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工伤保险讲义.ppt
35页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工伤保险的目的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减少劳动争议,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伤保险的特性,强制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无过失或无责任赔偿 个人不缴费原则 待遇优厚、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统筹基金、社会互济、共担风险 工伤预防、职业康复、待遇补偿相结合,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包括:建筑企业]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合同工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另行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发展历程 一、51年政务院《劳动保险条例》 二、 95年市府5号令《厦门市职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 三、现行的工伤保险政策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2、《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闽政[2004]12号文 3、《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厦府令第113号) 及相关文件及其他配套办法,单位申报缴费 1、用人单位应当在依法成立之日或者变更、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或者变更终止手续。
2、单位应及时、全额申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工资额、增减职工花名册 3、工伤保险关系--自申报的次日起生效 4、单位缴费总额=职工工资总额×行业费率,(厦府[2005]356号)《关于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建筑企业按建筑项目总造价的1.5‰为建筑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费 ★将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办理《建设工作施工许可证》的前置程序,强制参保建筑企业应填报《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应附工程招投标中标标书、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书文本及复印件 ★建筑企业必须及时填报《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填写参保建筑工人姓名、身份证号、技术等级 (分为:杂工初级工--按社平60%、中级工--按社平80%、高级工--按社平100% ) ★工伤保险关系自申报次日起生效除属48小时临时用工的情形,应填报《参保工程项目未及时申报名册职工工伤按参保职工处理申请确认表》报经劳动、地税、建设行政部门确认) ●允许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优先为本单位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及浮动费率 目的:利用经济杠杆来促进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减少事故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行业分类: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
其中一类费率职工工资总额为0.5%,二类为1.0%,三类为2.0%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费率浮动一览表,,,,,,,,,●上浮---应同时具备条件 ①待遇支出超过本单位缴费总数70%的; ②达到伤残等级人数占参保总人数年均4.5‰以上的; ●下浮---应同时具备条件 ①待遇支出低于本单位缴费总数40%的; ②达到伤残等级人数占参保总人数年均2‰以下的; ●具不符合上浮又不符合下浮条件的,费率保持不变,工伤处理程序,急救 医疗(住院费统一结算)、康复 事故发生 报告 工伤认定 鉴定 待遇理赔,,,,,,,,,,,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当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基本材料,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首次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5、市府113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认定工伤七种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 予认定,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不予受理的情形,1、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一年提出申请的; 2、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 3、属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的; 4、属《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工伤认定——医疗终结——申报鉴定材料 (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单位、个人及其直系亲属) ——受理——当面鉴定——领取鉴定结论 (劳鉴办) (鉴定专家) ———待遇理赔,,劳动能力鉴定职能:,1、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2、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3、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 4、康复治疗确认 5、辅助器具配制维修更换 6、旧伤复发确认 7、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8、伤残职工医疗依赖的确认,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 1、一般不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提前30日向劳鉴办申请,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2、停工留薪期满时间作为核销医疗费用截止日期; 3、工伤职工全部医疗和康复治疗计入停工留薪期; 4、停工留薪期超过24个月仍然需要治疗的,必须医疗终结并由劳鉴办给予医疗依赖。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就医食宿、交通费 3、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用 4、工资福利待遇 5、五至十级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6、1—4级工伤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1、医疗费(按目录、定点医院) 2、康复费(经确认有康复价值) 3、投保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 4、辅助器具配置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 6、伤残津贴(1—4级) 7、生活护理等级费用 8、工亡待遇 9、一次性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补助,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协议医疗机构:第一医院(含杏林分院)、中山医院、一七四医院、中医院(含江头分院)、第二医院(含海沧、集美医院)、第三医院、眼科中心、仙岳医院、口腔医院、思明医院、湖里医院、同安中医医院、翔安同民医院、厦大医院、同安闽海医院、新阳医院、莲花医院、鹭海医院(海军医院)、警备区医院(限手外科)集美区灌口医院、前埔医院 协议康复机构:博爱康复医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一级:24个月 二级:22个月 三级:20个月 四级:18个月 五级:16个月 六级:14个月 七级:12个月 八级:10个月 九级:8个月 十级:6个月,▼ 1—4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一级: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 ▼生活护理等级费用(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工亡职工待遇: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社平工资) 2、工亡补助金(60个月社平工资) 3、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本人工资)▼ (配偶40%,其他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计算公式=(平均预期寿命—解除劳动关系时年龄)×赔偿系数×解除劳动关系时社平工资 赔偿系数: 伤残5级:1.4;伤残6级:1.2 伤残7级:0.8;伤残8级:0.6 伤残9级:0.4;伤残10级:0.3,以一名20岁男职工,10级伤残为例: 平均预期寿命:男性74.95周岁;女性81.53周岁; 计算公式= (74.95—20)×0.3×2129=35096元 9级: 46795 8级:70194 7级:93591 6级:140386 5级:163784,★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补助金: 对用人单位全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给伤残职工的,工伤保险基金将给予一定补助。
5—6级:补助25% 7—8级: 补助20% 9—10级:补助15%,关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问题: 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 第三人责任导致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 1、第三人已经赔付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再重复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住院医疗费预支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接收材料 (一)业务经办审核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身份证、首次病历和劳动关系复印件; 2.《厦门市工伤保险医疗费预支申请表》原件两套(附见证人和主管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复印件(上1)一套 (二)签收 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登记表》上签收,空白栏注上已收“《厦门市工伤保险医疗费预支申请表》”(两份) (三)处理 1、《工伤认定申请表》相关材料正式受理待安排认定。
2、《厦门市工伤保险医疗费预支申请表》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套交本科负责人二、初审及复核 本科负责人就《预支申请表》(两份)等签署意见后,由经办人送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与工伤保险处负责人签发 经办人将已签发《预支申请表》(两份)等交待遇审核经办人 三、办结并通知 由待遇审核经办人审核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后送中心负责领导审批,出具《参保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结算通知书》并通知单位领取,并将《预支申请表》存档一份,另一份交工伤认定经办人存档 办事时限:材料交齐后5个工作日,,谢 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