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罚管理制度(修订).docx
12页奖罚制度为确定鸿港华休闲中心优良的服务及高效运作,制定员工奖惩标准,依循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奖罚分明,以改善员工品行及工作表现,并允许员工有自我陈述及上诉的权利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1、嘉奖(奖励人民币10—50元)1)服务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一个月内受到客人三次以上表扬或同事普遍赞扬者;2)节约物料,并取得一定效果者;3)能做好本职工作,有突出成绩者;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为本部门争得荣誉者;5)策划新措施,促进本部门管理水平提高者;2、记小功(先进员工)——奖励人民币10-100元1)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价值300元以上)为公司争得社会荣誉者;2)本部门(岗位)连续3个月宾客投诉率为零者;3)及时发现事故苗头,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4)遇有紧急事故,勇于负责,举措得宜者;5)检举违规或损坏公司利益的人和事,经查证属实者;6)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出色完成工作计划者;7)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的经营管理,取得一定效果者;8)一年内,受到嘉奖三次以上者;3、记大功(优秀员工奖励人民币50—200元)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2)全年无迟到、早退、请假及无不良记录切记小功一次以上者;3)见义勇为,保护国家、公司、客人生命财产者;4)参加对外活动,表现优异,为公司争得荣誉;5)在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者;6)积极扩展业务市场,业绩显著者;7)维护财务纪律,制止贪污挪用公款行为或其他营私舞弊行为,使公司避免较大经济损失的;8)熟练掌握本岗位、本部门的工作程序和服务技能,受到客人三次以上书面表扬者;9)一年内记小功三次以上者;4、其他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有具体事实的部门或个人,均可申报获得上述各项奖励。
二、 审批程序1、先进员工、优秀员工及模范标兵,由部长于每个季度末或年末将表现优异的员工姓名及其事迹,以书面形式呈报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2、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薪、晋职先有各部门呈报事迹,然后由行政部对事实进行查证并提出奖励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三、 奖励原则应从员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量,要求有具体事例,宁缺毋滥,严禁搞平均主义二、处罚(一)处罚形式及方式1、对员工的处罚分为提醒处罚、警告处罚、行政记过、降职或下岗培训、留用查看、开除处罚2、对于行政记过、降职或下岗培训、留用查看、开除处罚的员工,除扣除一定的罚金外,并取消三个月的奖金,同时由人事部门通报批评,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二)处罚对象及标准1、提醒处罚(扣罚人民币5—30元)1)在公司公共场合遇到客人不主动问好和礼让或礼数不周者给予5元处罚;2)在公司营业范围内着装不规范;3)服务中或与其他在岗同事沟通时未使用敬语、礼貌用语或使用禁语;4)女员工不化妆或化妆过浓,佩带规定外饰物;5)男员工留胡须、染彩发或长发及领;女员工长发披肩或染彩发、留怪发型、留长指甲、涂有色指甲油等; 6)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指卫生间、餐具、杯具等); 7)在营业及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跑动; 8)未经允许,下班后无故在公司内逗留; 9)更衣柜不整洁或存放规定外物品; 10)工作场所或个人区域内脏、乱或未按规定进行整理、清洁; 11)随地吐痰、扔烟头、纸屑、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12)上班不佩带工号牌; 13)和客人讲话时语调过高或指手画脚: 14)上班时扎堆、聊天、哼歌曲、吹口哨、双手交叉胸前或插入口袋;抠鼻孔、化妆、照镜子、打响指、敲桌子等各种有伤职业风范的动作; 15)上班时用公司打私人; 16)将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对客人或同时冷漠,引起明显不悦; 17)上班时看小说、报纸杂志或听录音、看电视、写信等;当班时未经批准擅自睡觉或打瞌睡; 18)未经允许佩带手提等个人通讯工具上岗; 19)服务效率低、引起客人明显不悦; 20)不遵守工作程序与标准要求,不遵守更衣室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21)因私事越级报告或越权审批,影响工作或服务质量; 22)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实施操作、指导、检查、表彰、处罚等; 23)擅自转换更衣柜、办公桌等; 24)开会无故迟到早退者; 25)与以上性质相同的其他行为。
2、警告处罚(扣罚人民币10—100元)1)当月重复违反提醒处罚条款者;2)无故迟到、早退、替他人签到或让他人代为签到的;3)在公司内打牌下棋等,在营业场所嬉戏、打闹;4)损坏公司财物、造成一定损失;5)对上级不忠实,传播有损公司信誉和形象的谣言;6)在公司任何地方乱写乱画;7)与公司同事吵架影响团结;8)怠工、不服从上级命令;或顶撞上司,影响工作质量;9)围观赌博;10)携物离公司时不服从保安检查;11)发现公司财产受损、丢失不管不问、谎报消息或故意隐瞒他人违规行为;12)工作场所吸烟、吃零食、饮料、吃口香糖等;13)未经许可,擅自调班;14)对违纪行为给予庇护的;15)擅自要求客人代办私事;16)擅自改动或损坏考勤卡、排班表、告示牌、通知书、通告等行为;17)不遵守工作程序与标准要求,不遵守更衣室等方面有关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18)擅自移动或移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他用;19)各级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力,造成工作涣散,影响服务质量;20)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一般性口头投诉;21)无故脱岗影响服务质量;22)住宿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带他人来宿舍入住的;23)开会无故缺席或开会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席者;24)与以上性质相同的其他行为。
3、降职与下岗培训处罚(扣罚人民币100—200元,另:下岗期无薪)1)当月重复违反警告条款的;2)赌博或变相赌博;3)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4)打架斗殴;5)向客人索取钱财:6)工作效率低下,经常不完成本职工作;7)因服务质量问题,遭书面投诉;8)擅自给亲友或熟人提供特殊照顾或优惠;9)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钥匙;10)技师利用工作之便互相点号 串通服务人员及其他人为其帮助点号的,经查实双方各罚300元;重犯者予以开除管理人员帮技师点号的,亦受同样处罚)11)与以上性质相同的其他行为奖罚制度目的: 树立制度、健全组织,规范工作行为. 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具体办法:第一条:奖励制度 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单请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奖励一、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嘉奖: (一)工作绩效特佳,参加各项评比优秀二)热心服务或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三)支持公司重大专案,圆满完成任务 (四)积极参与救援或抢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优良事迹足为其它人员表率 (六)检举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滞存品利用、转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案件,经查属实 (五)不畏暴力,奋勇执行勤务 (六)具有其它较大功劳,足以表扬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害 (二)维护公司安全,确有实际功绩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 (四)研究发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 (五)对于业务拓展、产品销售有特殊功绩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第二条:处罚制度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经查属实者,直属主管应立即签单请人事单位办理处罚,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警告 (一)未依规定穿著工作服或未依规定配带上岗证 (二)会议未经直属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时间吃零食、聊天、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顿或水电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六)请假调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七)职务上例行表单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审核权限审核或分发、归档、损失轻微。
(八)管理人员对所部属所提出的文件、单据有不符合公司规定而仍予以签名审核情节轻微 (九)对于自己本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 (十)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十一)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及衣服不整齐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处分 (一)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或擅离工作岗位二)对主管人员合理安排的工作态度恶劣 (三)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四)负责检查或监督的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五)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六)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 (七)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八)下班后电器未关,未造成损失九)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未申报正当理由而不执行 (十)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十一)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小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造成公司损失 (二)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三)私自改变作业操作程序,致使公司造成损失。
(四)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生产设备或原物料 (五)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屦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 (七)上班时间内在厂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有延误或拒不交接 (九)请假、换班时对工作未交接清楚导致工作上发生损失情节严重 (十)在上班时间聚集讨论非属公务之事,经劝诫不听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发生工作错误,严重浪费成本 (十二)上班时间内处理私务,严重影响公务 (十三)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故意隐满或报告不实 (十四)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十五)在公司内与同事口角经劝阻不听 (十六)员工上网不得传送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互联网络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十八)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轻微 (十九)在车间内或不允许动火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二十)非公务上班期间内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二)泄漏生产或业务机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六)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 (七)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内无故旷工积满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员隐瞒部属违反公司规定事项,经查属实 (十)主管人员对部属督导不周造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