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泽园二期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doc
10页1 / 11惠泽园二期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一、申请条件我市的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中专以上学历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三个群体,其中:(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无土地的本市农业户籍家庭;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 2 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3、2 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 4000 元以下(含4000 元) ,单身人员月收入 4500 元以下(含 4500 元) ,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 15 万元二)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 2 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3、2 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 4000 元以下(含4000 元) ,单身人员月收入 4500 元以下(含 4500 元) ,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 15 万元三)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 / 111、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者公积金其中一种累计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 2 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3、2 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 4000 元以下(含4000 元) ,单身人员月收入 4500 元以下(含 4500 元) ,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 15 万元。
四)各级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 、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无房家庭申请公租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五)共同申请人认定要求1、共同申请人要求与主申请人共同居住,且具有以下关系:1)夫妻2)在同一户口本的父母与子女3)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4)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能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2、主申请人户籍上有正在大学就读或正在服兵役的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户籍上有正在监狱服刑的家庭成员,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3、已婚的家庭成员,其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与主申请人不在同一户籍的也必须一同申请 3 / 114、非本市户籍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主申请人的配偶需要提供工作收入证明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在长春上学的证明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者公积金其中一种累计 6个月以上(含 6 个月)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六)其他要求1、单身人员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 ;2、离婚人员,需离婚满 2 年(含 2 年)方可申请(离婚前所在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除外) ;3、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不得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
4、申请人的年龄、房产交易、离婚等年限,以 2017年 8 月 4 日为节点计算二、申报受理时间2017 年 7 月 17 日至 8 月 4 日三、申报地点申请家庭到公租房受理点领取《申请表》和《长春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收入、住房、工商注册、户籍和婚姻状况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也可以直接从“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网”或“长春房产网”下载打印填写后与规定的相关材料一起交到公租房受理点各公租房受理点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实 4 / 11序号各区公租房受理点 咨询1 朝阳区 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具体见附表) 856543682 南关区 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具体见附表) 819602163 绿园区 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社区或镇政府 879764124 宽城区 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社区 819557255 二道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具体见附表)860299446 汽车区 区住房保障中心(汽车区东风大街 7766 号) 815015527 经开区区住房保障中心(吉林大路 6188 号经开大厦 411室)和户籍、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84834339高新区住房保障中心(锦湖大路与超凡大街交汇)870191618 长春新区北湖区住房保障中心(远达大街与应化新路交汇)896728579 净月区 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 8451299110 双阳区 区住房保障中心(通阳路小学东墙 100 米) 8422242511 莲花山 莲花山政务服务中心西门(雾九路 1 号) 81331239(注:本市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的公租房受理点报名,外地申请家庭到工作单位所在的公租房受理点报名)四、申请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1、 《2017 年长春市惠泽园二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长春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收入、住房、工商 5 / 11注册、户籍和婚姻状况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有单位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工资银行流水;无业的按照长春居民最低工资标准核算收入) ;4、户籍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5、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判决书等) ;6、本市农业户口家庭提供村镇开具的无土地证明材料。
7、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8、新就业职工需要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劳动合同;9、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缴存证明材料;10、依据有关规定不受收入限制及优先保障的家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1、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房产买卖公证证明、拆迁协议) ;12、申请前 2 年内将公产或私产房出售用于家庭成员大病治疗的需提供三甲医院的门诊病历、住院记录、检查检验报告、费用结算单等资料(具体 40 种“大病”的种类及界定标准见附表) ;公租房分配的相关信息大家可以随时登陆长春住房保障网 ( 6 / 11二道区公租房受理点具体地址区 受理点 地址 联系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东盛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与公平路交汇万通花园 A 区 28 栋西侧89283036乘坐 4 路、80 路、233 路、286 路、301 路到公平路站东站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蔚蓝国际北门 80858016乘坐 279 路到怀德西路站、318 路、4 路、117 路、152路远大大桥下车、荣光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长春市二道区福安街与公平路交汇南行50 米86995090 乘坐 248 路到公平路站、286 路到福安街下车英俊镇公共服务中心长石公路 8.5 公里处 84751668 乘坐放牛沟客车至英俊镇政府站下车远达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长春市二道区新开大街 277 号 86017821乘坐 241 路公交车到十里堡下车沿乾安路走到与新开大街交汇处长青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与常德路城建世纪佳园 3 栋 04-06 门市81960511 乘坐 361B 线终点站、218B线终点站下车八里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长春市二道区安宁路988 号,八里堡派出所旁84719923 乘坐 3、233 到八里堡站下车,241 路到新乡路下车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北行200 米政务中心 1 楼84940018周一至周五8:30-16:30(节假日除外)乘坐 1 路、80 路、115 路、254 路、265 路、281 路、361 路等到吉林街下车,吉林街北行 200 米 7 / 11南关区公租房受理点具体地址区 受理点 联系 办公时间富裕街道办事处 81313715永吉街道办事处 81795317民康街道办事处 89359695南岭街道办事处 89236122桃源街道办事处 81616807明珠街道办事处 85303686自强街道办事处 88956877新春街道办事处 89675250鸿城街道办事处 89235598长通街道办事处 82890767曙光街道办事处 88662018全安街道办事处 89300335南关区幸福乡 85370309周一至周五8:30-16:30(节假日除外) 8 / 11朝阳区公租房受理点具体地址区 受理点 地址 联系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清和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西安大路 73 号 88565175乘坐25/19/119/14/314/22/64/364/80/152/245 路,建设街站下车红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建德路 219 号华侨新村斜对面86919780 乘坐 9 19 222 144 188 路到华侨新村站下车湖西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进化街 855 号朝阳实验小学斜对面 89388825 乘坐 255 267 路到宽平大路下车南湖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南湖新村中街与繁荣路北胡同交汇 86882430路线 230 路(红旗街万达百货上车省二实验下车前行 30米)永昌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明德路 268 号 85677470乘坐 258 267 282 62 路同志街下车前进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湖光南胡同 306号 85512552 乘坐 234 路到富苑华城下车永春镇人民政府 永春镇长春堡 无到卫星广场坐去往长春堡线车富锋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朝阳区育民东路 1999 号 81715861乘坐 138 路 124 路到朝阳经开管委会站下车乐山镇人民政府 华中路 555 号15204315131 到卫星广场坐去往乐山线车重庆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建和街 159 号15843106670 乘坐 13 路在般若寺站下车朝阳区桂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朝阳区明水路146 号18143059196周一至周五8:30-16:30(节假日除外)乘坐 6/66/306/120 路在自由大路站下车,62 或 315 明水路 9 / 11住房保障资格审核中“大病”的种类及界定标准种类 界定标准1、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3、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4、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或达到尿毒症期5、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6、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并危及生命7、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继续性黄疸2、腹水3、肝性脑病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救助范围内8、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9、深度昏迷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