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银行房贷申请材料.docx
13页上海银行房贷申请材料 篇一:上海银行法人房产按揭贷款管理措施(2021版) 上海银行法人房产按揭贷款管理措施(2021版) 拟稿部门企业金融部 签发日期2021年6月13日 公布文号上海银行公金〔2021〕15号 印发日期2021年6月17日 生效日期2021年6月17日 立案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规章层级操作规章 汇编定位企业金融—授信产品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为拓展优质信贷市场,增强我行市场竞争力,防范贷款风险,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措施》(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2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行《上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措施(暂行)》(上海银行公金〔2021〕36号)、《上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业务作业规范(2021版)》(上海银行风管〔2021〕7号)等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措施各经办单位办理法人房产按揭贷款业务适用本措施 第2条法人房产按揭贷款业务是指法人单位向我行申请的用于购置办公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产并将该房产抵押给我行,在贷款期内(或宽限期结束后)等本分期还款的贷款业务 第3条按揭购置的房产能够是办公楼、商铺或工业用房。
在本措施中房产的定义为: 办公楼指楼宇功效齐全,关键用于入驻单位日常办公的房产 商铺指经营者为用户提供商品交易、服务的房产 工业用房指在工业园区,关键用于入驻企业生产、经营、研发的房产 第4条上海地域以外各分行能够视所在地域的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法人房产按揭贷款实施细则,并报总行企业金融部立案 第二章 贷款条件 第5条申请法人房产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标准上成立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或其关键股东从事类似经营活动一年以上; (二)持有正当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其从事的行业不属于我行当年信贷政策严禁类; (三)生产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现金流量正常; (四)具有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能力; (五)根据贷款人要求开立资金划拨账户、还款结算账户等账户; (六)拟购房产的使用通常应和其主营业务有亲密关系,且借款人对该房产的使用或经营含有明确计划、安排 第6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机关为借款人的,不适用本措施 第7条按揭购置的房产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置一手房 1、所购房产为商铺的,房产必需为现房,而且已办妥房地产权证 2、所购房产为办公楼或工业用房的,房产能够为现房,也能够为期房。
为现房的,须已办妥房地产权证;为期房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开发商为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办理了年检手续的企业,持有正当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开发商含有所售房产的开发资格,投资方实力较强; (3)开发商财务情况和信用纪录良好; (4)整个房产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5)开发贷款由我行提供,且整个楼盘(在建工程)已抵押给我行,或我行没有开发贷款,且整个楼盘未设有抵押; (6)整个楼盘已办妥了预售许可证,且所购房产已完工验收 (二)购置二手房 购置二手房的,房产须为现房,并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第8条按揭房产所处地理位臵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置办公楼、商铺的,房产在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央商务区和中心商业区等繁荣地段,交通便捷,商业、商务气氛浓厚,客流量大; (二)购置工业用房的,房产在省级、市级及部分经济发达区县以上(含)等级的工业园区内和物流园区内,园区的基础设施已较为完善,园区入驻企业已含有一定规模 第9条对下列情况,我行不得提供房产按揭贷款: (一)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房产; (二)购置列入动拆迁范围的房产; (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房地产或以其它形式加以限制的房地产; (四)文物建筑或有主要纪念意义的建筑; (五)总行要求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 贷款金额、期限、担保方法、利率 第10条借款人首付款百分比不低于五成,我行按揭成数最高不超出五成 第11条贷款金额依据按揭成数和房产价值共同决定,即: 贷款金额=按揭成数×房产价值 房产价值依据购房协议价和评定值就低的标准进行确定评定方法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属于以下情况的,经办单位可自行进行评定,也可聘任评定企业进行评定: 1、按揭房产为一手房; 2、按揭房产为二手房,按揭成数不超出三成 凡由经办单位进行评定,经办单位应参考周围类似楼盘价格、相关部门公布的房产价格指数、房产的房龄、朝向等综合原因进行价值评定 (二)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经办单位须聘任经总行认定的有资质的评定企业对按揭房产进行评定 第12条法人房产按揭最长贷款期限不超出10年 第13条法人房产按揭贷款可采取以下担保方法: (一)购置房产为现房的,以该现房抵押作为担保方法; (二)购置房产为期房的,借款人应将所购期房抵押给我行,在转成现房抵押前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确保担保,开发商阶段性担保余额不超出其净资产,担保期限至所购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办出,经办单位核实房地产权证且执管现房抵押的抵押登记证实时止。
经办单位应在房产完工后,立即督促开发商和借款人办理房地产权证并同时办理将期房抵押转成现房抵押的手续 (三)经办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要求借款人追加其它担保方法篇二:上海银行南京分行个人额度房贷业务操作细则(2021年版) 附件: 上海银行南京分行个人额度房贷业务操作细则(2021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个人用户盘活存量房产融资需求,拓展我行个人信贷业务经营范围,规范相关业务经营和管理,依据总行《有关开展个人额度房贷业务的通知》(上海银行个金?2021?77号)及相关授信政策、业务手册等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个人额度房贷业务是指以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房产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在协议约定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内,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可循环使用及归还的贷款业务个人综合房贷业务是指个人住房/个人商用房贷款(以下合称通常房贷)和额度房贷的结合,借款人向我行申请通常房贷、且实际贷款金额小于最高可贷金额时,可就差额部分申请额度房贷业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借款人是指向我行申请个人额度房贷业务的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四条 本细则适合用于我行办理个人信贷业务的全部分支机构。
第二章 借款人条件及贷款用途 第五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额度房贷业务,须具有以下基础条件: (一)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纪在20(含)—60(含)周岁的中国公民或港澳台居民,且借款人年纪加最长授信期限不得超出65 -1- 年(含); (二)含有正当有效的身份、户籍及婚姻情况证实; (三)含有良好的信用统计和还款意愿,个人信用汇报近24个月内(距查询日)无连续90天(不含)以上逾期统计、无目前逾期金额对4年内(距查询日)存在累计8次(含)以上逾期统计或连续90天(不含)以上逾期的应审慎受理,借款人须提供明细还款统计或银行证实,并判定确定逾期非还款能力不足、还款意愿不强等主观恶意拖欠; (四)含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满足以下还款能力测算方法之一: 1、本授信月最大还款额最高不超出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借款人家庭月综合负债(含本笔)最高不超出家庭月收入的55%;或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扣除月综合负债后不低于6000元 2、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不低于月综合负债,且家庭净资产可完全覆盖负债额(含本笔拟申请授信额度及其家庭全部未结清负债余额和信用卡透支额)。
注1:授信月最大还款额依据最高授信额度及最高可贷期限(综合房贷期限同通常房贷期限,纯额度房贷期限最长为10年),按约定本金还款百分比及利率档次计算的月还款额 注2:借款人家庭净资产计算公式为:家庭定时存款、国债、债券*95%+理财产品金额*保本率*90%+房产(不含此次拟抵押)市值*60%+股票、基金市值*50%+车辆价值*20%-家庭负债总额(含此次拟申请) 注3:借款人家庭一次性还款类消费信贷能够有效金融资产(如非暂时性存单、理财产品等)覆盖方法替换,一次性还款类经营贷款能够有效金融资产覆盖或用款企业收入还款方法替换,不纳入D/I测算-2- (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期货市场,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借贷牟取非法收入,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不得经营的项目; (六)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正当、有效、可靠的房产抵押; (七)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八)借款人家庭在我行总授信额度未超出单用户或单品种授权; (九)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 个人额度房贷可用于借款人个人购车、装修、消费、留学、旅游、医疗、经营、置换她行贷款及其它正当合规用途。
其中:对置换她行贷款的,原贷款须为借款人名下个人贷款,贷款期内还款正常,无连续3期(含)以上违约统计,目前无积欠本金、利息和罚息,且提款金额不得超出她行贷款余额 第三章 贷款担保 第七条 个人额度房贷业务担保方法仅限房产抵押抵押物须为借款人家庭(含成年儿女)名下住房、商用房(含写字楼)或商住两用房,并已取得房屋全部权证,且授信额度使用期及循环借款期不得超出抵押房产剩下土地使用年限 第八条 抵押房产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抵押房产和贷款行在同一城市,且同一抵押房产只能为一名借款人提供担保; (二)抵押房产已取得完整产权,未设定抵押(在我行设定通常房贷担保除外),无产权争议,易于变现; -3- (三)抵押房产有共有些人的,须提供房产全部共有些人(含法定共有)同意抵押的书面证实对按份共有的,授信金额须小于借款人家庭占抵押房产权利份额对共有些人含未成年人的,应审慎受理,且贷款资金仅限用于改进未成年人生活条件的消费用途,并办妥不侵害其正当权益的公证手续; (四)以出租房产抵押的,贷款经办行应依据承租人经营特点和市场租赁价格水平审核租赁期限和租金是否合理,并要求承租人出具已知晓该房屋抵押事实、放弃相同价位下的优先购置权、遇抵押权人处理抵押房产时将依据抵押权人要求放弃继续承租权并自愿立即搬离房屋的书面申明,不然应要求借款人终止原租赁协议。
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房产的,应事先书面通知贷款经办行; (五)不得接收单独地下室(车库)、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性质房产(除具有自由上市条件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大型商场分割销售摊位及其它存在产权纠纷、不易变现的房产抵押; (六)抵押住房(商用房暂不受限)房龄标准上不超出15年(不含),面积大于60平米(不含),对于建筑质量、区域位置优良的,可合适放宽,但应合适降低抵押率,降低授信额度其中:对抵押物房龄>15年≤20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授信成数标准上须降低1成;对家庭有两套(含)以上住房、但抵押住房面积小于60平米的,授信成数标准上须降低0.5成;对借款人家庭仅有一套住房、并作为抵押担保的,标准上抵押物价值不低于100万元(含) 第九条 个人综合房贷业务抵押物价值按我行现行房贷政策确定,授信期内标准上不重新评定,不调整授信额度纯额度房贷业务首次授信时,抵押物价值须由我行认可的评定企业评定确定,且每十二个月(次)延展循环借 -4- 款期时须重新确定(重新评定或询价),并对应调整授信额度(详见下表) 对通常房贷存量用户(我行或她行)申请转为额度房贷的及抵押房产最近一次交易或评定不超出6个月(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