而言, 在其规定的单据全部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 符合信用证条款和条件时,即构成开证行按照信用证固定的时间付款的确定承诺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是:( 1)对即期付款的信用证——即期付款 2)对延期付款的信用证——按信用证规定所确定的到期日付款。

      3)对承兑信用证——a.凡由开证行承兑者,承兑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并于到期日支付票款;b.凡由另•受票银行承兑者,如信用证内规定的受票银行对于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不予承兑, 应由开证行承兑并在到期日支付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或者,如受票银行对汇票已承兑,但到期日不付,则开证行应予支付:( 4 ) 对议付信用证——根据受益人依照信用证出具的汇票及/ 或提交的单据向出票人或善意持票人履行付款,不得追索 2、具有不可撤销性这是指自开立信用证之日起,开证行就受到其条款和承诺的约束如遇要撤销或修改,在受益人向通知修改的银行表示接受该修改之前,原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依然有效当然, 在征得开证行、保兑行和信用证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也是可以撤销和修改的三、按是否有另一家银行对之加以保兑划分( -)保兑信用证一份信用证上除了有开证银行确定的付款保证外, 还有另•家银行确定的付款保证, 这样的信用证就是保兑信用证保兑行对信用证所负担的责任与信用证开证行所负担的责任相当 即当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提交到保兑行或任何一家指定银行时在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情况下则构成保兑行在开证行之外的确定承诺。

      保兑的信用证的特点是:( 1)有开证行和保兑行双重确定的付款承诺 2)保兑行的确定的付款承诺 二)不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是未经另一家银行加保的信用证即便开证行要求另一家银行加保,如果该银行不愿意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则被通知的信用证仍然只是一份未加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的特点:只有开证行一重确定的付款责任( 三)沉默保兑沉默保兑指的是虽然开证行并未授权指定银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 而指定银行加具了它的保兑的情况这种保兑代表了保兑行和受益人之间的协议,仅对受益人和保兑行有效四、按兑现方式划分□ 即期付款信用证by payment at sight□ 延期付款信用证by deferred payment at:□ 承兑信用证 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议付信用证by negotiation( -)即期付款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即期汇票、 或不需即期汇票仅凭单据即可向指定银行提示请求付款的信用证付款行可以是出口地银行,也可以是开证行以前者为付款行,该行付款后无追索权;以后者为付款行,作为议付行的出口地银行付款后有追索权即期付款信用证的特点:交单付款即期付款信用证对各当事人的影响( 二)延期付款信用证不需汇票,仅凭受益人交来单据,审核相符确定银行承担延期付款责任起,延长一段时间,及至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

      在业务处理上,延期付款信用证与承兑信用证类似,所不同的是受益人不需要出具汇票,只需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到指定银行; 指定银行在验单无误后收入单据, 待信用证到期再行付款延期付款信用证由于没有汇票, 也就没有银行承兑, 对于受益人来说明显的不利处在于无法 象承兑信用证那样去贴现银票 如果受益人急需资金而向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利率比贴现率高,可见不利于企业对资金的利用 三)承兑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对于受益人开立以开证行自己为付款人或以其他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在审单无误后,应承担承兑汇票并于到期日付款责任的信用证具体做法是:受益人开出以开证行或指定银行为受票人的远期汇票, 连同商业单据一起交到信用证指定银行;银行收到汇票和单据后,先验单,如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则在汇票正面写上“ 承兑”字样并签章,然后将汇票交还受益人( 出口商) ,收进单据待信用证到期时, ,受益人再向银行提示汇票要求付款,这时银行才付款银行付款后无追索权 四)议付信用证议付行议付或购买受益人在信用证项下交来的汇票/ 单据,只要这些汇票、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就将被开证行正当付款,这种信用证即为议付信用证信用证议付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受益人开具汇票, 连同单据一起向信用证允许的银行进行议付, 议付银行则在审单后扣除垫付资金的利息, 将余款付给受益人。

      然后议付行将汇票与单据按信用证规定的方法交与开证行索偿议付行是票据的买入者和后手,如果因单据有问题, 遭开证行拒付,其有权向受益人追索票款这是议付行与付款行的本质区别议付信用证下受益人开出的汇票有即期和远期之分即期汇票的情况是:受益人开立以开证行为付款人、以受益人( 背书给议付行)或议付行为收款人的即期汇票,到信用证允许的银行进行交单议付;议付银行审单无误后立即付款,然后将汇票和单据寄开证行索偿远期汇票的情况是: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到信用证允许的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无误后,将汇票、单据寄交开证行承兑,开证行承兑后,寄 出 “ 承兑通知书”给议付行或将汇票退给议付行在进口地的代理行保存, 等汇票到期时提示开证行付款, 款项收妥后汇交出口商如果出口商要求招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则议付行在进口地的代理行可将开证行的承兑汇票送交贴现公司办理贴现,出口商负担贴现息但是,议付行未买入单据,只是审单和递送单据,并不构成议付五、预支信用证( Anticipatory L/C,Prepaid L/C)是在该证列入特别条款授权保兑行或其它指定银行在交单前预先垫款付给受益人的一种信用证预支信用证也称为红条款信用证,即凭包含一个“ 红”条款的信用证提供信用贷款。

      红条款信用证通常包含一个特别条款, 授权议付行/ 通知行或保兑行或其它银行在交单前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金额预支给出口商红条款信用证必须是不可撤销的预支信用证主要用于出口商组货而资金紧张的情况, 所以这种信用证的预支是凭受益人光票和按时发货交单的保证进行的,有些信用证则规定受益人要提交货物仓单作抵押根据预付金额,分为全部预支和部分预支信用证六、按是否可以转让划分可转让信用证( transferable credit) :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 第一受益人) 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 将该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 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凡未注明可转让字样的, 一般的信用证都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non-transferable credit) (-)可转让信用证的定义包含了如下几层意思:1、可转让信用证适用于中间贸易可转让信用证适用于以卖方作为中间商人,向买方成交的交易,卖方再去寻找供货人将已成交的货物发给买方,这里,卖方是第一受益人,供货人是第二受益人2、只有被明确注明“ 可转让" ( Transferable)字样的信用证才可以被转让3、只能转让一次但是第二受益人将信用证转回第一受益人不在禁止之列。

      4、信用证的受益人有权要求转让5、办理转让的银行是信用证指定的转让行第•受益人必须通过转让行办理信用证转让业务,不能由第一受益人自行转让信用证给第二受益人6、转让的金额可以是部分的,也可以是全部的7、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一个或几个可转让信用证能否分割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 应视信用证是否允许分批装运 若允许分批装运,便可以分割转让给数个第二受益人,且每个第二受益人仍然可以办理分批装运8、除少数条款,信用证只能按照原证规定的条款转让9、根据UCP500规定,即使信用证未表明可转让,并不影响受益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将信用证项下应得的款项让渡给他人的权利 但仅是款项的让渡, 而不是信用证项下执行权力的让渡七、背对背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是指一个信用证的受益人以这个信用证为保证要求一家银行开立以该银行为开证行,以这个受益人为申请人的•份新的信用证也称转开信用证其中的原始信用证又称为主要信用证,而背对背信用证是第二信用证用途:主要用于中间商的贸易活动背对背信用证的特点:1 . 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并非原始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意旨2 . 背对背信用证与原证则是两个独立的信用证,同时并存3 . 背对背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不能获得原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只能得到背对背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4 . 开立背对信用证的银行就是该证的开证行, - 经开立,该行就要承担开证行责任八、对开信用证对开信用证是以交易双方互为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金额大致相等的信用证对开信用证中,第一份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就是第二份信用证的受益人;反之,第二份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就是第•份信用证的受益人 第二份信用证也被称作回头证 第一份信用证的通知行一般就是第二份信用证的开证行生效方法:1、两份信用证同时生效2、两份信用证分别生效对开信用证广泛用于易货贸易、来料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九、循环信用证1、定义: 一种信用证规定该信用证的使用方法是带有条款和条件,使其不许修改信用证,而能够更新或复活这种信用证就是循环信用证2、用途:在进出口买卖双方订立长期合同,分批交货,而且货物比较大宗单一的情况下,进口方为了节省开证手续和费用,即可开立循环信用证3、种类:( 1)按时间循环使用的循环信用证 2 ) 按金额循环使用的循环信用证 十、软条款信用证信用证条款中包括•个或一些灵活条款,这些条款弹性很大,足以改变信用证的性质常见的软条款类型第 三 节 信用证实务一、信用证的开立( -)信用证的开立基础当进出口人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时, 应同时在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对信用证的开出时间、开证行、信用证的种类、金额、到期日和到期地点等作出明确规定。

      另外,买卖合同中应认真订好其它条款, 譬如:品质条款、数量条款、包装条款、装运条款、保险条款、检验条款等,因为这些条款都会在信用证中反映出来1、合同规定开证时间如:“ 在装运月份前X X X 天开到出口人” 、“ 不迟于X 月 X 日开到出口人” 2、关于信用证的开证行如:规定信用证应“ 通过出口人可接受的银行开立” 3、关于信用证的种类:在合同中规定信用证是即期的、远期的、是否需要汇票、是否需要加具保兑,是 否 “ 可转让” ,是否需要预支或部分预支等4、关于信用证金额:信用证金额是开证行承担责任的最高金额在实践中,信用证金额一般规定为发票价值的100%o 如买卖合同中对装运数量订有“ 约”数 或 “ 溢短装条款”的,则应要求进口人在信用证中规定装运数量多交或少交的百分率或注明“ 约” 数,同时对信用证金额作相应的增加或在金额前注明“ 约”数("ABOUT” 字样) 5、关于到期日和到期地点:开证行承担责任的期限应该明确到期地点是指一个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的地点或除了自由议付信用证外的一个议付交单的地点 一般应规定信用证的有效地点为出口人所在地银行 -)进口人申请开证进口人应该在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向本地的出口人可接受的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开证申请人应做的工作包括:1、填写开证申请书应特别注意:信用证中所列内容应与买卖合同条款一致;不得将与信用证无关的内容和合同中过细的条款写入开证申请书中;不能将模糊的、模棱两可的、可作弹性解释的或有争议的内容写入申请书2、开证申请人提交保证金或抵押品开证行首先对开证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审核,看其各类项目是否齐全、有无矛盾等在此基础上,对开证申请人的资信( 包括开证申请人的经营状况、资金实力、经营作风等)作仔细的调查,根据不同开证申请人的资信情况给予不同的授信额度如果开证申请人申请开证的金额小于授信额度, 则不须交付保证金或抵押品; 若开证金额大于授信额度,则对超过部分向开证申请人收取保证金或抵押品:(1)现金作押,即向开证行交付一定的现金,或者从存款帐户中扣存;( 2)开证申请人也可提供抵押品;( 3)开证申请人还可以向开证行提交由其它银行或金融机构出立的保函3、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支付开证费用申请人须按开证金额的•定比例向开证行支付开证手续费, 在开证当日按当天牌价( 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其它费用则按实报实销的原则处理 三)开证行开立信用证 1、开证要求:开证行应该严格按照开证申请书开立信用证。

      2、审核并签发信用证:开立信用证后,开证行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审证审证无误后,应由相应级别的有权签字人签发信用证3、根据开证申请书的要求选择开证方法:电开或信开二、信用证的通知1、开证行选择通知行开证行在选择通知行时, 通常会考虑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分支机构或代理行 因为分支机构或代理行之间定期交换密押、印 鉴 ( 签字样本) ,可以通过密押的审核和印鉴的一致来确定信用证的真实性2、通知行核对信用证的真实性如果通知行愿意通知信用证, 则应合理审慎地鉴别所通知的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即核对电开信用证的密押或信开信用证的印鉴,只要密押、印鉴无误, 通知行就可以确认其表面真实性 如印、 押不符或无法核对, 通知行必须毫不迟延地将其无法鉴别的事实通知开证行3、通知行对来证进行记录通知行在核对密押或印鉴无误后,应毫不迟延地对收到的信用证进行登记,内容通常包括:开证行名称、来证地区和国家名、来证的开证日期和收到日期、来证路线、信用证号码、受益人、金额和币别等信用证登记完毕后,一般应及时地将信用证的副本归档,备查4、通知行通知信用证通知行在确认信用证的真实性并将有关信用证的情况记录在案后,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

      1 )若系信开信用证,通知行缮制信用证的通知书,说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将通知书、正本信用证交给受益人 2)若系电开信用证,通知行照来电复印,复印本随附面函通知受益人,原本留存三、信用证的审核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 必须对所收到的信用证以买卖合同为依据进行全面审查 如发现任何与合同不符而又不能接受或无法做到的条款和规定,应通知进口人进行必要的修改虽然通知行只负责核对信用证的真实性并进行通知, 并无审核信用证的义务 但是实务中通知行往往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审核信用证 -)银行的审证银行主要负责对信用证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其审证的重点内容包括:1、审查开证行资信开证行的资信主要取决于:( 1 )资产的大小 2)银行的分支机构多寡 3 )历史的长短 4 )往来关系的好坏,业务多少,过去的业绩等等2、审查信用证的有效性当信用证以电讯方式发送至受益人时,如果该电讯中声明" 详情后告” 或类似词语,或声明邮寄证实书为有效信用证文件, 则该电讯不被视为有效信用证文件 应在通知行向开证行查询后,等待有效信用证文件3、审查信用证的责任条款开证行在信用证中应有保证付款的明确表示 凡是按照U C P 5 0 0开立的信用证即有明确的保付条款。

      如开证行为减轻其应负责任而附加各种保留或限制, 这种信用证对出口人的安全收汇没有保证,应要求开证行删除后才能接受4、索汇路线利索汇方式的审查 信用证的索汇路线必须正常、 合理, 若索汇路线迂回、 环节过多, 应与开证行联系进行修改索汇方式凡大额信用证可要求加列电索条款5、费用问题信用证项下的切费用,一般应由进口人负担 -)出口商的审证出口商主要审查信用证与合同的一致性、信用证条款的可接受性以及价格条款的完整性等1、将信用证与买卖合同进行核对,审查信用证与合同的一致性2、审查信用证条款的可接受性有些名为“ 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中会出现各种限制信用证生效的条款、有条件的付款条款和限制出口人履约、 交单等条款, 极大地损害了出口人的利益, 这些条款通常被称为“ 软条款” ,应要求删除1 )限制信用证生效的条款,如: “ 本证生效须由开证行以修改书形式另行通知” ; “ 本证是否生效依进口人是否能取得进口许可证” ;(2 )限制出口人装运的条款,如: “ 货物只能待收到申请人指定船名的装运通知后装运,而该装运通知将由开证行随后以信用证修改书的方式发出 受益人应将该修改书包括在每套单据中议付” ;(3 )限制出口人单据的条款,如: “ 受益人所交单据中应包括:由开证申请人或其代表签署的检验证书一份” , “ 受益人所交单据中应包括:由开证申请人手签的说明运输船名的信函一封” ;(4 )限制出口人交单的条款,如:''船样寄开证申请人确认后受益人才可交单” ;(5 )开证行有条件付款责任的条款,如: “ 开证行在货到目的港后通过进口商品检验后才付款” ,“ 在货物清关或由主管当局批准进口后才支付货款” 。

      3、价格条款的完整性F O B和C F R价格术语下,信用证中均应说明“ 保险由进口人负责投保” ,且含有运输单据条 款 ,其中F O B项下注明“ 运费到付” ,C F R项下注明“ 运费已付” ;而C I F价格术语下,信用证中的运输单据条款中注明“ 运费已付” ,同时应包括保险单据条款4、其它审证内容(1 )信用证的有效期和最后装运日,如离最后装运日太近应要求展延装期、效期;信用证的装期和效期为同一天即“ 双到期”时,须自行将装期提前1 0天办理托运;如信用证规定向银行交单的日期不得迟于装运日期若干天,要注意该期限是否合理,能否办到;( 2)信用证的到期日和到期地点:按U C P 5 00,所有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交单到期I I和一个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的地点,或除了自由议付信用证外的一个议付交单的地点据此,凡未注明到期日的信用证应视作无效规定的到期地点应在出口国 3 )货物的控制权:出口人在其交单后开证行付款以前应设法保持对货物的控制权下列情况是出口人在收到信用证时必须注意的: 信用证规定提单应以进口人作为收货人; 信用证要求空运单或邮包收据, 并以进口人为收货人; 信用证规定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将部分提单或全套提单直接寄给进口人。

      三) 审证工作的注意事项1、审证必须及时2、审证必须全面四、信用证的修改如果受益人和/或银行在审证中发现信用证条款不能接受和/或其中有与买卖合同不一致之处和/或含有不完整的条款等,受益人应要求修改信用证有时; 进口人也可能由于形势的变化而要求修改信用证 ( ―)修改的原则在任何情况下,不可撤销信用证的修改应由开证申请人提出,由开证行修改,并经开证行、保 兑 行 ( 如已保兑)和受益人的同意,才能生效 二)修改的程序和注意事项1、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发出修改信用证的指示2、开证行审核同意后,向受益人发出信用证的修改书自发出修改之时起,开证行即不可撤销地受该修改的约束对保兑行而言,得将其保兑扩展至修改,并应自通知修改之时起不可撤销地受该修改的约束 若保兑行选择仅将修改通知受益人而不加保兑, 必须毫不迟延地告知开证行和受益人3、如开证行利用通知行的服务将原信用证通知受益人,则它须仍利用同•银行的服务通知修改书4、通知行收到修改书后,先鉴别其真实性,再通知受益人5、受益人收到修改书后,如果同意接受,则信用证项下的修改自此生效如果受益人拒绝接受修改,将修改通知书退回通知行,并附表示拒绝接受修改的书面文件,则信用证项下的修改视为无效。

      但受益人应该注意: 对同一修改内容的部分接受是不允许的, 因此是无效的受益人是否接受修改可有两种表示方法:其一是在收到修改书后立即作出接受或拒绝接受修改的通知;其二是用交单表示,即受益人所交单据与修改书内容相符,则认为其接受了该修改;反之,则视为其不接受修改沉默不等于接受6、 在转让信用证的使用中, 第一受益人必须在要求转让而未转让前不可撤销地指示转让行:它是否保留不允许转让行将信用证的修改通知第二受益人的权利 转让行如同意在这些条件下办理转让,它必须在转让时将第一受益人有关修改的指示通知给第二受益人 三 )修改费的收取信用证修改费的收取通常视具体情形:如信用证修改是由开证行开证时失误引起的,开证行负担改证费:修改是受益人提出的,由受益人与进U 人协商;如信用证修改是因为开证申请人在申请开证时未按照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而导致的改证费,由开证申请人承担五、审单信用证的指定银行或开证行收到受益人交来的单据后先要进行审单, 如认为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则按信用证规定作出付款、承兑或议付的行为 -)审单原则长期以来,银行在审单时既有采取严格相符的原则,也有采取实质一致的原则1、严格一致所谓严格一致的原则,是指在单据和信用证条款之间, 一个字与一个字、 - 个字母与一个字母的相符,即使是拼写错误,也构成单证不一致,单据就像是信用证的“ 镜子影像” 。

      其结果将会造成大量的不符问题和激增的诉讼案件,所以要求达到单证严格一致是很难达到的,也是不易实行的2、实质一致所谓实质一致的原则,是允许单据有差异,只要差异不损害申请人,或不违反法庭自身对于的 “ 合理、公平、善意”的概念即可换言之,单据有了实质的不符点,即构成单证不•致,单据没有实质不符点,即达到单证一致这相对来说比较现实 二)审单注意事项1、在审核单据时,对信用证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可以依据UCP500的相关条款进行衡量,以确定单据的合格性;如 连 UCP500中也没有相关条款的,则应按银行行业习惯来解释、 处理审单中应做到有依据的内容应“ 严格相符” ,没有依据的内容则“ 实质一致” 2、银行对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将不予审核UCP500第十三条第A 分条规定:银行将不审核信用证没有规定的单据如果银行收到此类单据,应退还交单人或将其照转,并对此不承担责任3、如信用证载有某些条件,但并未规定需提交与之相符的单据,银行将视这些条件为未予规定而不予置理4、银行审单的合理时间是不超过收到单据次日起的七个银行工作日这对开证行及/ 或保兑行和对指定银行都适用对其它银行则不适用 其它银行如果接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 被要求转递或寄单给开证行时,应使单据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尽快送达开证行。

      5、信用证加列非单据条件银行将认为这些条件未曾提及,并对这些条件不予理会如果信用证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明需提交与之相符的单据,银行认为这是非单据条件但是与规定单据有联系的条件不是非单据条件 三) 审单工作方法纵审法:“ 纵审”是根据信用证的条款逐字逐句地审核各种单据的内容,做 到 “ 单证一致二1、当信用证有修改时,应先确认受益人对■修改书有否书面表示拒绝接受,然后再根据原信用证或原信用证与修改书审核有关单据;2、仔细分析信用证,信用证中每涉及一种单据,即按单据条款核对相时应的单据,以达到单证一致如果发现有与信用证不一致之处,应做好记录,以免遗漏;3、阅读信用证文句,并与单据核对4、按信用证审核完所有的单据后,剩下的则属于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应退还交单人横审法:“ 横审”是以商业发票为中心,与其它单据相对照,要求单据与单据之间所共有的项目相互一致,即 “ 单单一致” 1、以发票为中心,与其他单据挨个核对,先将被核对的单据全部阅读一遍,将涉及发票的相同资料核对是否一致;2、将提单与保险单核对;3、横审的目的是要达到单单一致;4、经过横审和纵审没有发现不符点,或发现不符点已经改妥,即可确定单据全部相符。

      注:若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上出现的彼此不一致,将被视为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不符 四) 信用证项下的不符点1、信用证项下的不符点不符点( Discrepancy)是指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表面出现的一处或多处不符合信用证的条款或条件的错误当单据出现不符点后,信用证的开证行就可以免除付款的责任2、指定银行对于单据不符的处理收益人提交了不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时,保兑行或指定银行按照下列方法之一处理:(1)将所有单据退还给提交人更改,以便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和最迟交单期内再次交单2)仅仅退还不符单据让提交人更改,以便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和最迟交单期内再次交单3)在交单人授权下将信用证项下的不符单据以等待批准方式寄送给开证行,要求他审查和批准接受单据或拒绝接受单据4)将所有单据退还交单人,请他采取直接行动寄单给开证行5)如果交单人准许,以电报、电传或电讯发至开证行,要求凭不符单据授权付款、承兑或议付 (6)从收益人或他的银行出具赔偿担保信,凭以议付、付款或承兑,该信保证如果开证行拒绝接受不符单据和拒绝偿付时,任何议付、付款、承兑金额连同利息和有关费用将被担保信出具人偿还7)根据实际经验,并征得收益人同意,办 理 “ 保留权利”的付款、承兑或议付,即如果开证行凭着不符单据而拒绝偿付时,银行保留对收益人的追索权。

      ⑻寄单托收3、开证行对于单据不符的处理(1)拒付时必须以单据作为依据2)必须在7 个工作日内拒付3)以电讯方式通知寄单行4)说明全部不符点5)说明单据听候处理或退回信用证业务纠纷的处理(-)信用证业务适应的法律This credit is subject to UCP500.(-)信用证与禁制令( 三) 防止信用证业务纠纷的措施第 五 章 银行保函结算方式( * )第 一 节 银行保函概述银行保函的定义银行保函( Letter of Guarantee, L/G)或银行保证书, 它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证明 它是银行有条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契约文件当申请人未能履行其所承诺的义务时,银行负有向受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由于银行信用代替或补充商业信用,保函的信用性更好,灵活性更强,因此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结算的众多领域中,诸如贸易支付、工程承包、租金支付、资金借贷等等银行保函的作用保函作为第三者的信用凭证, 其出具的目的是为了使受益者能够得到•种保证,以消除他对申请人是否具有履行某种合同义务的能力或决心的怀疑, 从而促使交易顺利进行, 保证货款和货物的正常交换, 这是保函的基本功能之一。

      除此之外, 保函还通常用来保证合约的正常履行、预付款项的归还、贷款及利息的偿还、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完好被扣财务的保释等等概括而言,保函从其本质上来说具有两大基本作用:第一,保证合同价款的支付;第二,发生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进行补偿并对违约责任人进行惩罚银行保函的当事人1、申请人(Applicant)或称委托人(Principal)2、受益人(Beneficiary)3、担保行(Guarantor Bank)4、通知行(Advising Bank)或称转递行(Transmitting Bank)5、转 开 行 (Reissuing Bank)6、反担保行( Counter Guarantor Bank)7、保 兑 行 (Confirming Bank)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1、保函当事人( 受益人、申请人、担保行、通知行或转开行) 的完整名称和详细地址2、保函的性质即保函的种类 3、合同的主要内容4、保函的编号和开立日期5、保函金额6、保函的有效期限和终止到期日7、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8、索偿条件9、其他条款第六章备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 * )第一节备用信用证概述备用信用证概述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SL/C ),又称商'Ik票据信用证(Commercial Paper L/C)、 担保信用证(Guarantee L /C ),是代表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

      在此凭证中,开证行承诺偿还开证申请人的借款或对开证申请人的放款, 或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约时保证为其支付备用信用证,作为一种付款承诺,虽然形式上是第•性的, 但意图上却只是在委托人违反基础合同的情况下使用( 具有备用之意) 备用信用证实质上是一种银行保函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相同点1、都是银行应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书面保证2、都是用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或补充商业信用的不足3、都适用于诸多经济活动中的履约担保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不同点1、要求的单据备用信用证要求受益人在索赔时提交即期汇票和证明申请人违约的书面文件: 银行保函不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 但要求受益人除了提交证明申请人违约的文件外, 还需要提交证明自己履约的文件付款的依据2、付款的依据备用信用证只要受益人能够提供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文件或单据, 开证行即验单付款; 银行保函分有条件保函和无条件保函两种, 在有条件保函项下, 只有保函所规定的这些条件得到满足后,或所规定的能反映客观事实的单据提交给担保行后,担保行才会履行其支付义务3、遵循的规则备用信用证有一个被世界各国所承认的国际惯例,即 《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银行保函至今没有被世界各国所认可的通行惯例,只能参照《 合约保函统一规则解释》(URCG)第七章国际保理结算方式( * )第一节国际保理结算方式概述第八章福费廷结算方式( * )第 二 节 福费廷结算方式概述第九章国际结算单据( * )第二节货物单据第三节运输单据 国际结算期末考试题型题型考点数量名词解释票据1结算方式- 汇款1- 托收1- 信用证1保函1保理1福费廷1单选票据1信用证3托收1运输单据1多选信用证1.5票据2判断信用证5简答票据1福费廷与保理1信用证2问答( 画图)信用证2托收填写票据3 。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