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4月.doc
5页— 1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7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2017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 4 月 15 至 16 日举行为做好该项考试的报名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方式1.所有考生都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 ()--数字服 务大厅--自学考试--自考网上报 名,进行报名报考2.在籍考生直接登入报考网址报考课程并缴费缴费成功后,报考费一律不退3.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考生报名、报考流程:网上提交预报名信息—现场信息确认(生成准考证号)—网上报考课程并缴费福 建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办 公 室 文 件闽考院 办自〔 2017〕2 号— 2 —即新生登入报名平台注册用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然后需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新生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经现场确认生成有效准考证号后方可上网报考课程并缴费凡涉及港澳台证件号码报考的新生,请按系统提示录入报名基础信息4.试点、衔接专业新考生报名、报考流程:主考校网上导入新生数据—新生本人上传照片并完善基本信息—现场拍照确认—网上报考课程并缴费。
即主考校先在网上导入新生数据后,新生本人登入报考平台上传照片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由所属主考院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拍照并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经主考校审核生成有效准考证号后,再上网报考课程并缴费凡涉及港澳台证件号码报考的新生,主考学校必须按考生港澳台证件号码单个基础信息录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不再使用自编证件号码形式导入报名系统各级考试机构和主考院校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按自学考试网络报名、报考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规范管理二、报名、报考时间、以及新生现场确认时间1.新生网络预报名时间:①面向社会开考专业:2 月 6 日 9:00—3 月 2 日 18:00②试点专业:2 月 6 日 9:00—3 月 9 日 12:00③衔接专业:2 月 6 日 9:00—3 月 1 日 12:002.新生现场确认时间:— 3 —①面向社会开考 专业 :3 月 1 日 9:00—3 月 3 日 17:30②试点专业:各主考校自定,3 月 9 日 18:00 截止③衔接专业:各主考校自定,3 月 1 日 18:00 截止3.网络报考课程时间:①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在籍考生:2 月 6 日 9:00—3 月 10 日 18:00新生:现场确认后—3 月 10 日 18:00②试点专业:在籍考生:2 月 6 日 9:00—3 月 10 日 18:00新生:主考校审核确认后—3 月 10 日 18:00③衔接专业:在籍考生:2 月 6 日 9:00—3 月 10 日 18:00新生:3 月 5 日 9:00—3 月 10 日 18:00三、考试课程及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课程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考网上报名-- 考生须知-- 《2017 年 4 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2.试点、衔接专业考试课程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2017 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的通知》(闽考院自〔2016 〕30 号)文件。
四、考生错误信息的更改凡 2015 年 10 月以前报名的在籍考生在网络报考过程中发— 4 —现信息错误的(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错误信息)按以下要求进行更改2015 年 10 月开始报名的在籍考生信息已全部通过刷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确认,均不予更改1.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请于每年四月、十月自学考 试网络报名新生现场确认时间和上、下半年毕业生申请时间内,本人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改名需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刷身份证进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拍照后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 大小控制在 1M 以内),不必将纸质材料上报2.试点、衔接专业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改名需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由主考院校统一安排时间组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主考院校拍照后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 1M 以内),不必将纸质材料上报五、考生座位号通知单考生可于考前 7 天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考生座位号通知单六、 “衔 接专业 ”主考院校开展 报名工作 职责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 》(闽教自考【2011】21号)与《关于“ 衔接考 试” 专业试点工作管理 办法的补充通知》(闽— 5 —教自考【2011】6 号)的有关规定。
1、衔接考试专业考生应是省内全日制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已审批过的国家级技师学校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已注册且学有余力并本人自愿参加的在校生2、参加衔接考试专业的考生资质由主考学校负责审核,考试院抽查,若发现主考院校、助学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停止衔接考试工作等处理七、各设区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应根据报名工作需要购置相关设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7 年 1 月 16 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7 年 1 月 17 日印发 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