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最新.docx
11页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郑政文[2022]127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 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国家建设用地需求,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物价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郑州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 2.对附件中尚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情况进行补偿,不能参照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或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评估后确定 3.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时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本通知自二○○九年六月一日起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政文〔1993〕 14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 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22〕87号)中有关青苗费和地上 附着物补偿标准停止执行。
本通知发布前,已呈报省人民政府或国务 院进行征收土地审批的宗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报批 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的标准落实 5.各县(市)和上街区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 1.青苗费补偿标准 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备注名称 等别 一860元/亩1200元/亩3200元/亩 1.粮食作物主要指小麦、玉 米、水稻等作物; 二780元/亩980元/亩2900元/亩 2.经济作物主要指棉花、烟 叶、西瓜、油料等作物 三720元/亩820元/亩2700元/亩 2.建筑物类补偿标准 名称规格补偿标准备注 平房砖木结构420元/平方米 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 瓦屋顶、房屋净高3m、水泥地面、内外墙普 通抹灰、木质门窗 砖混结构490元/平方米 全砖墙、预制或混凝土板顶、单层房屋净高 2.8m、铝合金门窗 楼房砖木结构460元/平方米 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 瓦屋顶、单层房屋净高3m、水泥地面、内外 墙普通抹灰、木质门窗 砖混结构600元/平方米 全砖墙、预制或混凝土板顶、单层房屋净高 2.8m、铝合金门窗 框架结构900元/平方米 主要承重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或预制 顶、单层房屋净高2.8m、铝合金门窗、内外 墙普通抹灰 厂房、仓 库砖混结构 320元/平方米净高4m、石棉瓦顶、砖墙 410元/平方米净高4m、空心板顶、砖墙 窑洞砖、石砌窑420元/平方米砖或石砌墙、内墙普通抹灰、水泥地面土窑280元/平方米 无人居住窑100元/平方米 简易房四面墙210元/平方米门、油毡或石棉瓦顶、砖或石砌墙 简易棚二面墙以上120元/平方米砖或石砌墙、无门 畜禽舍 砖结构100元/平方米砖或石砌墙、水泥地面、混凝土板或预制顶 简易结构50元/平方米砖或石砌墙、油毡或石棉瓦顶 地坪水泥、砖地坪32元/平方米 素土夯实、60mmC10砼垫层、80mm砂垫层、 20mm水泥砂浆面或红砖铺面 道路混凝土水泥路65元/平方米 人工挖路槽、300mm三七灰土垫层、25mm 粗砂、180mmC25砼面 柏油沥青路60元/平方米 人工挖路槽、300mm三七灰土垫层、100mm 碎石、50mm沥青砼面 碎石道路40元/平方米 人工挖路槽、300mm三七灰土垫层、100mm 碎石面 土路8元/平方米 围墙 土围墙35元/平方米 二四砖墙 (墙高≤2m) 60元/平方米 人工挖地槽、300mm三七灰土垫层、50#混 合砂浆砌240mm红砖墙、砌墙架二四砖墙 (墙高>2m) 65元/平方米 人工挖地槽、300mm三七灰土垫层、50#混 合砂浆砌240mm红砖墙、砌墙架 电力通讯线路 木线杆180元/根 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水泥线杆(8m≤杆高 ≤10m) 600元/根 水泥线杆(杆高> 10m) 1000元/根 无线水泥杆150元/根 渔塘 土筑 5000-8000元/ 亩 包括鱼苗损失费及土石方工程砖石砌 8000-12000元/ 亩 迁坟一棺一墓2000元/座每增加一棺增加500元 大棚钢、砼骨架、玻璃顶 (有供暖) 150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钢、砼骨架、玻璃顶 (无供暖) 120元/平方米 钢、砼骨架、塑料薄 膜顶 100元/平方米 简易塑料薄膜顶30元/平方米 小桥钢筋混凝土矩形板 桥 1000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简易桥600元/平方米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 2m) 500元/米 旧料归原主石盖板涵跨径(2m <跨径≤4m) 150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跨径≤2m) 120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2m<跨径≤4m) 1800元/米 PVC 地埋管4寸25元/米 旧料归原主3寸20元/米 2寸15元/米 1寸10元/米 沼气池砖、石砌300元/立方米含材料补偿 水渠、水池、窖类 土渠10元/立方米 含土方量的补偿石砌水渠、水池80元/立方米 砖砌水渠、水池100元/立方米 井 机井深80m (下管井、砼井筒、 铸铁管) 35000元/眼 深度每增减一米增减500元,每眼控制20亩 地 井深40m (下管井、砼井筒、 铸铁管) 15000元/眼深度每减一米减350元,每眼控制20亩地井深10m砖砌井筒4000元/眼深度每增减一米增减250元 手压井50元/米含压机(井筒无下管的简易井参照此标准) 3.果树类补偿标准 名称规格补偿标准备注 鲜果类 产前期(树龄<2年)30元/棵 1.鲜果类主要包括苹果树、梨、 桃、杏、樱桃等树种。
干果类 主要包括核桃、柿、枣等树种; 2.树归原主; 3.产前期为未结果期; 4.亩均最高补偿标准不超过8 万元(含8万元) 产前期(树龄≥2年) 60元/棵 始产期(3年<树龄≤6年) 280元/棵 盛果期(6年<树龄≤40年) 450元/棵 衰老期(树龄>40年) 350元/棵 干果类 产前期(树龄<2年)30元/棵 产前期(树龄≥2年) 60元/棵始产期(3年<树龄≤10年) 350元/棵盛果期(10年<树龄≤60年) 700元/棵衰老期(树龄>60年) 450元/棵 葡萄 产前期(树龄<1年)35元/棵 1.含葡萄架补偿; 2.树归原主; 3.产前期为未结果期始产期(1年≤树龄<3年)60元/棵 盛果期(3年≤树龄<7年)100元/棵 盛果期(树龄≥7年) 120元/棵 果树类 苗圃 苗木4元/棵株数≤5000棵 4.林木类补偿标准 名称规格补偿标准备注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标准 通知 主办:市国土资源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厅五处 抄送:市委各部门,郑州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 乔木类 胸径<5公分 20元/棵 1.乔木系指用材林种松柏树按乔木的两倍补偿 2.测量胸径位置为距地面距离1.3米 3.树归原主 5公分≤胸径<10公分 40元/棵 10公分≤胸径<15公分 100元/棵 15公分≤胸径<20公分 150元/棵 20公分≤胸径<25公分 180元/棵 25公分≤胸径<30公分 200元/棵 胸径≥30公分 220元/棵 灌木类 白腊条 30元/墩 每墩出条数达10—20根 紫槐 35元/墩 桑叉 100元/墩 乔木类 苗圃 3元/棵 株数≤5000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