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系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doc
5页数学系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一、学年小结 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学年小结应实事求是地回顾研究生本人一学年来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要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在交流的基础上,研究生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 ( 该表须正反面打印,请用黑色水笔签名,该表存入个人档案) ,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到工商楼 325二、评奖评优 1.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与工作小组 主任:卢兴江副主任:张立新成员:贾厚玉、张帼奋、童雯雯、蔡云、刘佳数学系行政与党委领导召集全系参评研究生进行动员,并安排研究生德育导师、研究生教育科有关工作人员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同志到小班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2. 评奖基本规则 (1).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充分考虑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充分发挥党支部和班委的作用,积极申报,认真审核,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奖: 本学年未经请假迟到注册者、请人或者代人注册者,不能参加评定; 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不能参加评定; 党员学生未经请假在本年度不参加组织生活或者相关会议累计达到 2 次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定; 未参加数学系要求的相关活动达到 2 次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定; 延期毕业者(不包括因申请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而延期者)不能参加评奖选优;(3)评奖评优参数:评奖评优采取量化参数排序。
二年级硕士生主要以考试成绩为主,同时考虑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专利、著作等)和参加的社会工作;博士生主要考虑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专利、著作等)和参加的社会工作(具体请参看第三项评奖细则) (4)本次评奖评优以班级为单位考虑,参数排序仅在同专业中考虑;(5)本次评奖内容包括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等,基本规则有不明之处参看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3. 评奖细则(1)学习成绩的折算办法(仅二年级硕士生计算) 将上一学年的成绩进行量化,计算出所修数学系开设课程的加权平均分, (权重为学分)○ 1全部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 (权重为学分)○ 2计 算 公 式 为 :NiiTSM其 中 : ------加 权 平 均 成 绩 ;------课 程 数 ;-------第 门 课 的 成 绩 ;Sii-------第 门 课 的 学 分 ;T最终成绩 = *70% + * 30%○ 1 ○ 2注: 外语免修成绩按 75 分计算;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已选修按实际分数计算2)论文发表分数规则论文发表分值:论文基本分×分配系数(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基本分:项目 类别 基本分研究生发表论文 TOP 20SCI,EI 10一级期刊 8核心期刊 5一般会议论文或其他 3说明期刊参照浙江大学人事处公布的国内一二级期刊及核心期刊目录,登录浙江大学期刊查询系统查询,增刊降一个级别计算分值,一级以下增刊不计分; 分配系数论文署名作者分配值:第一作者 1,第二作者 0.5,第三作者 0.25,第四是0.125;最终分配系数为:自己的分配系数 / 所有作者分配系数之和。
如共署名三个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积分分配系数为 1/(1+0.5+0.25 )=0.571若作者中有老师,则分配系数的计算排序中老师仅在分母中出现如共署名三个作者(第一作者为老师)的论文第二作者积分分配系数也为1/(1+0.5+0.25 )=0.571 论文要求是时间在上一年度的 9.1 至当年 8.31 之间以浙江大学为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有效,申请时请提供期刊首页和包含作者排序的首页对于毕业班的学生,可以考虑录用的文章,但是必须提供录用证明 (录用证明是正式的录用函,盖有编辑社的印章;如果是信函通知录用的,请导师签字后方有效) 已经在上学年评奖时作为申报材料使用过的论文,不能再次作为申报材料,否则经查实后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3)出版书籍或者专著 专著 20 万字以内:一级出版社 0.8 分/万字,二级出版社 0.6 分/ 万字;超出20 万字部分:一级出版社 0.6 分/万字,二级出版社 0.4 分/ 万字 译作 20 万字以内:一级出版社 0.4 分/万字,二级出版社 0.2 分/ 万字;超出20 万字部分,一级出版社 0.2 分/万字,二级出版社 0.1 分/ 万字 参与编辑出版书籍,参编字数应大于 5 万字。
一级出版社专著 0.4 分/万字,二级出版社 0.2 分/万字说明提供著作首页复印件和有出版社名称所在页的复印件(4)参加社会工作加分情况项目 明细 基本分班长、支部书记、研会主席团成员5研究生会干部 4其他干部 31-2 名 33-5 名 2.56-8 名 2参加运动会(参与多项比赛均获得名次,则可以重复加分;获得名次只考虑名次加分,没有参与分) 参与 1一等奖 3二等奖 2.5三等奖 2参加大合唱比赛参与奖 1参加义务献血等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等2 / 次加分解释权归数学系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所有5)最终评奖的总分计算 二年级硕士生:学习成绩×0.8+(科研成果、社会活动)×0.2 博士生:科研成果+社会工作4. 申报流程(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数学系研究生评奖评优个人申请表》 ,按照上述细则将内容准确填写,并准备好相关附件,在规定时间内交给班长也可以由导师向数学系推荐2)班长收齐后,对每一位同学的上报材料进行核查,并计算出没人的最终得分,整理在《数学系评奖评优班级初选名单汇总表》中,在规定时间内将班级同学的申请表交到数学系刘佳老师处,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到dqlj@(3)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与工作小组会对材料审核,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和具体奖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数学系网站上公示。
4)公示结束后,获奖同学在规定时间被登陆研究生院 其他注意事项(1)凡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系将上报学校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2)获奖的同学应正确使用奖学金,反对铺张浪费或者用于不利于学习进步的其他方面,如发现有违反上述精神的,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回已发的奖学金,取消获奖资格和称号,并通报全校3)本办法由浙江大学数学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实施细则从 2010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4)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上报所获奖项,参评者不得以个人理由要求予以调换数学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