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纠纷中应对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收取诉讼费.doc
4页离婚纠纷中应对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收取诉讼费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多会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向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提出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是否应将当事人请求的抚养费纳入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总额,从而收取诉讼费,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笔者认为,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应当视为财产分割,并应按离婚案件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理由如下:一、财产是具有经济价值,依一定之目的而结合之权利义务之总体,如物权、无体财产权、债权及债务等,它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该费用是以金钱支付的方式所表现,或以其他物质或行为折抵金钱的方式所表现,因此抚养费具有典型的财产属性二、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是在离婚纠纷中可选择的诉讼请求,民事诉讼中也有抚养费纠纷的案由虽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追索抚育费 [1] 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但并不代表该类案件不应交纳诉讼费用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的规定可以看出, 该类案件是应收取诉讼费用的。
三、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写的《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一书“离婚案件遗漏子女抚养的处理,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另案主张还是对案件申请再审”的解答,该书编写组认为,这种情况应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09 条“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 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的规定进行审查, 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即将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再参照该书“离婚案件涉及债务的确认和分割时诉讼费应否收取”的解答,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债务确认和分割时应当收取案件受理费因此,对抚养费收取诉讼费用是有法理依据的综上,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中,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抚养费诉讼请求,应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 1 目“离婚案件每件交纳 50 元至 300 元涉及财产分割, 财产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用。
注释:[1] 、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 '抚养费 ',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7 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可以看出,抚养费和抚育费的表述虽然不同, 但实际含义一致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 今天下三分, 益州疲弊, 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 “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