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公司的员工培训体系.doc
20页XX公司的员工培训体系第一部分 总则第一章 适用范围第一条 为了有组织、有支配地培训山东鲁能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每位员工,依据公司经营战略的基本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全部员工均应遵守此规定其次章 培训的目标与战略第三条 培训的目标是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学问水平、工作实力和能动性,把因员工学问、实力不足和看法不主动而产生的人力成本的奢侈限制在最小限度,使员工达到自我实现的目标为企业供应合格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和作业人员,最终实现全员持证上岗第四条 公司培训战略是全员参与,终生培训第五条 培训方针是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岗位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第三章 培训的原则和内容第六条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应当遵循系统性原则、主动性原则、三个面对原则和多样性原则一) 系统性原则:员工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的系统性工程二) 主动性原则: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的主动性三) 三个面对原则:员工培训要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基础,面对企业、面对市场、面对时代四) 多样性原则:员工培训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第七条 培训的内容主要是通过各种教化或阅历的方式,在学问、技能、看法等方面改进员工的行为,以达到期望的标准一) 员工学问培训不断实施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学问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学问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学问二) 员工技能培训不断实施岗位职责、工艺规范、操作规程的培训,使员工驾驭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三) 员工看法培训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使员工具有自我实现的需求第四章 培训的组织策划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实施和限制第九条 其他各部门相关行政人员负责帮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稽核以及异样状况的追踪,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第五章 受训者的权利与义务第十条 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与学历教化或者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第十一条 经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供应的各项待遇第十二条 在培训活动对其工作不产生重大影响范围内,被指定的员工有义务参与培训,并坚持到结束,达到培训要求的效果第十三条 培训活动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学问和技能运用到日常业务中第十四条 非脱产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与培训的,须凭培训部门的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可做公假处理。
第十五条 参与各类学历培训结束后,受训人员必需接着在公司至少服务3年如因故的确要离开,须按培训结束后每服务一年递减33%的原则,对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进行赔偿第十六条 员工脱产培训期间,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合同在培训期间到期,则须续签肯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期为前一份合同期满之日,而且要保证培训结束后至少有3年的合同期该要求对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者例外第十七条 参与时间在一年以上、培训费用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各类培训时,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第六章 培训形式第十八条 公司的培训形式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内部培训又分为员工职前教化和岗位技能培训第十九条 职前教化:凡公司新入职人员均应参与职前教化,使新入职人员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程、产品概要、管理规范等方面内容职前教化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评估详见《职前教化管理方法》第二十条 岗位技能培训:依据公司的发展及各部门工作的需求,按专业分工不同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协同各其他部门共同进行规划与执行,由各部门提出年度岗位技能培训支配,报人力资源部,再将其汇总呈报上级负责人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依据需求统筹支配实施。
详细内容见《岗位技能培训管理方法》第二十一条 转岗培训:依据工作须要,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可视为员工职前教化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第二十二条 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依据实际工作中须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敏捷好用的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培训状况各部门进行部门内部培训期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担心排参与培训的员工加班或出差第二十三条 外派培训:运作地点在公司以外,包括国内外短期培训,高级经理人海外考察,另外还包括MBA课程进修培训、博硕士企业经理人培训等各种学历培训,详见《外派培训管理方法》第二十四条 个人出资培训:由员工个人参与的各类业余教化培训,均属个人出资培训公司激励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与各种业余教化培训活动员工在接受业余培训期间,各级管理人员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担心排加班和出差等工作员工因考试需占用工作时间,持准考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请假手续第七章 培训需求分析与支配制定第二十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10月份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员工依据自身的培训需求提出申请,上报给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依据本部门的实际状况制定本部门的培训支配,上报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上报状况结合当年培训评估确定的相应的培训需求进行公司下一年度培训需求分析,作为制定培训支配的基础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依培训需求分析并结合公司下一年度的方针目标制定出下一年度培训方针及策略,并且制定详细实施支配,然后呈报负责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第二十七条 年度培训支配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应在年初下发公司内部培训课程表第二十九条 支配外培训,如部门内部小规模培训应由相关部门填写临时培训支配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三十条 外派培训应当由个人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三十一条 个人出资培训应当由个人填写个人出资培训支配,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八章 培训的实施和反馈第三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实施过程第三十三条 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支配进行,假如须要调整,调整人/部门应当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负责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第三十四条 培训前应当确定培训的老师、场地、器材,支配相关人员的食宿、交通并申请培训所需各项费用。
第三十五条 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监督学员在员工培训签到表签到,并在课程结束时检查学员签到状况,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第三十六条 采纳计算机或其他手段对授课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的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制作员工培训记录第九章 培训的评估第三十七条 每项培训都要在培训结束后开展评估工作,以推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培训效果应当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检验第三十八条 培训评估要遵循方向性、相符性、好用性、连续性、客观性、牢靠性等原则第三十九条 培训评估要从效果、效率和需求三个方面来进行效果是指培训工作对培训目标的实现程度,培训的效率是推断培训工作给公司带来的全部效益是不是与公司为培训工作支付的费用相匹配,培训需求评估则确定受训人员是否须要重新接受培训第四十条 评估的形式包括考卷式评估、实际表演式评估、实际工作验证评估等多种方式第四十一条 培训过程中全部记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收集、整理、存档第十章 培训的费用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培训投入肯定要做到专款专用每年须投入固定比例的培训经费此经费可以依据公司效益适当增加,但是不得随意克扣、挪用第四十三条 受训员工的工资:工资待遇按在岗人员的工资标准发放级别工资、奖金和附加工资。
其中,基本工资按100%发放;奖金中绩效工资按培训时间长短按下表发放培训成果不合格者扣发培训期间应发的全部奖金培训时间绩效工资数额15天以内绩效工资×90%16—30天绩效工资×80%31—365天绩效工资×60%第四十四条 学历教化人员经公司同意批准,且保留公司人事档案关系者,学习期间工资停发,改发生活费硕士探讨生每月800元;博士探讨生每月1000元第四十五条 聘请老师的费用:外聘讲师按合同执行,内部老师工资按下表发放:(单位:元/小时)时间职称工作时间业余时间高级以上20副高15中级10第四十六条 参与培训的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公司依据必需发生的最低标准来报销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说明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的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次部分 职前教化管理方法第一章 适用范围第一条 本方法适用于山东鲁能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新员工其次章 目的与内容第二条 每位新员工均须参与公司举办的新员工培训,接受公司系统化的通识训练和部门基本技能训练,从而对公司运作有整体的观感,适应公司文化和人际关系,了解本部门职责,工作程序及工作方法,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以提高工作绩效。
第三条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员工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第三章 留意事项第四条 员工职前教化是该名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第五条 凡公司正式报到的员工在试用期内未参与新员工职前教化,不得转为正式员工第六条 参与职前教化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请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执行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不得转为正式员工第七条 未参与新员工职前教化的员工,不得参与进阶的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如在新员工工作中出现培训范围以内的失误,责任由员工担当第四章 通识训练第九条 通识训练是指员工工作所需的共通的相识、观念方面的训练,如公司规章制度、发展战略、公司文化、公司理念、基本政策、组织结构等,使员工驾驭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第十条 公司新员工通识训练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行政人员共同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应给每个已正式报到的新员工发放员工手册第十二条 培训内容:公司企业文化;公司组织与历史沿革;公司产品简介;管理规范;基本礼仪;品质意识等。
第十三条 新员工通识训练不少于10课时第十四条 完成通识训练应进行测验,测验不合格者则于一个月内施以补充强化教化第五章 部门内工作引导第十五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应当在新员工接受通识训练以后马上起先进行,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行政人员第十六条 部门领导代表整个部门对新员工表示欢迎及介绍新员工相识部门其他人员,不少于2课时第十七条 部门内的组织架构、部门职责、公司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介绍,不少于2课时第十八条 基本专业学问技能培训,依工作岗位对员工的要求程度而定,不少于6课时第十九条 工作程序与方法讲授,依部门工作的困难程度而定,不少于6课时第二十条 介绍关键工作指标,不少于2课时第六章 部门间交叉引导第二十一条 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全部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第二十二条 新员工任XX以上职位,依所担当的工作性质及职责,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课程,每一职能交叉训练课程至少三非常钟第二十三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