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声乐比赛参赛细则.doc
3页附件 3: 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声乐比赛参赛细则 承办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比赛形式 大合唱:含指挥、伴奏不超过 40 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 ,每支合唱队演唱两 首曲目,演出总时间不超过 8 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 15 人(含伴奏) ,不设指挥,演出总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重唱:人数不超过 5 人(含伴奏),演出总时间不超过 5 分钟(不得伴舞) 比赛分组 本届声乐比赛的参赛对象必须是我省全日制高校的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比 赛分普通组(甲组)和专业组(乙组,即艺术院校、师范院校艺术专业、普通高校艺术专 业的学生)两个组别 报送节目的要求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每一组 分别上报的声乐节目中,可在小合唱(或表演唱) 、重唱二种比赛形式中任报一个节目(大 合唱上报不占指标) 比赛期间一律不得更换参赛作品,违者将视为弃权 声乐比赛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本校乙组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的演出) , 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比赛要求的规定时间 四、奖项设置 1.艺术表演奖:甲、乙组分设特、一、二、三等奖若干。
2.优秀创作奖:在甲、乙组申报的没有发表、获奖的声乐原创作品中评选创作奖若干3.指导教师奖:获表演特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五、比赛时间安排及报名1. 大合唱由于参加的人数较多,根据情况,分赛区进行,具体比赛地点另行通知小合 唱、重唱比赛活动于 2011 年 5 月 23-24 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正式举行2. 登录江苏教育网()下载报名表,并于 2011 年 4 月 10 日前填写好报 至大合唱比赛办公室和小合唱、重唱比赛办公室3. 各参赛队领队须于 2011 年 5 月 22 日上午 8:30-12:00 携带参赛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学生 证到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 10 号楼(随园音乐厅)一楼 102 室办理报到手续需要用伴奏 带伴奏的一并送交伴奏用 CD 光盘二张4. 201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2 点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 10 号楼二楼(随园音乐厅)召开 各校领队会议,进行抽签并决定走台时间六、组织工作 1. 本届声乐比赛场地设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 大合唱比赛办公室设在南京师范大学 艺术教育中心,小合唱、重唱比赛办公室设在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大合唱比赛联系人: 周晶;:025-85891211,电子邮箱:506283199@.com。
小合唱、重唱比赛联系人:柳志红;:025-85891851,电子邮箱: 10124@;丁小兵::025-85891131;陈 钢::025-835982312. 食宿等生活交通问题,可与办公室联系,费用自理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声乐比赛报名表作品 形式大合唱( )小合唱( )重唱( )参赛单位(盖章)伴奏钢 琴( ) 伴奏带( )词作者 参赛组别甲组( ) 乙组( )参赛曲目 曲作者 单位联系人 ( 领队)办公 是否申报 原创奖是( ) 否( ) 词作者:工作 单位联系 方式原创姓名曲作者:工作 单位联系 方式大合唱 指挥姓名性别职务或职称 所在单位 说明:1、在“( ) ”中请选择打“√” 2、一份报名表仅填写一个组别的节目,两个组别的节目须分别填写 3、普通组可用伴奏带,专业组须用钢琴伴奏 4、大合唱人员名单填不完的可用多张表二填写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声乐参赛人员名单 参赛单位: 参赛组别: 作品形式:序号姓名性 别身 份所在学院(系)学生证号码注:身份一栏中填写专科、本科或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