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法学--第一讲.ppt
32页教育法学,李 艳:18737120323 邮箱:675232147@.com,,主要内容,第一节 教育法学的概念,教育法学的定义,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1)教育法学概念的一般理解,新兴独立学科说,综合性边缘学科说,知识部门说,交叉学科说,分支学科说,何瑞琨1987年6月在教育研究上发表的论文《教育法学》中提出:“教育法学是以理论法学为指导,运用法学公用的方法,吸收邻近法律学科、一般法学以及其他特别法学的研究成果,并在教育法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门新的独立的学科”1.新兴独立学科说,胡文斌1986年11月在教育研究上发表的论文《国外教育法学发展概述》中指出:“教育法学是一门以教育学和法学为基础,以教育问题为中心的多学科综合性的边缘学科” 李晓燕2006年出版的《教育法学(第二版)》中指出:“教育法学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边缘学科,它以法学原理和教育学原理为基础,是法学和教育学相互渗透的产物,因此它又是法学原理和教育学原理的有机结合”2.综合性边缘学科说,谭晓玉1995年在教育研究上发表的论文《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反思》中指出:“所谓教育法学,就是运用法学理论研究和解释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交叉学科”。
3.交叉学科说,劳凯声教授在其《教育法学概论》中指出:“教育法学继承了法学基础理论和行政法学的一切有益因素,包括了教育体系中产生的全新的诸多现象和诸多关系,是一门以法学和教育学的方法论为基础,以教育法为对象,研究学校教育关系的法律调节的特定的知识部门”4.知识部门说,郑良信在其《教育法学通论》中指出:“教育法学是以教育规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5.分支学科说,教育法学是一门以法学和教育学为主要理论基础,教育法律及其问题为研究对象,运用案例法、分析法、语义法、推理法以及系统法等多种方法对教育法律及其问题进行研究,揭示教育法律规律,构建教育法律理论,指导教育法律实践的法学和教育学的交叉性分支学科2)教育法学概念新解,教育法学定义的内涵解析,理论基础:法学和教育学,研究方法:案例法、分析法、语义法、 推理法以及系统法等,研究任务:研究法律问题、 揭示教育法律规律,研究目的:形成教育法律理论、 指导教育法律实践,研究对象:教育法律问题,教育法学的学科性质:法学与教育学的交叉分支学科,教育法学是法学科学与教育科学之间形成的边缘学科。
在我国,教育法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法学分支,教育学分支,边缘学科,在我国的学科分类中,教育法学属于教育学的二级学科教育法学已成为我国教育学科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但还没有被广泛认可为一个独立的学科1、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概念范畴、研究范式和学科边界;2、有一支专门的研究队伍;3、建立了独立的专业研究组织;4、专门设置教育法学培养专业或研究方向;5、有一批专门从事教育法律实践的人员;6、出版了一批以劳凯声教授主编的《中国教育法制评论》为代表的书籍;7、在教育立法方面,教育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二、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教育法律说,研究教育法律现象与规律说,研究教育法律问题说,将教育法律现象和教育法律发展规律作为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将教育法律本身看做是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教育法学研究的对象是教育法律问题 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法律及其问题教育法学首先要研究教育法律,其次要研究由教育法律所引发的教育法律问题其中,教育法律是研究教育法律问题的基础,在深刻认识教育法律的基础上发现教育法律问题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教育法律问题的分类,教育法律的事实问题和价值问题,教育法律的常规问题与革命问题,教育法律的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三、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研究教育法律及其问题,构建教育法学理论,指导教育法律实践,发现教育法律规律,从学科发展和教学的针对性、适用性来看,研究内容应该有所区别。
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和教材内容应该与受教育者的情况相符合例如,对于教师教育各专业的学生来讲,学习许多有关高等教育的教育法学内容与培养目标和其今后的工作联系和益处不大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第二节 教育法学的产生和发展,国外教育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教育法学的发展趋势,国内教育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就主张“全部教育共有,教育由国家负责,由国家控制” 教育法律的理论研究是从19世纪开始,由行政管理学创始人、德国行政管理家施泰因首先倡导国家运用法律对教育事业进行干预国外教育法学的产生与发展,国外教育法学发展情况,国外教育法学的基本情况,教育法学著作出版情况,学术组织和学术刊物情况,(1)国外教育法学的基本情况较早对教育法规作比较系统研究的主要有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几个国家美国的教育法学是一种判例学校法学体系,联邦德国则主要着重教育立法的理论研究,日本的研究则兼顾了这两个方面,成为理论与判例兼顾的综合型教育法学 (2)教育法学著作的出版情况 世界上最早的、成体系的教育法学著作是德国国际教育大学法律系的汉斯·赫克尔与希普教授于1957年合著的《学校法学》一书。
美国较早成体系的教育法学著作是诺尔特和林恩于1963年编写出版的《学校法——教师手册》 (3)学术组织和学术刊物的情况 世界上最早的教育法学研究会是美国1954年成立的“全美教育法问题研究会”(NOLPE),现更名为“美国教育法学会”(ELA) 国际上研究教育法学的专业性代表杂志:一是德国的《少年法和教育法》;二是美国的《教育法律季刊》国外教育法学的发展情况,国内教育法学发展情况,我国教育法律起源的历史考察,现代教育法的发展历程,当代教育法学的发展情况,先秦时期:法家主张以法治国秦朝实施:“政教合一”、“管师合一”的文教政策唐朝:主张科举制度,清朝:1904年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该章程是中国现代最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民国政府:先后制定和颁布了1500余件教育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教育法体系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和各解放区在1921至1949年间也先后颁布过500余件教育法规中国教育法律起源的历史考察,第一阶段,教育法学的萌芽阶段(1981──1985)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法制建设的深入,人们对教育立法的重要性开始有所认识,教育界和法学界开始思考教育立法问题。
第二阶段,独立形态的教育法学开始产生(1986——1994)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 1993年《教师法》颁布, 1994年,全国教育学研究会的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在天津商议成立全国教育法学研究会的事宜第三阶段,科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学的形成阶段(1995年至今) 1995年,新中国第一部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正式颁布,它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学形成阶段的开始此后,国家又陆续颁布了《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国务院和地方立法机关也加强了教育立法,教育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中国现代教育法学发展历程,教育法学逐渐从行政法学中脱离出来 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更为系统 出现了教育法学的专业学术组织和杂志 学术组织:全国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专业委员会 学术杂志: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高等师范院校普遍开设教育法学课程 出版教育法学著作:40多本,中国当代教育法学的发展情况,讨论:,从教育法学的历史发展,你能得到什么启示呢?,三、我国教育法学发展的趋势,1,将更加注重开展教育法学微观课题的研究 3.出现更多的学术研究团体,从而极大地提高教育法学研究水平。
2.将在一定范围内形成研究热潮,促进教育法学的普及与提高第三节 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及方法,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教育法学的研究方法,一、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1.了解学校教育、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教育法学研究的新进展,树立正确的教育法制观3.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增强其维护学生、自身、和学校权益的能力2.为未来的中小学教师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提供必要的理论知识积累教育法学的研究方法,历史考察法例如:中国近十年教育法学进展综述研究,比较分析法例如:中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比较研究,社会调查法例如:当前教师法律意识现状与对策分析,案例分析法例如:对某小学教师殴打学生的案例分析,谢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