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纪委班子配备情况说明.doc
6页中共循化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文件(十八)中共循化县委中共循化县委关于确定循化县委、县纪委班子成员关于确定循化县委、县纪委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的说明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的说明中共循化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徐继辉各位代表、同志们:现在,我受第十三届县委委托,就确定中共循化县第十四届县委、县纪委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作如下说明:一、指导一、指导思想及坚持的原则思想及坚持的原则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谋划和推动科学发展、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努力建设团结干事的班子,培养激情干事的队伍,弘扬踏实干事的作风,使县级领导班子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为进一步推进跨越发展、统筹发展,实现“十二五”宏伟蓝图,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循化提供组织保证。
中国共产党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2-会委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原则;依法办事、民主集中制原则;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原则二、推荐提名的依据二、推荐提名的依据这次县委委员、县委常委,纪委委员、纪委常委候选人推进提名的主要依据是《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认真做好 2011 年州(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青发〔2011〕6 号)和《中共海东地委关于认真做好 2011 年县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东发〔2011〕7 号)文件中,对州、县换届选举中班子提名提出的,新一届党政班子中,县委常委职数要减少 1 名;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在州市地范围内形成合理比例,保持以 45 至 50 岁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注意保留一些 50 岁以上有经验的骨干,注意选拔 40 岁以下的优秀干部,其中要有 35 岁左右岁的干部;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新提名人选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继续提名的一般不超过 53 周岁;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新提名的党员干部人选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选一般不超过 53 周岁,继续提名和同职级转任的一般不超过 55周岁;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提名年龄可按比党员干部高 3 岁掌握,个别因工作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党政领导班子中应各有 1 名女干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应有 1 名党外干部;政协领导班子副职中,党外干部应不少于 50%;注重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严格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规定,在民族自治地方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根据干部交流的规定要求,担任州县党委、政府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的,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等要求。
另外,还着重围绕配齐配强县级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功能,重点考虑了班子空缺情况,班子的年龄、民族、性别、专业知识结构以及我县干部队伍的总体情况二、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过程二、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过程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海东地委《关于认真做好 2011 年县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和条件,我们对第十四届县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人选进行了多次充分的酝酿和推荐,考虑了方方面面的因素,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将县上中层领导干部中的优秀分子,集中推荐给了地委,并和地委进行了多次沟通又根据省委和地委对人选调整工作提出的原则要求以及地委对班子构成的比例要求,在不同范围和不同领域进行了多次的反复讨论、酝酿和调整,而且进行了组织考察考核,确定了新一届县委委员和县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并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报地委批准,正式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常委和县纪委委员、常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整个推荐和确定人选的过程中,县委既严格按程序办事,又充分发扬了民主认真落实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扩大了推荐工作的民主性。
同时,在干部考察时坚持不先定调子,增加考察的人数,实行全方位考察,使民意在这次干部推荐考察任用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可以说这次提名的班子成员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这次推荐给地委考察的部分干部,由于受班子领导职数、结构比例所限,虽然暂时没有得到重用,但他们都是我县中层领导中的佼佼者,地委、县委对他们的成长一直十分关注4-三、本届县委委员与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名额与结构说三、本届县委委员与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名额与结构说明明根据省委关于“州、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名额原则上按上届规模掌握”的要求和东发〔2011〕7 号文件中关于领导班子配备的有关要求,新一届县委设委员 33 名,常委 10 名,纪委设委员 17 名,常委 7名,两个委员会委员和纪委常委名额均与上一届保持了一致,县委常委职数减少了 1 名又根据县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 10%的要求,提名县委委员候选人 37 名,其中差额 4 名,差额比例为 12.1%;提名县委常委候选人 11 名,其中差额 1 名,差额比例为 10%;提名纪委委员候选人 19 名,其中差额 2 名,差额比例为11.8%;提名纪委常委候选人 8 名,其中差额 1 名,差额比例为14.3%。
37 名县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平均年龄为 43 岁,其中,35岁左右的 9 名,占 24.3%,妇女 5 名,占 13.5%;乡镇党委书记 9 名,占 24.3%;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3 名,占 8.1%;少数民族 30名,占 81.1%(其中:撒拉族 16 名,藏族 10 名,回族 3 名,土族 1 名),汉族 7 名,占 18.9%;研究生学历 3 名,占 8.1%;大学学历 20 名,占54.1%;大专学历 8 名,占 21.6%;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2 名,占 5.4%;继续提名的 16 名,占 43.3%,新提名的 21 名,占 56.8%11 名县委常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平均年龄 43.7 岁,其中,35 岁左右的 1 名,占 9.1%;妇女 1 名,占 9.1%;少数民族 7 名,占63.6%(其中:撒拉族 3 名,藏族 2 名,回族 1 名,土族 1 名),汉族 4 名,占 36.4%;研究生学历 1 名,占 9.1%;大学学历 8 名,占 72.7%;大专学历 2 名,占 18.2%;继续提名的 16 名,占 43.3%,新提名的 21 名,占 56.8%;继续提名的 9 名,占 81.8%;新提名的 2 名(本地提名 2 名),占 18.2%;交流干部 2 名(异地交流 2 名),占 18.2%;有基层领导经历的干部 10 名,占 90.9%。
19 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平均年龄为 43 岁,其中,35岁左右的 5 名,占 26.3%;妇女委员 3 名,占 15.8%;担任乡镇纪委书记的 4 名,占 21.1%;少数民族 16 名,占 84.2%(其中:撒拉族 9 名,藏族 4 名,回族 3 名),汉族 3 名,占 15.8%;研究生学历 2 名,占10.5%;大学学历 9 名,占 47.4%;大专学历 7 名,占 36.9%;继续提名 10 名,占 52.6%;新提名 9 名,占 47.4%8 名纪委常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平均年龄 45 岁,其中,35 岁左右的 1 名,占 12.5%;妇女 2 名,占 25%;少数民族干部 7 名,占87.5%(其中:撒拉族 1,藏族 3 名,回族 3 名);汉族 1 名,占 12.5%;大学学历 1 名,占 12.5%;大专学历 6 名,占 75%;继续提名 7 名,占87.5%;新提名 1 名,占 12.5%从上述班子成员候选人的结构比例看,总体上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职数进一步精简县委常委职数在上届的基础上精简了1名,政法委书记不在单设,也不再兼任公安局局长职务,由县委副书记兼任。
二是年轻化程度明显提高县委、纪委班子在年龄上形成了以45至50岁干部为主体的梯次结构,两套班子成员平均年龄均为43岁,县委委员人选中年龄最小的30岁,最大的52岁,纪委委员人选中年龄最小的33岁,最大的52岁,实现了省、地委提出的班子年龄结构要求三是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规定,加大了少数民族特别是主体民族干部配备力度,提名的县委委员、县委常委、纪委委员、纪委常委人选中,少数-6-民族干部分别占81.1%、63.6%、84.2%、87.5%另外,在党政班子中各配备了1名女干部四是学历层次明显提高37名县委委员人选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32名(其中研究生学历3名),占86.5%,比上届提高2.7个百分点;19名纪委委员人选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9名(其中研究生学历2名),占94.7%,比上届提高5.2个百分点各个班子中既配备了富有经验有一定阅历的老同志,又有朝气蓬勃的年轻同志,既有具备专业知识的新型人才,也有熟悉本县情况、熟悉农村工作的同志可以说,这次换届努力做到了组织结构精干高效,品德结构优良高尚,年龄结构梯次合理,知识结构新老互补,智能结构立体叠加,阅历结构丰富管用,类别结构科学平衡。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