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编)医院学术会议交流管理规定.docx
6页保定市第五医院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医院学术会议交流管理规定为加强医院学术活动的管理, 提高科研学术水平, 进一步活跃学术交流气氛, 特修订学术会议交流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人员参加和举办各类学术会议的管理一、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管理程序(一)参会条件1.医院原则上只认可由中华系列学会、中西医结合系列学会等中国科协下设并在国家民政部正式注册的学会举办的一、 二级学术会议及专业学会、 协会会议、卫生行政部门会议2.为扩大对外交流,获取科技信息,对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者,如 被国内外的学术会议选中该课题论文的均可放宽条件,其费用从课题经费中支付3. 凡医院需要开展的新技术、 新项目研讨会, 经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参会,但各学术杂志、本地区以外的省地市举办的研讨会不予批准4.引进的特殊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各级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医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博士在参加学术会议及新技术、 新项目学习等, 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支持5.在国内召开的正式国际性学术会议,大会发言的正式代表准予参会6.境外召开的正式国际会议,被邀请的正式代表,经科教科审批后报分管 院长,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会议。
7.一篇论文只能参加一次学术会议并只限一名作者参加;同一科室的同一 学术会议上有数篇论文入选, 只能派代表参加 已发表的论文原则上不得再参加 学术会议交流8. 国家级学会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同一会议参会人数原则上医院派员不超过 2 人;本市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同一会议参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3人各专业分会的换届会议可适当放宽参加会议的人数二)审批程序参加上述学术会议, 必须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 且本人为大会发言或有文章 交流者,先在科教科领取并填写“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 ,持“申请表” 、开 会正式通知或邀请函, 经科主任初审同意后, 至少提前一周报科教科审查、 登记页脚内容 1保定市第五医院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按照程序经科主任、科教科和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参加会议临床、 医技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经医院同意参加学术会议后, 离院前须到医务 部登记备案,以便统筹安排医疗业务工作党务、行政、后勤人员参加学术会议时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三)费用审核和报销程序凡参加学术会议者,回院后应将参会资料、会议论文等报科教科审核备案,并附上已签字批准的“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财务科根据会议通知规定的费用审核, 按照医院差旅费报销办法进入报销程 序(详见差旅费报销办法) 报销费用原则上计入科室支出,如有重点学科、科研项目等专项经费的从专项经费支出凡超过差旅费报销办法中乘坐交通工具规格的人员, 必须在离院前经院长批 准同意后方可报销 如有重点学科、 科研项目等专项经费支出的可适当放宽报销额度四)效果评价外出参会人员应将会议情况、 学术动态、 新技术、 新项目等向所在科室汇报 或开展学术讲座,有重要内容者可在院内举行学术报告会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后不到科教科备案会议论文资料, 或不在科室内传达会议精神; 或借开会之机参加与学术会议无关的活动者, 一经查实不予报销外出参加会议的相关费用,并取消其两年内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资格二、举办学术会议管理程序为加强对举办学术会议的统筹安排,每年 12 月底以前各科室应将下一年度拟举办学术会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规模等计划提交科教科。
医院邀请的国内外学者、 专家来院进行的学术活动由医院统一安排 原则上 科教科负责组织会务,院办公室负责接待医院主办、 协办的国际会议及全国性或本市内学术会议均由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 报科教科备案, 分管院长审核后提交院办公会研究, 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由医院举办的学术会议收费应统一使用医院财务科专用票据, 由财务科专人负责结算,做到以会养会,收费合理,超支不补页脚内容 2保定市第五医院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页脚内容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