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系统.docx
19页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局部〕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典型大纲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视总站编制编制说明随着能源产业的进展,光伏发电得以快速进展为适应光伏并网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视工作必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监视,促进工程质量治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视总站依据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特点,考虑到其规模较小,且组件的安装、调试相对简洁, 监视检查拟按两个阶段进展为此组织编制了《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视检查典型大纲》及与之配套的记录表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视总站于2023 年 4 月 22 日,在兰州组织局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视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本对大纲进展了正式审查依据审查看法对本大纲及记录表进展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本大纲是在甘肃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视中心站编写的初稿根底上, 吸纳了江苏、云南、宁夏、青海等开展过光伏发电站建设监视中心站的反响看法后,修改形成的《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 量监视检查典型大纲》,适用于 10MWp 及以上容量或出站电压 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地面式和屋顶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低于上述等级的光伏发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大纲引入了光伏方阵的概念,第一阶段监检在首批光伏方阵根底完成后即可进展,后续完成其它光伏方阵根底可在下一阶段再进展抽检; 其次阶段“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的监检,是指首批和本期工程最终一批光伏方阵,经调试试运验收完毕后并网前的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各中心站可依据工程实际状况,灵敏确定各阶段监检的时间,保证检查工程质量有效性和实际效果关于阶段性工程质量监视检查检查步骤,由于光伏电站规模较小,建设周期短,现场可不设立工程工程质量监视站,监检按自查和正式监视检查两个步骤进展本大纲自颁发之日起起先试行本大纲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视总站负责说明书目关于印发《电力工程质量监视典型大纲》〔光伏发电局部〕的通知编制说明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视检查记录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视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视检查记录附录 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视检查依据主要技术文件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典型大纲1. 总则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工程质量监视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视规定》,为统一光伏发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视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标准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平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疼惜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制《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光伏发电工程工程, 包括各类投资方式建设的工程,均应按本典型大纲规定进展质量监视检查1.0.2 《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典型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视中心站对光伏发电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视检查首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 按本“大纲”要求进展监视检查;(2) 宣布本工程工程的质量监视机构;(3) 布置本工程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安排及其实施要求1.0.4 质量监视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展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阶段“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状况转变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1.0.5 依据工程设计的具体状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视检查细则,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2. 质量监视检查的依据见附录3、质量监视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0.1 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质量监视注册手续3.0.2 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危急源识别、风险限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已审批3.0.3 光伏并网发电场地五通一平已根本完成,监控楼地基处理及零米以下首批光伏组件支架根底已按相关验收技术标准和标准施工完,并已验收签证。
3.0.4 施工图交付安排已确定;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图纸的交付可满足连续施工的必要,且图纸已通过会检3.0.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其现场机构及人员配备,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人员,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3.0.6 已组织编制了“质量验收及评定工程划分表”监控楼建筑物、零米以下首批光伏组件支架根底完成,并已验收签证3.0.8 施工技术文件,主要施工技术资料,主要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和各种签证手续齐全、完整3.0.9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工程重点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监督检查安排已拟定并实施3.0.10 由建设单位已经进展了自检工作,并整改验收完毕4 质量监视检查的内容和要求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视检查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视检查4.1.1.1 按根本建设程序规定,满足开工条要求4.1.1.2 环保、消防、施工图审查完毕,核准资料齐全4.1.1.3 工程建设组织治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已明确工程质 量目标,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治理体系进展了审核, 各责任主体质量责任人到位:(1) 工程建设组织治理机构与工程治理的模式相适应,质量治理体系健全,运转有效,满足工程治理和质量限制的要求,工程质量处于有效限制状态;(2) 已经完成主要设备、工程总承包和主要分包施工及工程监理招标,已签订合同,各类招投标文件齐全;(3) 工程治理、质量治理、设备监造、质量验收及评定、见证取样等制度齐全、有效;已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执行安排和防止质量通病安排;(4) 已确定工程承受的标准、规程、标准,满足工程必要。
4.1.1.4 施工图纸交付安排已落实,对已交付的图纸按规定进展了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检,且交底与会检记录标准4.1.1.5 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完成并已审批4.1.1.6 工程档案治理制度健全、适用,档案治理人员已到位工作4.1.1.7 无明示或者示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4.1.1.8 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选购 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治理制度、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并建立了责任制度4.1.1.9 质检人员持证上岗,制定对工程重点工程和关键工序质量监视安排4.1.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视检查4.1.2.1 担当本工程勘察设计工程与本单位资质相符,质量治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 4.1.2.2 主要工程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担当任务相符,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对工程设计质量责权明确并书面报送建设单位4.1.2.3 按安排交付图纸,能保证连续施工;施工图交底记录齐全、完整4.1.2.4 施工图设计质量和深度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便利, 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等文件审批手续齐全,施工图审查看法已完成闭环,内部审核程序和责任落实。
4.1.2.5 设计单位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给商行为4.1.2.6 工代制度健全,按规定参与地基验槽、根底、主体构造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并刚好签字;签署设计变更单、技术洽商单人员资格明确,已向监理单位备案并治理标准4.1.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视检查4.1.3.1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托付手续标准、清楚、责权明确;质量治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4.1.3.2 总监理师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监理机构健全, 专业人员配备满足工程必要;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齐全,资质 与所担当监理工程相符,责任制落实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及其行 为符合《建设工程监理标准》(以下简称“监理标准”),并书面 报送建设单位4.1.3.3 依据监理合同、托付书和《建设工程监理标准》制定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强制性条文》执行安排,满足工程监理和质量限制的必要,审批手续完备并有效执行 4.1.3.4 已审定施工质量验评工程划分表,符合有关标准和工程实际,已确定关键工程质量限制点;对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施工作业指导书、工程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审批手续已确定并刚好办理4.1.3.5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合格供货商名录进展了审查。
4.1.3.6 已经建立对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到货、开箱检验和对原材料质量跟踪治理方法、相关制度及治理台帐4.1.3.7 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含各类分包队伍)资质以及人员资格审查,无违规行为4.1.3.8 对各类检测机构(含合同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进展审查,均符合规定,并建立治理台帐;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手续齐全4.1.3.9 对各施工单位计量治理进展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满足施工的必要4.1.3.10 依据“强制性条文”、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对隐蔽工程、完工工程刚好验收签证标准4.1.3.11 质量问题台账完整、清楚、标准,各类质量问题通知单、停工令内容明确,闭环治理对现场觉察不合格设备、材料、构配件和发生质量事故,刚好协作相关单位调查处理4.1.3.12 仪器、设备配置满足工程监理工作必要 4.1.3.13 建筑根底限制桩复测完毕4.1.3.14 对已处理完的自监检中提出的待整改问题,检查、验收完毕4.1.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视检查4.1.4.1 施工承包合同标准、清楚,所担当施工工程与本单位资质相符4.1.4.2 工程经理与投标文件相一样,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面报送建设单位,如有变动,已经建设单位确认。
4.1.4.3 质量治理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能表达安排实施、检查处理各环节持续改进过程:(1) 工程部已编制《工程治理实施规划》,工程质量目标细化分解, 制定质量治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方法实施有效;质量问题台账完整、清楚、标准,治理闭环;(2) 工程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其他专业技术治理人员配备能满足施工质量治理必要,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3) 计量治理制度健全,计量治理人员持证上岗;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均经过检验并在有效期内,计量治理台帐齐全;(4) 标准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托付的工程检测单位资质和试验工程已经报审4.1.4.4 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强制性条文》执行安排,并贯彻执行:(1) 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并经审批,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或已制订编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能切实贯彻实施;施工质量验评工程划分表编制内容齐全、准确,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确认;验评结论、统计方法和签证手续正确、标准;(2) 施工作业指导书内容充溢,可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备; 技术交底制度健全并认真实施,交底和被交底各方签字记录标准;(3) 《强制性条文》执行安排内容齐全,可操作性强,有检查记录和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