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集团公司建功创一流营销先进集体与营销标兵评选表彰管理办法.docx

6页
  • 卖家[上传人]:挖****
  • 文档编号:614501668
  • 上传时间:2025-09-05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18.60KB
  • / 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集团公司建功创一流营销先进集体与营销标兵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挥市场营销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规范集团公司建功创一流营销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根据《集团公司荣誉表彰奖励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集团公司建功创一流营销先进包括:集团公司建功创一流营销先进集体和集团公司建功创一流营销标兵第三条 集团公司建功创一流营销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建功创一流营销标兵评选对象重点面向营销一线工作人员第四条 评选表彰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战略导向,着力推动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落地二)坚持市场导向,着力营销指标持续改善与提升三)坚持全员营销,效益优先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五)坚持合法合规,杜绝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职业道德第五条 在营销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的,取消评选资格第六条 评选表彰程序:(一)推荐按照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由各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审核把关,逐级研究提出候选推荐对象二)审查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查,并征求合规、纪检监察等管理部门的意见三)评选采取适当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评选,形成评选意见。

      四)评审召开集团公司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评审会议,研究提出拟表彰对象五)公示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六)决定经集团公司党组会议批准后,作出表彰决定第七条 集团建功创一流营销先进集体与营销标兵是集团公司专项荣誉,每年评选表彰一次,由集团公司市场营销管理部门(中心)牵头负责第二章 评选标准第八条 建功创一流营销先进集体评选标准:(一)发电类企业(含二、三级发电企业)1.二级单位设立专门的市场营销部门,三级发电企业应配备与营销任务相匹配的专职营销团队,有较完善的营销人才培养机制;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营销制度和营销策略;本单位电力营销制度和营销策略完备2.参与当地电力市场建设和规则制定工作;与当地所属政府部门、电网、交易中心和其它发电企业沟通联系顺畅,为维护当地电力市场稳定发挥积极作用3.对接集团公司JYKJ体系和SDSJ激励体系,市场交易电量份额在区域处领先地位,市场交易电价在区域内不低于平均水平在电量计划争取、直接交易用户开发、电能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可复制推广经验4.加强营销队伍与信息系统建设,定期组织开展营销业务培训,推动营销工作效率与质量持续提升5.积极贯彻执行省级电力营销中心营销工作部署,参与区域电力营销中心开展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本单位营销优势,为集团公司区域统筹协同提供必要支持,在集团公司内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

      二)售电类企业1.满足国家对售电公司准入的基本要求,且参与市场交易不少于1年;严格落实集团公司与二级单位营销制度与售电策略,并结合实际编制相关售电管理制度2.售电公司有较完善的售电人才培养机制和发展规划3.与当地所属政府部门、电网、交易中心、发电企业和其它售电公司沟通联系顺畅,有力维护当地售电市场秩序;未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集团公司形象或品牌受到损害,未被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处罚4.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客户自有率、客户留存率、市场占有率、成交平均价格、成交电量增长率,售电收益增长率等指标在区域内处于领先地位;在业务创新、增值服务、售电+、供热+等综合能源服务方面开展良好实践,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第九条 集团公司建功创一流营销标兵评选标准:(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所在企业规章制度二)关注市场需求变化,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大力开拓电力(热、冷)市场三)坚持价值导向,立足本职岗位,聚焦集团公司三商定位与客户需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为集团公司和客户创造价值,成为客户贴心的“用能管家”四)利用工作机会,开展品牌宣传,展示企业形象,打造集团良好营销品牌五)积极研究区域电力市场政策,差异化制定及落实交易报价策略,优化电量结构,为提升公司发电效益做出突出贡献。

      第十条 建功创一流营销先进集体与营销标兵,由二级单位在征求相关省级电力营销中心意见基础上,负责组织报送候选推荐名单名额原则上按二级单位电力(量、价)、热力(量、价)等指标完成情况,同时兼顾各单位营销工作难易程度及对集团公司贡献大小,酌情进行适度调整第三章 表彰第十一条 建功创一流营销先进集体与营销标兵由集团公司党组授予“集团公司XX年度建功创一流营销先进集体”、“集团公司XX年度建功创一流营销标兵”荣誉称号,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奖励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加强对建功创一流营销先进集体的宣传,树立集团公司营销工作先进典型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加强对建功创一流营销标兵的关心和培养,为其更好开展工作和个人发展创造条件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