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pa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8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071.pdf
8页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400-600-8011 网址: 公众号:gaoduncpa 第八章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七)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七) 第六单元第六单元 取回权取回权 【【考点考点5】5】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的取回权(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的取回权(P291P291)) 1.《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 (1)可以取回的情形 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标的物 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的买卖合同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 ②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 ③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 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显著减少,出卖人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不能取回的情形 ①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 予支持 ②买受人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106条 的规定已经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 予支持。
2.《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400-600-8011 网址: 公众号:gaoduncpa 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未依法转移给 买受人前,一方当事人破产的,该买卖合同属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依 法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1)出卖人破产+继续履行合同 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按照原合同 的约定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 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 他不当处分,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持但是,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 其他物权的除外 因上述原因出卖人未能取回标的物,出卖人管理人依法主张买受人继续支付价款、履 行完毕其他义务,以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出卖人破产+解除合同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400-600-8011 网址: 公众号:gaoduncpa 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并依据《企业破产法》第17条 的规定要求买受人向其交付买卖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 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情形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受人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并依据上述规定将买卖标的物交付出卖人管理人后,买受人 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但是,买受人违反合同约定,出卖人 管理人主张上述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买受人破产+继续履行合同 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 受人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的期限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买受人管理人应当及 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 买受人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 、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 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或者第 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 因上述原因未能取回标的物,出卖人依法主张买受人继续支付价款、履行完毕其他义 务,以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因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或者未履行完 毕其他义务,以及买受人管理人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导致出卖人损 害产生的债务,出卖人主张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400-600-8011 网址: 公众号:gaoduncpa (4)买受人破产+解除合同 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出卖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 8条的规定主张取回买卖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卖人取回买卖标的物,买受人管理人主张出卖人返还已支付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 支持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明显减少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可从买受人已支付价款中 优先予以抵扣后,将剩余部分返还给买受人;对买受人已支付价款不足以弥补出卖人标的 物价值减损损失形成的债权,出卖人主张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400-600-8011 网址: 公众号:gaoduncpa 第七单元第七单元 破产抵销权破产抵销权 【【考点考点1】《1】《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第第4040条的规定(条的规定(P291P291))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400-600-8011 网址: 公众号:gaoduncpa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但是,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007年 案例分析题、2012年案例分析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 ;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400-600-8011 网址: 公众号:gaoduncpa 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 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 债权的除外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抵销权 的是( )2009年原制度) A.甲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同时又是债务人股东,在债务人破产时,甲尚有100 万元的分期出资额未缴纳 B.乙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但在听说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购买了债务人100万元 的货物并拒绝支付货款而形成债务 C.丙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在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从另一债权人手中以 六折的价格买入了100万元的债权 D.丁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债务人应付丁80万元的货款 【答案】D 【解析】(1)选项A: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欠付的注册资本金相抵销;(2)选项B :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禁 止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3)选项C: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禁止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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