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从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pdf
3页食品从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 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否则,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五、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对德、能、勤、纪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
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食品运输制度 1、 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2、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3、生鲜食品的运输,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另行制定办法,由专门的运输工具进行.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超市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 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 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 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 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
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