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矿防冲培训管理制度.docx
6页Word三矿防冲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矿冲击地压防治平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冲击地压防治相关人员防治意识和防治技能,防止冲击地压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平安,促进平安进展,依据《煤矿平安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平安培训规定》、《三矿培训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培训对象 冲击地压防治教育培训的主要对象是井下相关作业人员、班组长、区队长、防冲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保证防冲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岗位防冲学问和技能 二、 教育培训组织 1.矿长是冲击地压防治教育培训的第一负责人,对全矿冲击地压防治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2.部室、区队长是本单位冲击地压防治教育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室(区队)的冲击地压防治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负责,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授课和考试出题阅卷工作 3. 冲击地压教育培训总体由素养提升中心负责组织,牵头制定培训方案、聘请授课老师、确定培训人员、地点和时间,组织点名和考核 4.防冲办公室协作素养提升中心负责制定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目标,确定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及范围。
5.冲击地压防治办公室依据培训需求负责供应培训内容培训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依据培训对象不同确定具有针对性的方案和内容,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6. 集中培训由素养提升中心负责统一组织;送课上门到区队由培训中心通知,相关区队负责培训组织;自主培训由各单位自主支配并组织实施;外请专家讲座及走出去培训学习由矿统一支配 7.冲击地压防治坚持"统筹管理、分层实施、逐级负责、突出效果'的原则 8.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工作按层级(三级)分类组织培训 第一层级:冲击地压防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学习并娴熟把握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理论学问、评价设计、规程措施、岗位业务、事故案例等 其次层级:防冲区作业人员 学习并把握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制度要求;学习并了解冲击地压发生气理、猜测评价、监测预警、防范治理的基础理论和方法;学习并娴熟把握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岗位技能、平安防护和事故应急处置力量;知悉自身在平安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层级:非防冲直接生产及管理人员 了解冲击地压现象、缘由及危害,把握我矿冲击地压现状及实行的防治措施。
三、冲击地压防治培训的内容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和国家制定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国家平安生产及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通知要求;规章制度、理论学问、防治方法、评价设计、规程措施、业务学问、岗位技能、事故案例、冲击地压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等 四、教育培训方式 1.冲击地压的培训方式有矿集中授课、送课到区队、区队自主培训、外请专家授课、走出去观摩培训、网络学习、专题研讨、每日一题、现场实践和个人自学等方式 (1)利用多种宣扬形式,强化职工防冲教育,提升职工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熟悉,使全矿上下认清冲击地压的危害和增加治理冲击地压的意识 (2)集中讲大课:聘请有关教授、专家、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防冲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集中授课培训 (3)送课到基层(送课上门):矿防冲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利用职工周学习日、区队安办会及班前会等到基层区队进行讲课 (4)自主学习与培训:矿业务部室及区队利用每周学习日、安办会、班前会及业余时间进行自主培训和学习 (5)请进来:聘请科研院所及冲击地压防治先进单位有关防治专家到我矿进行技术培训、授课和沟通。
(6)走出去:派遣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冲击地压防治先进单位进行培训观摩学习 (7)矿集中培训范围为冲击地压防治相关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区队长、班组长及工人代表 (8)部室(区队)自主培训要求防冲主要部室、冲击地压防治队、综采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等做到全员培训;岩巷掘进队、通灭队、运输队、机电一队等单位结合本队工作性质和特点,对队干部及井下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9)自主培训以部室、区队为单位,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急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冲击地压防治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规程措施、防冲学问、事故案例教育等 五、冲击地压防治培训方案 1.矿及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的主要部室、区队要依据各自冲击地压防治教育培训基础、生产支配、教育培训需求等对一年的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工作进行方案,并将其方案融合到矿、部室、区队的年度总体培训方案中 2.冲击地压防治办公室负责矿年度冲击地压防治培训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将方案报送矿素养提升中心同时将培训方案写入年度防冲方案中报集团公司审批并执行。
3.新工人及转岗到冲击地压防治危急区作业或从事冲击地压防治技术及管理工作的必需进行转岗防冲学问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 培训考核与奖罚 1.培训老师授课前要仔细备课,按时授课 2.教育培训应坚持点名签字制度,对未参与的要准时补课培训 3.矿及矿属冲击地压防治相关部室(区队)要依据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实行定期和不定期专项考试,定期考试年度不得少于一次,专项考试依据集中培训任务和各部室(区队)培训要求组织考试 4.培训考核应依据详细的培训主题可采纳内容问答、书面答卷和现场操作等形式 5.考试不及格不得上岗,必需经重新培训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学习考试签名及成果应存档保管以备查 7.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工作列入相关单位月度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绩效考核中,详细考核分值执行年度防冲工作支配的考核规定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50~500元罚款: (1)培训主体责任不落实,培训不仔细组织、不仔细备课授课的责任人罚款300~500元 (2)培训学习期间,学员不遵守培训纪律,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累计计算。
(3)无故不参与考试或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罚款200元 (4)阅卷不仔细、标准不统一的每次罚款100元 (5)部室、区队支配未参与防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人员从事与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的工作,每发觉1人,惩罚单位负责人(部长、队长、书记)各500元,累计计算 9.其他培训事项执行《窑街煤电公司三矿培训管理制度汇编》中的有关规定 -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