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关联方披露.ppt
20页第九章第九章 关联方披露关联方披露第一节第一节 关联方关联方第二节第二节 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交易第三节第三节 关联方披露关联方披露第九章第九章 关联方披露关联方披露o【学习目标】o1.了解关联方交易的内容;o2.掌握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o3.掌握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概念;o4.掌握关联方的披露要求第一节第一节 关联方关联方o一、与关联方有关的几个概念一、与关联方有关的几个概念o(一)控制与母子公司o1.控制o(1)概念:o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o(2)特点o①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是控制的主要标志 o②获取经济利益是控制的主要目的o(3)控制的途径o①以所有权方式达到控制的目的 o②以所有权和其他方式达到控制的目的 (通过协议控制)o③以法律或协议形式达到控制的目的 o (承包合同)o2.母公司和子公司o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下同);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如果一方直接、间接、直接和间接拥有另一方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或虽然一方拥有另一方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不超过半数,但通过其他方式达到控制另一方时,投资企业即为被投资企业的母公司,被投资企业为投资企业的子公司。
o(二)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o1.共同控制o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o共同控制的基本特征:o(1)两方或多方共同决定某项经济活动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合营方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作出决定;o(2)共同控制的基本方式是:合营各方所持表决权资本的比例相同,并按合同约定共同控制;合营各方虽然所持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不同,但按合同约定共同控制;o(3)共同控制在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政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o2.合营企业o合营企业是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可见,合营企业与共同控制相联系,其特点在于投资各方均不能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单独作出决策,必须由投资各方共同作出决策,并且由合同约束投资各方的行为可见,合营企业是以共同控制为前提的,投资企业与其他投资者一起共同控制合营企业 o(三)重大影响和联营企业o1.重大影响o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o当一方拥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或者一方虽然只拥有另一方20%以下表决权资本,但实际上具有参与经营决策的能力,一般认为对另一方具有重大影响。
o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决策的制定过程;相互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o2.联营企业o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可见,通常情况下,联营企业与重大影响相联系o二、关联方的概念及其特征二、关联方的概念及其特征o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o(一)关联方涉及两方或多方o(二)关联方以各方之间的影响为前提o(三)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会影响交易的公允性o三、关联方关系存在的主要形式o1.该企业的母公司,不仅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能够对该企业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单位等o(1)一个企业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2)一个企业通过一个或若干个企业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o(3)一个企业直接地和通过一个或若干个中间企业间接地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 o2.该企业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企业、单位、基金等特殊目的实体o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o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o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o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o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o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o2.联营企业o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可见,通常情况下,联营企业与重大影响相联系o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o四、关联方关系界定的例外情况o(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o(2)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通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o(3)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第二节第二节 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交易o一、关联方交易的确认o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o二、关联方交易的类型o1.购买或销售商品o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o3.提供或接受劳务o4.担保o5.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非现金形式提供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o6.租赁o7.代理o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o9.许可协议o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o11.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三节第三节 关联方披露关联方披露o一、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下列信息:o(一)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o1.母公司不是该企业最终控制方的,还应当披露最终控制方的名称o2.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均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还应当披露母公司之上与其最相近的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母公司名称 o(二)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股本)及其变化o(三)母公司对该企业或者该企业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o二、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o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o1.交易的金额o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o3.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o4.定价政策o三、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类型相似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财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关联方交易对财务报表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o四、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