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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录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审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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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tang****xu5
  • 文档编号:167732381
  • 上传时间:202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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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录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审核事项名称可录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审核组织机构代码00965039-2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部门毕节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办理对象法人或个人法定时限20日内〈〈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 21条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办理窗口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时间网上申请事项设定依据1法定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 4、5、21条依据描述第四条 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 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 制、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的监督管理工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音像制品经营 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国家对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音像制品,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的 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等活动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立音像复制单位,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复制经营许可证》 ,由申请人持〈〈复制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备注1(一)音像复制单位的名称、地址;纸质资料原件及电子档各一份2(二)音像复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 名、住址;纸质资料原件及电子档各一份3(三)音像复制单位的资金来源和数额纸质资料原件及电子档各一份收费是否收费:无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及描述:无特殊环节是否有特殊环节:无是否收费:无法定依据及描述:流程步骤受理人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审查标准审查结果受理葛宇局薇20日1个工作日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可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 〈〈决定受理通知书》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 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 〈〈一次性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 〈〈不予受理通知书》。

      步骤环节组织人所需时间参加人员范围结果备注特殊环节出具现场勘验表,经该环节负责 人签字同意且加盖公章后反馈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 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 知书》步骤环节办理人办理时限审查标准审查结果审查与决定审核吴艳梅周柄生青1个工作日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复查补正材料、退件,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8221945审批薛占润1个工作日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最后审查把关补正材料、退件,批准办结步骤办理人法定时限办理时限许可结果颁证与送达葛宇、高薇1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出版物发行经营许可证》能否立等可取否审批公示及方式数量及方式无年审或年检有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 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或依省厅局〈〈通知》办理办理查询获取办理结果政务大厅窗口领证咨询在政务大厅咨询投诉室或毕节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进行现场咨询或通过窗口 0857-8290073咨询投诉不予审批清单(一) 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二) 申报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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