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及注意事项(合同协议范本).pdf
9页1 / 9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物业状况 第三章 公约中各主体情况 第四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开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八章 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 第九章 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具体规定 第十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约目的 本公约的立约目的如下所列: 1.阐明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业主、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2.规定对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内各单元及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 2 / 9 管理、保养、保险、维修,达到对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统一管理,使各业主有效享有其购置的单元,使得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内环境整齐、卫生、清洁、美观,使得建筑物的使用期限延长 3.规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及职责,以保障民主决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公约在各方签署列为本公约附件的承诺书后生效。
因此,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所有业主(包括其受让人) 、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均受本公约的约束 第二章 物业状况 第三条 物业名称: 第四条 物业坐落: 第五条 物业四至: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面积及使用期限: 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文号: 第八条 总建筑面积及划分单元: 第九条 共用部位: 第十条 共用设施设备: 第三章 公约中各主体情况 3 / 9 第十一条 开发企业: 名 称: 注册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联系: 联系人: 第十二条 业主投票权分配原则: 1.业主指在小区(公寓、别墅、大厦)中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主(包括业主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房屋套数行使表决权,每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2.如业主房屋超过 平方米的, (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 每超过前述 1 倍的业主多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拥有表决权的票数依此类推同一业主(包括同一房屋的多个房屋共有人作为业主的)拥有多票投票表决权的,不得分开行使。
4 / 9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 1.开发企业在物业销售前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名称为: 2.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号: 3.注册地址: 4.邮 编: 5.法定代表人: 6.注册资本: 7.联系: 8.联 系 人: 9.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除下列情况外,开发企业不得变更物业管理企业: A.该企业被取消物业管理资质; B.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C.该企业宣布解散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D.该企业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分立 10.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以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 5 / 9 业,重新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签署本公约附件的承诺书(届时可以调整),本公约在其签署承诺书后对其产生约束力 第四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业主的权利: 1.对其购置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2.有权按规定和设置目的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3.有权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有权要求召开、参加业主大会,享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对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享有表决权; 6.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并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7.有权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8.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房屋自用部位的装饰装修; 9.有权自行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 10.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企业及时修缮; 6 / 9 11.有权监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12.有权监督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并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规定的期限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接受审核; 13.有权要求异产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
对方拒不维修并造成他人损失的, 可向业主委员会投诉直至提请有关部门调解、 仲裁或诉讼;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业主的义务: 1.签署本公约所附《承诺书》 (见附件) ,承诺遵守本公约的所有条款; 2.转让或出租所拥有的独立单元时,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受让人或承租人签署 《承诺书》 (见附件) , 承诺遵守本公约的所有条款; (其他物业使用人亦应遵守) 3.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公约规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 遵守物业管理企业依有关规定和公约订立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章制度; 4.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及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5. 按规定和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及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 6.爱护并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 在获得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前, 不得在房屋的外墙上安装任何户外遮光帘、 7 / 9 遮篷、花架、旗杆、招牌或其他任何伸出物或结构,亦不得堵塞任何窗户、外墙采光通风口;不得在窗户或外墙上安装任何空调或其他固定设施; 8. 不得做出与本公约相违背, 或引致小区的保险无效或使该保险金提高的行为。
如有前述事情发生, 则违约的业主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 费用、 诉讼、索赔及要求, 或因此引起的额外或增加的保险金对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他业主负责如因该业主违约行为引致小区被损毁或侵害,则违约业主须立即将全部重建或修复损毁部份的重建或修复的一切费用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 8 / 9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 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 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 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9 / 9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 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 有效期限, 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 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 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 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