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饮用纯净水制备系统SRO系统反渗透设备》.doc
5页前 言 本标准产水水质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与 GB 17324-1998 的规定相符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 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膜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天津工业大学膜天膜技术工程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炎章、张维润、皇甫风云、孙志英2002-12-30 发布 2003-02-01 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饮用纯净水制备系统 SRO 系列反渗透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芳香聚酞胺复合膜卷式反渗透元件组装而成的制取饮用纯净水的反渗透设备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91-2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 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 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 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4-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DL/T 588-1996 水质污染指数测定方法HY/T 034.1-1994 电渗析技术术语3. 定义本标准采用 HY/T 034.1 规定的定义和下列定义。
3.1 饮用纯净水 drinking purified water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3.2 反渗透元件 RO element将反渗透膜组装成能付诸于实际应用的最小基本单元3.3 反渗透设备 RO device由一根或数根反渗透元件与辅助设备组成的反渗透系统,辅助设备主要有精密过滤器、高压泵、计量仪表和控制装置等其功能是使产水的主要理化指标满足饮用纯净水的要求3.4 产水量 production capacity设备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水量3.5 回收率 recovery rate产水流量与进水流量的百分比4. 产品分类4.1 产品代号饮用纯净水制备系统 SRO 系列卷式反渗透设备代号为 SRO-PWSRO——表示卷式反渗透设备PW ——表示用于饮用纯净水制备系统4.2 产品型号卷式反渗透设备分 I、II 两种型号:型号 I——表示一级反渗透;型号 II——表示二级反渗透4.3 产品规格卷式反渗透设备的规格由设备每小时产水量表示,单位:m3/h4.4 型号、规格的表示方法型号、规格的表示如下:SRO-PW-型号-规格例:一级反渗透、产水 2m3/h 的设备表示为:SRO-PW-I-2二级反渗透、产水 2m3/h 的设备表示为:SRO-PW-II-25. 要求5.2 进水水质设备进水以符合 GB 5749 标准的水为水源,经前处理后,达到表 1 所示的进水水质指标。
表 1 进水水质指标项 目 指 标 污染指数 FI (SDI)值(15min) ≤5 pH 值 6.5-8.5 水温/℃ 5-45 高锰酸钾消耗量 (mg/L) < 1.0 游离抓/(mg/L) < 0.1 铁(总铁计)/(mg/L) ≤0.1 三抓甲烷/(mg/L) ≤0.02 四氯化碳/(mg/L) ≤0.001亚硝酸盐/(mg/L) ≤0.0185.2 产水水质5.2.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2 的规定项 目 要 求 色度/度 ≤5 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浊度/度 ≤1 嗅和味 无异味、异嗅 肉眼可见物 不得检出 5.2.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5.3 芳香聚酞胺复合膜卷式反渗透元件除盐率应大于或等于 9800,5.4 所有与水直接接触的材料与部件应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表面光洁的材料,安全性应符合 GB/T 17219 的有关要求。
理化指标项 目 指 标 pH 值 5.0-7.0 电导率(25℃±10C)/(pS/cm) ≤10 高锰酸钾消耗量(以 O2 计)/(mg/L) ≤1.0 抓化物(以 C1-计)/(mg/L) ≤6.0 铅(以 Pb 计)/(mg/L) ≤0.01 砷(以 As 计)/(mg/L) ≤0.01 铜(以 Cu 计)/(mg/L) ≤1 游离氯/ (mg/L) ≤0.005 三氯甲烷/(mg/L) ≤0.02 四氯化碳/(mg/L) ≤0.001 亚硝酸盐(以 NO2-优计)/(mg/L) ≤0.002 5.5 设备产水量应大于或等于规格要求5.6 设备电路系统应符合电器安全的有关规定,适于系统设备运行操作,电路对机架的绝缘电阻应大于 2Ω5.7 设备布管应整洁,连接可靠,无漏点5.8 需涂漆的设备部件应涂二道底漆和一道面漆,漆膜应均匀,不应有气泡、龟裂和剥落等缺陷6. 测试方法6.1 进水水质测试6.1.1 污染指数 FI(SDI)值的测定按 DL/T 588 的规定或用污染指数测定仪测得。
6.1.2 其余指标按 GB 575规定的方法测定6.2 产水水质试验6.2.1 测试条件6.2.1.1 测试溶液a)一级反渗透设备测试溶液的总含盐量应小于 150mg/1b)二级反渗透设备测试溶液的总含盐量应小于6.2.1.2 测试溶液的 pH 值应在 6.5-8.5 范围内6.2.1.3 测试溶液温度为 5℃-45℃6.2.1.4 测试压力为系统的设计压力6.2.1.5 测试前预运行时间为 1h6.2.2 测试方法6.2.2.1 感官指标 色度、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按 GB/T 8538 规定的方法测定6.2.2.2 理化指标a)pH 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按 GB 17323 规定的方法测定b)游离氯、砷、铅、铜、氰化物、亚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按 GB 575规定的方法测定6.3 卷式反渗透元件除盐率的测定方法见附录 A(标准的附录)6.4 所有与水接触的材料的安全性测试按 GB/T 17219 的规定6.5 设备产水量为 25℃时的校正值,产水量的测定见附录 B(标准的附录)6.6 机架绝缘电阻用兆欧表测定6.7 设备外观和机架涂层以目视手触为主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交付检验和型式检验7.2 交付检验7.2.1 每台设备交付前均应按表 4 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7.2.2 交付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见表 4表 4 交付检验项目项 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电导率 见 5.2.2 见 6.2.2.2 产水量 见 5.5 见 6.5 机架绝缘电阻 见 5.6 见 6.6 设备外观 见 5.7、5.8 见 6.7 7.3 型式检验7.3.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采用新型反渗透元件时;b)材料及工艺有较大改变时;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交付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3.2 型式试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7.3.3 判定规则进水水质应符合 5.1 的规定,其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对不合格项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判该产品不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8.1 标志8.1.1 设备应在明显位置固定铭牌,铭牌内容包括:a)制造厂名;b)产品名称;c)型号规格;d)商标;e)制造日期和编号8.1.2 按 GB 191 的规定,在本设备包装箱侧面的明显位置标有“向上”、“重心点”的标志图形或文字根据设备发往地点,必要时需标有“防雨”、“防冻”、“防曝晒”等文字。
8.2 包装8.2.1 设备采用木箱包装,箱底方木用螺栓与设备的机架固定8.2.2 包装箱内应附有:a) 装箱单;b) 产品使用说明书;c) 产品合格证;d) 必备的随机附件8.3 运输8.3.1 起吊时应用坚固的绳索托住包装箱底部8.3.2 设备运输时不得倾倒,不得倒置8.4 贮存8.4.1 设备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8.4.2 设备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受压存放,环境温度为 5℃~40℃8.4.3 设备不宜长期存放,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