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doc
165页目 录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1内科学(心血管病)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6内科学(血液)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10内科学(呼吸系病)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15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20内科学(肾脏病)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24内科学(消化系病)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28内科学(风湿病)临床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33内科学(传染病)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38外科学(普外)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44外科学(骨外)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49外科学(泌尿外)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54外科学(胸心外)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59外科学(神经外科)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64外科学(烧伤整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67儿科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71耳鼻咽喉科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76妇产科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81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8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临床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89口腔医学临床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94老年科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96麻醉学临床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99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103神经病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106眼科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109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114肿瘤科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118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训练记录及考核手册 123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稿)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学位(1999)5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8)6号]文件的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一委两部一局)《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8)59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修订本细则,现公布如下:总 则一、为确保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质量,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成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研究生处负责人和各附属医院分管教学和科研的院长组成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以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为贯彻有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从我校的实际出发,由研究生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及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我校各附属医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实施情况作定期检查评估,以确保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办法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对象(一)统招临床医学研究生;(二)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我校附属医院的在职临床医师;(三)临床医学七年制毕业生(其授予标准,申请资格等要求根据七年制的特点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年限:3年三、授予学位的名称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Master of Medicine, M.M)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二)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和相关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为相关三级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完成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细则中所规定的相关学科轮转及本学科不少于一年的临床工作实践并达到考核要求在职临床医师申请硕士专业学位须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的要求。
三)通过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学分四)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在职临床医师,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五)完成一篇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的学位论文,并在统计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文章(如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等)五、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申请资格(一) 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并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二) 各附属医院在职临床医师通过国家外语水平考试;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可申请进入研究生课程学习三) 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通过国家外语水平考试;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的各附属医院(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的在职临床医师,可进入专业技能培训(在临床技能培训期间完成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的必修课程)四) 属㈡ 、㈢两类人员在申请学位前须通过国家医学综合水平考试六、学位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不少于20学分(一)必修课程1、政治理论课 30学时 1 学分 2、外语 100学时 5 学分3、医学统计学 60学时 3 学分4、医学文献检索 30学时 1.5 学分5、科研设计 32学时 1.5 学分 6、专业课 100学时 4 学分7、专业外语 40学时 1 学分8、临床病例讨论 1次 1 学分9、读书报告 1次 0.5 学分(二)选修课程(C、D、E类选修课程)选修1.5学分以上公共必修课与公共选修课课由研究生处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统一开设并组织考试,专业英语、专业课由各专业自行开设,在第二学年内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考核。
七、临床技能训练及管理(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每位研究生确定一名责任导师和三名轮转学科的合作指导教师责任导师实行双向选择,合作指导教师由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和相关轮转科室负责确定责任导师负责制订研究生的轮转计划和考核要求,确保每一个培养环节的质量对于符合免轮转要求的在职临床医师或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实行主导师负责制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技能训练要求:至少参加三个相关二级学科轮转(内、外科在至少三个相关三级学科轮转),每学科轮转时间不少于3个月;参加本学科专业的临床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一年(具体轮转安排及要求详见各学科培养方案)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并获得合格证书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我校附属医院在职临床医师(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可免相关学科轮转在相关学科轮转和本学科技能训练时,要求每位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病例讨论、大会诊、讲座、读书报告、学术会议等),其中病例讨论和读书报告在本学科本人至少组织完成各1次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脱产时间做学位论文相关科室轮转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记录手册》。
轮转结束时,由各附属医院组织考核专家对研究生进行出科考核(考核具体要求见《临床技能训练记录手册》),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培养出科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续训一个月,如考核再次不通过,科室可终止其培养在本学科临床技能训练结束后,由学校研究生处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研究生进行系统的临床综合技能考核,考核通过方能申请论文答辩免轮转的学员不进行出科考核,在进行综合技能考试中加试相关轮转科室的知识点八、学位申请(一)学位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研究生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1、 完整合格的《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训练记录手册》及导师评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交完整合格的《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训练记录手册》或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2、提交临床综合技能考核成绩;3、完成学位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在有效期内);4、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在职临床医师,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家组织的外语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的成绩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5、完成一篇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的学位论文,在统计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
第一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南京医科大学 以上材料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答辩二)论文答辩由所在附属医院组织答辩委员会对研究生或在职临床医师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3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必须包括1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对研究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审阅和答辩,作出是否通过答辩的决议九、学位授予 通过临床综合技能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首先向所在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通过后再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是否授予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十、经费管理(一)统招硕士研究生经费管理1、重新调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费下拨比例(单位:元/生)部门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备注责任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使用5005001500培养费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10001000业务管理*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的业务管理费包括:轮转科室出科考核、答辩前的综合技能考核等业务管理答辩费由研究生处统一支付给科室,600元/生2、导师指导费(单位:学时/生)拆分比例导师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责任导师25学时5学时50学时合作导师15x3学时注明:导师指导费每学期结束前结算一次,学校发50%,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配套发50%。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经费管理1、收费标准:10000元/生/年X3年经费使用:(1) 一学年(课程学习)10000元/生(2)第二、三学年(临床技能训练及技能考核)20000元/生2、分配比例:⑴ 导师指导费 50% 其中:责任导师 35% 合作导师 5%×3⑵ 学校管理费 25%⑶轮转出科考核、综合技能考核费 10%⑷ 培养单位管理费 15%(含研究生处2%)十一、本细则由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南京医科大学二○○七年八月内科学(心血管病)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一、 培养时间:三年二、学位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具体要求见总则) 公共必修课与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处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统一开设并组织考试,专业外语、专业课由各专业自行开设,在第二学年内由各学院或附院统一组织考核 三、临床技能训练1、轮转安排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3个月 内科学(呼吸系病) 3个月内科学(肾脏病) 3个月 总轮转时间至少9个月。
也可根据学科特点,适当增加一些其它相关学科的轮转完成相关学科的轮转后,参加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一年2、轮转学科培训内容与要求[内分泌与代谢病] (1)学习病种: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皮质醇增多症、原醛、嗜铬细胞瘤、垂体机能减退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