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扬州市广陵区运新保障房建设有限责任头桥镇大同苑拆迁安置小环评报告.pdf
60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公示稿)项 目 名 称 :头桥镇大同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扬州市广陵区运新保障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 2017 年 03 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头桥镇大同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建设单位扬州市广陵区运新保障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顾*涛联系人朱主任通讯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 548 号联系137****1488-邮政 编码225000建设地点头桥镇徐庄路(规划)北侧立项审批 部门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扬发改许发[2015]164 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 代码K7010 房地产开发经营占地面积 (平方米)39485绿化面积(平 方米)14017.175总投资(万 元)17281.47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600环保投 资占总 投资比 例3.47%评价经费 (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 年 6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原辅材料: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
施工期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为各种建筑材料,如商品混凝土、钢筋、砖等主要设施:施工期主要设施包括各种施工设备,如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打夯机等;营运期主要设施包括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本项目内使用电及管道天然气作为能源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消 耗 量名称消 耗 量 水(吨/年)81275燃油(吨/年)无电(千瓦时/年)150 万管道天燃气(Nm3/a)18 万燃煤(吨/年)无其它无污水(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住宅区、商业用房、社区用房、物业用房),接管总量为 68558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六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大运河2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建设项目设有 1 个配电房,位于项目中部,距离本项目最近住宅楼距离为 9m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本项目配电房属于可豁免的电磁辐射体的等效辐射功率,属电磁环境管理豁免范畴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扬州市广陵区运新保障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拟投资17281.47万元进行头桥镇大同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的建设。
该项目位于头桥镇徐庄路(规划)北侧(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总占地面积 39485m2,总建筑面积 68608.12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区、社区用房、物业用房、配套服务设施用房等,其中,住宅区包括:3 层住宅 10 栋、-1+10F 层住宅 8 栋本项目预计 2019 年 06 月投入使用由于本项目商业用房待入驻商业具体企业尚未明确,根据环保要求,另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本次评价只对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一般性污染进行评价分析建设项目四址范围:东侧及北侧为大同苑小区,南侧为徐庄路(规划),西侧为大同村(具体详见附图 2-建设项目周边概况及污水走向图)2、、项目工程内容项目工程内容本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区、社区用房、物业用房、配套服务设施用房等本项目相关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地块地块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项目项目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控制值控制值用地面积m239485总建筑面积m268608.12计容建筑面积m257855.1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55962.12其中住宅面积m252896.12物业用房m2480社区用房m2210配套服务设施m21594电房面积m2256门卫m226机房层面积m25003非机动车库(不计容)计容m2958不计容m22938半地下机动车库(不计容)m28750虚拟建筑面积(计容,不计总建筑面积)m2935容积率/1.46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5公共绿地面积m2135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1.01居住户(套)数户(套)413居住人口人1322户均人口人/户3.2机动车停车位辆336其中机动车地下停车位辆240住宅地面临时停车位辆30商业地面停车位辆13联排底层机动车停车位辆53非机动停车位辆1650其中住宅底层停车位辆1578商业地面停车位辆72根据扬州市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建设项目与主要规划条件对比情况如下表。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主要内容对比分析一览表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主要内容对比分析一览表项目项目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本项目执行情本项目执行情 况对照况对照 一、地 块概 况区位及用 地范围头桥镇徐庄路(规划)北侧符合要求用地面积3.95ha符合要求二、规 划控 制指 标要 求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内容与用 地性质相符容积率1<容积率≤1.6本项目均符合 要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25%绿地率绿地率:≥35%建筑高度建筑高度:≤36 米建筑退让地块东侧建筑退让用地边界不小于 6 米, 南侧建筑退让用地 边界不小于 6 米, 西侧建筑退让用地边界不小于 6 米, 北侧 建筑退让用地边界不小于 6 米4三、交 通组 织要 求机动车出 入口设置地块作为头桥镇大同安置小区组成部分, 机动车出入口可设 置在规划徐庄路上,也可结合北侧已建安置区设置出入口符合要求停车泊位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 (小汽车:0.6-0.7 辆/100m2,自 行车:3 辆/100m2)本项目机动车 停车位 336 个,非机动车 位 1650 个, 符 合规划要求四、功 能用 房设 置物业及社 区服务用 房居住用地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小区总建筑面积 的 7‰,一般规模不小于 100 平方米,应设置在小区中心区 域或住宅小区主出入口附近, 方便业主使用, 在物业管理用 房中要单独安排快递收发室, 宜布置在小区出入口附近。
社 区服务中心不得小于小区总建筑面积的 3‰, 应具备社区警 务室、社区阅览室、社区图书室、社区文娱室等基本功能本项目设置的 物业配套用房 符合规划要求商业用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住宅小区配建 2%-5%的配套服务设 施(产权归拆迁安置小区所在地政府所有,不得出售) ,经 营收益用于弥补小区物业服务经营缺口 小区内鼓励配置为 全体业主服务的会所, 体育健身等设施, 产权归全体业主所 有,该部分建筑不包含在小区 2%的配套商业比例中本项目设置的 商业用房符合 规划要求3、、项目公用工程项目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水源为城市自来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项目内拟设置 1座生活给水泵站,位于地下设备间2)排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地面及屋面雨水自流排入室外雨水管网,雨水经雨水管网接入周边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周边市政污水管网送六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供电:本项目供电接自头桥镇区域电网,项目设有 1 个配电房,位于项目中部,距离本项目最近住宅楼距离为 9m4)绿化:本项目绿化面积 14017.175m2,绿化率为 35.5%5)燃气:根据城市规划,将预留城市天然气主管道通至各户,支管路由住户自行联系天然气公司安装。
6)消防: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建筑物之间的间距满足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道路布置应设置环形消防通道以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区域范围内应考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并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建筑物应考虑防火分区,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项目需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7)商业用房:本项目商业用房位于项目北侧配套服务设施、物业、社区用房的一~三层(三层部分为商业、部分为社区用房)从人居环境的角度出发,需对本项目商业用房的布置和今后项目的引进作出适当限制, 确保居民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8)公建设施布局:本项目公用设施、配套服务、物业、社区用房与临近居民楼之间位置关系和距离详见下表设备名称设备名称具体位置具体位置最近居民楼最近居民楼最小距离(最小距离(m))配电房配电房地块中部16#9地库出地库出入入口口 1地块北侧19#23地库出地库出入入口口 2地块东侧15#10配套服务、物业、社区用配套服务、物业、社区用 房(房(4F))地块北侧20#与 20#相连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地块西北角20#18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拟建地块现状为空地待开发,地块内现状为空地,无原有环境问题遗留。
6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位置面积位置面积】扬州,地处江苏中部东与盐城市、泰州市毗邻;南临长江,与镇江市隔江相望;西南部与南京市相连;西部与安徽省滁州市交界;西北部与淮安市接壤, 现辖区域在东经 119°01′至 119°54′、 北纬 32°15′至 33°25′之间, 总面积 6591.21 km2邗江地处扬州市区西部,处于长江中下游苏中平原,介于北纬 32°13′~32°40′,东经 119°19′~119°43′之间,总面积 757km2,古运河流经区境西南,属苏北盆地的一部分东与广陵区和江都区交界,北濒邵伯湖与高邮市连,西与仪征市接壤,南与镇江市隔江相望地形地貌地形地貌】扬州市境内地形西高东低,仪征境内丘陵山区为最高,从西向东呈扇形逐渐倾斜,高邮市、宝应县与泰州兴化市交界一带最低,为浅水湖荡地区境内最高峰为仪征市大铜山,海拔 149.5m;最低点位于高邮市、宝应县与泰州兴化市交界一带,平均海拔 2m扬州市区北部和仪征市北部为丘陵,京杭大运河以东、通扬运河以北为里下河地区,沿江和沿湖一带为平原。
境内有大铜山、小铜山、捺山等气候气象】【气候气象】项目所在地处江淮平原南端,属北亚热带温暖亚带与温和亚带的过渡性地带,四季分明,季风明显,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 15℃,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 1063.2mm;无霜期 223 天;光照充足,年平均总辐射量 115.6 千卡/平方厘米全年最多风向为东北风和东风, 频率各为 9% 夏季多为从海洋吹来的湿热的东南东风(频率为 13%) ,冬季盛行来自北方的干冷的东北风(频率为 10%) ,春季多为东北风土壤】【土壤】扬州市境内土壤分为水稻土、潮土、黄棕土及沼泽土 4 个土类、11 个亚类、27 个土属、101 个土种四大土类面积分别占 78.24%、15.50%、0.81%、5.45%全市的土壤平均有机质含量为 1.88%,在全省属中上水平水文水系【水文水系】】扬州市境内主要湖泊有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邵伯湖等除长江和京杭大运河以外,主要河流还有东西向的宝射河、大潼河、北澄子河、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境内有长江岸线 80.5 公里,沿岸有仪征、江都、邗江 1 市 2 区;京杭大运河纵穿腹地,由北向南沟通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邵伯湖 4 湖,汇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