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档】物业有限公司公文处理规定.doc
15页物业有限企业公函办理规定第四条公函是贯彻党和国家目标、政策,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发布规章制度,实施经营决议,下达工作任务等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式和途径第五条企业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是公函办理工作的中枢部门,负责撰写、审核、办理企业往来公函,并指导监察各部门及各管理中心(处)的公函办理工作第六条企业常用的公函种类主要有:(一)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议和安排;(二)指示——用于对下级单位布置工作,说明指导原则;(三)通告——用于向企业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四)通知——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各单位及职工应当恪守的或需要知道的事项;(五)会议纪要——用于记录和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六)通知——用于传达上级批示、要求下级办理或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公函或转发上级以及不相隶属单位的公函;发布规章;任免和聘任管理人员七)通告——用于对人和事的表扬或批评;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八)请示——用于向上级恳求指示、批准;(九)报告——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应情况,提出建议和建议,答复上级询问;(十)批复——用于答复下级请示事项;(十一)总结——用于向上级做综合性的全面工作汇报;(十二)计划——用于对此后工作做出全面安排;(十三)签报——用于各部门向企业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十四)函——用于不相隶属关系单位或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十五)复函——用于答复来函。
第七条公函格式包括下述内容: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核稿、拟稿人、会签、标题、正文、发文单位及印章、主送对象、呈报、抄送(报)对象、发送对象、附件、发文字号、打印份数、校对、签发、主题词、发文时间、密级、紧急程度等一)公函的标题应当正确、简要归纳公函的主要内容,并注明公函种类;(二)发文字号,一般包括单位代字、年号、序号结合行文,只注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三)发文单位、主送单位应落全称;(四)除会议纪要外的公函,一律加盖与发文单位相一致的印章;(五)密级公函,应当分别注明“A级”(绝密)、“B级”(机密)、“C级”(秘密)字样;(六)紧急公函,应当分别注明“特急”、“急”、“平急”字样;(七)公函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发文单位名称之前,注明附件的次序和名称;(八)呈报、主送、抄报、抄送、发送:呈报,为文件内容的执行对象或必须呈达的上级主管单位;主送,为文件内容的执行对象或必须送达的对象;抄报,为需要认识文件内容的上级主管单位;抄送,为需要认识文件内容的本单位领导、同级单位;发送,为需要认识文件内容的下级单位向上级请示的公函,一般只写一个呈报单位,如果需同时报知另一上级单位,可用抄报的形式;(九)发文时间应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结合发文,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时间为准。
十)公函应注明签发人,签发人为主签发人;(十一)公函用纸为A4型,左侧装订;(十二)对外行文的字体要求:1 、发文字号为四号宋体加粗;2 、标题为小二号宋体加粗;3 、发文对象为四号宋体加粗;4 、正文为四号宋体;5 、呈报、主送、抄报、抄送、发送对象为四号宋体;6 、主题词为四号黑体加粗第八条发文字号详细规定:企业及各部门发文字号为:1、物业管理有限企业物业(宁)字[年号]XXX号;2、企业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物业(宁)行人字[年号]XXX号;3、企业财务部物业(宁)财字[年号]XXX号;4、企业品质培训部物业(宁)品培字[年号]XXX号;5、企业市场发展部物业(宁)市场字[年号]XXX号6、企业工程管理部物业(宁)工程字[年号]XXX号第九条行文关系和规则:(一)各管理中心(处)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确定,在权限范围内能够自主行文;(二)非紧急情况不得越级行文;(三)各管理中心(处)不得直接向企业总部及以上单位行文如确需请示企业总部或以上单位,应由各管理中心(处)拟稿,经企业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报企业总经理批准后,加盖企业印章、呈报;(四)各管理中心(处)呈报企业的文件,统一报送至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送一份即可,由企业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送阅;(五)除企业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和重要紧急情况外,行文原则上不得直接呈报领导个人;各管理中心(处)不得以单位负责人个人名义向企业或企业领导呈报需企业审批的文件;(六)“报告”、“纪要”类公函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七)所有公函原则上统一由企业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收发、登记、签转;紧急、特殊情况可直接由领导批转、交办,过后执行公函办理程序;(八)凡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决定;向上级的请示、报告;颁发企业规范性文件;发布具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通知、通知等公函,由主管职能部门拟稿,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发,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字号、印发。
第十条公函办理程序:(一)公函办理程序为收文程序和发文程序收文程序包括登记、分办、催办、反应、归档等;发文程序包括拟稿、审稿、会签、核稿、签发、编号、打印、校对、登记、封发和存档等;(二)企业收文要统一制作《来文阅办表》,发文首页统一制作《发文稿纸》,使用统一的《图文》,部门签报统一使用《文件会签单》;(三)企业字发文应由总经理签发;部门发文,可由分管领导签发;一般性行政事务公函可由企业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发;(四)凡波及其他部门的公函,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磋商、会签如果建议不一致时,应在公函会签中如实反应;(五)撰写公函应注意事项:1 、切合党和国家的目标、政策、法律、法律及上级单位的规定;2 、内容详实、观点明确、文字精华、条理清晰、标点符号正确;3、公函中的人名、地址、数字要正确,引用公函要注明发文机关、公函字号、标题和发文时间;4、公函中的数字,应尽量使用阿拉伯数字;5、发文时间使用中文数字表记;6、请示问题应一文一事六)公函受理应注意事项:1、凡需两个以上部门会签办理的公函,由主办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会签办理;2、各部门报企业领导审批的公函,除机密公函外须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转各分管领导审阅、批示;3、各管理中心(处)报企业的公函,应报企业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函内容签转波及到的各部门,由各部门任职权范围内办理。
若需报企业领导审批的,由该部门提出建议后,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转有关领导审阅、批示;4、机密公函由送文单位直接送分管领导审阅、批示七)企业字发文均由企业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核稿,主要做好公函的审核把关工作:1 、是否需要行文;2 、行文是否正确、简短、了然、完整;3 、行文中波及其他部门或单位的问题是否经过充分协商;4 、行文的格式、关系、内容、办理程序等是否切合本规定的要求八)公函归档:1、公函办理完成后,详细包办人应根据文书立卷要求,整理公函原稿及有关资料,依据公函的等级送交企业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或本部门有关人员分类存档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保留应存档的公函;2、关于没有存档价值的公函,经过鉴识和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销毁机密公函的销毁,应有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专人监察,并进行登记第二章【免费文档】物业有限企业行政办事制度第十一条企业对行政办事的要求是优质、高效、有序、协调及过程受控,各级人员必须依据职责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第十二条企业行政办事规则:(一)关于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仔细、正确、实时办理,不得推诿、积压;(二)关于超越职责权限范围的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逐级请示、报告,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或擅自越权行事;(三)关于跨部门事项,主办部门须主动与有关部门磋商办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建议不一致时,主办部门须向上级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由上级分管领导协调停决各部门均不得未经协调一致而擅自行事,否则,上级分管领导有权责令纠正或追查责任;(四)关于不适合部门办理的事项,必须立刻退回交办部门并说明原因;(五)关于重要突发事件及处理建议,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企业领导请示、报告,但过后要向被超越的主管上级报告;(六)企业领导直接交办或需要保密的事项以及发现损害企业利益、企业名誉的行为,可直接向企业有关领导请示、报告;(七)企业领导在波及财务、投资、人事等方面的决议性指示,必须有书面批示或文件,方可作为执行依据;第十三条企业行政办事能够公函、电子邮件、、、口头等形式办理若以电子邮件、、、口头形式办理,电子邮件、件正本、记录正本、口头记录正本及有关资料,在办理完成后存档备考;若以公函形式办理,则转入公函办理程序第十四条行政办事程序的时限要求:1、以企业名义的收、发文,均由企业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派专人监察,须做到事事有答复;2、有详细时限要求的事项,准时限答复;3、凡属企业级各类文件及上级来文,秘书填写《来文阅办》后,交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做办理建议,报公司领导,再根据领导指示,传阅有关职能部门;4、企业来文须当日批转,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办理,或催办、监察、检查办理情况(需追踪督办的),同时指定汇报时限;5、企业发文,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秘书填写《发文稿纸》后,交由领导签发,并于当日送达收文单位;6、急事急办,第一时间办理标明“特急”、“急”的事项;7、平急事项,从接受之日起三个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