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三校名师启航班三国法-杨帆讲义.pdf
10页2014年三校名师名师启航班授课纲要 三国法·经济法12014年名师启航三国法讲义一、近几年三国法命题特点2013年三国法真题总分39分,其中国际公法11分、国际私法13分、国际经济法15分,与2010-2012年总分值及各科分值比例完全相同,且各科试题的特点以及知识点的覆盖率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三国法的培训对考生来说作用更大如果培训能完全覆盖三国法的考点并有效解决难点,考生无须再花费大量的时间自己看书整理知识点,将会大大提高应试效率2013年三校名师学校的三国法培训就能起到上述作用,真题所涉的考点在各阶段课程中被完全覆盖(各阶段课程对考点覆盖率为100%),特训班的预测更为成功,26道真题中有23题所涉考点与三校特训试题(包括特A20道、特B3道)考点完全一致或高度吻合(特训班的命中率为88.4%)二、国际公法的试题特点、应试方法及典型知识点讲解(一)试题特点(一)试题特点1.考点分散且考点较细2011-2013年国际公法试题都只有7道,但均覆盖了大纲共七章的知识点;2.注意考查考试空白点,例如领事特权与豁免、国际法官、国际刑事法院等,这些历年司考中没考过的知识点都在2013年真题中出现;3.有一定的时事结合度,例如2013年新《出入境管理法》的生效、国际法院的换选、斯洛登事件等热点事件,都通过试题中对出入境法的重点条款、国际法官的产生和回避制度、引渡制度等知识点进行了考查。
二)应试方法(二)应试方法1、针对上述特点,国际公法针对性的应试方式是抓考点、注意空白点和热点、整理并记忆考点;2、国际公法知识点相对简单,随堂能消化近60%的考点,所以要充分利用课堂时间三)国际公法典型知识点讲解——海洋法海洋水域的划分和各部分制度:(三)国际公法典型知识点讲解——海洋法海洋水域的划分和各部分制度:三校名师 司法考试 400-882-2299 010-82098598/9921、内海:、内海:(1)完全主权;(2)外国船舶非经许可不得进入;(3)我国渤海和琼州海峡属于内海;(4)港口(对外籍船)刑事管辖:通常只有对扰乱港口安宁、受害者为沿岸国或其国民、案情重大或船旗国领事或船长提出请求时沿岸国才予以管辖典型例题】【典型例题】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BD(2004/一/69)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C.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2、领海:领海:(1)完全主权;(2)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权(不经许可通过领海)【典型例题】无害通过权(不经许可通过领海)【典型例题】甲国的一个航海航空爱好者组织“碧海蓝天协会”准备进行一次小型飞机“蓝天号”和赛艇“碧海号”的海上联合表演,计划涉及我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
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BD(2002/一/58)A.“蓝天号”飞行表演如在我国领海上空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B.“碧海号”赛艇表演如果在我国领海中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A、 我国不适用于军舰;B、连续不停迅速通过; C、潜艇须浮面并展示国旗;D、通过无害领海基线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包括毗连区) 内海公海内海2014年三校名师名师启航班授课纲要 三国法·经济法3C.“蓝天号”在前往表演空域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飞过我国的领海上空,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D.“碧海号”在前往表演海域的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穿越我国的领海,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3、毗连区:、毗连区:(1)防止和惩处在领土范围内违反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法律法规;(2)其他制度取决于其依附的是专属经济区还是公海【典型例题】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
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潇湘”号运送该批平板电脑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毗连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D(2011/1/97)A.“潇湘”号在丁国毗连区通过时的权利和义务与在丁国领海的无害通过相同B.丁国可在“潇湘”号通过时对毗连区上空进行管制C.丁国可根据其毗连区领土主权对“潇湘”号等船舶规定分道航行D.“潇湘”号应遵守丁国在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方面的法律规定4、专属经济区:自然资源、专属经济区:自然资源的专属勘探开发和管辖权[典型例题] 管辖权[典型例题] 甲国注册的渔船“踏浪号”应乙国注册的渔船“风行号”之邀,在乙国专属经济区进行捕鱼作业时,乙国海上执法船赶来制止,随后将“踏浪号”带回乙国港口甲乙两国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且两国之间没有其他相关的协议据此,根据海洋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D(2008/一/78)A.只要“踏浪号”向乙国有关部门提交适当保证书和担保,乙国必须迅速释放该船B.只要“踏浪号”向乙国有关部门提交适当保证书和担保,乙国必须迅速释放该船船员C.如果“踏浪号”未能向乙国有关部门及时提交适当担保,乙国有权对该船船长和船员处以3个月以下的监禁D.乙国有义务将该事项迅速通知甲国5、公海:、公海:(1)管辖权:A、船旗国管辖权:一船一旗,否则视为无国籍船和登临对象;B、普遍管辖权:海盗、非法广播、贩卖奴隶和贩卖毒品(2)临检权(在公海上直接提起管辖)和紧追权(在其他海域提起管辖延伸至公海):A、主体:军舰、军用飞机、经授权且标志清楚的政府公务船舶飞机;A、有权拘捕;B、通知;C、有担保立即释放; D、原则上不得对船员进行监禁或体罚三校名师 司法考试 400-882-2299 010-82098598/994B、主体原则上不能是对象;C、紧追权的限制:发出停止信号、不能中断、当被追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终止[经典例题][经典例题] 乙国军舰A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跑。
当A舰因机械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B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伏A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B舰埋伏的海域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2009/一/30)A. 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B. 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C. 为了紧追成功,B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D. 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2、海洋底土的划分及沿海国的权力、海洋底土的划分及沿海国的权力大陆架:大陆架:(1)界限: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如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大陆架在海床上外部界限的各定点,不应超过从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2)权利内容:A、自然资源、自然资源的专属开发和管辖权;B、沿海国行使对大陆架的专属权利不需要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但需要把有关的科学信息和证据资料提交给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C、沿海国开发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非生物资源,应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或实物,发展中国家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免缴。
内海和领 海的底土 由沿海国 享有完全 的主权大陆架国际海底区域 (平行开发制)2014年三校名师名师启航班授课纲要 三国法·经济法5三、国际私法的试题特点、应试方法和典型知识点讲解(一)试题特点(一)试题特点1.重点集中于中国法律适用和司法协助两大问题今年国际私法13分真题考查的是中国法律适用和司法协助问题;2.《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是近几年国际私法的重中之重2012年国际私法13分真题中有9分考的都是《法律适用法》及司法解释的内容;3.《法律适用法》中的考试空白点更容易成为考查的对象夫妻关系法律适用以及司法解释一的诸多内容均成为2013年的考查重点二)应试方法(二)应试方法1、针对上述特点,国际公法针对性的应试方式是抓住重点(法律适用和司法协助)、比较记忆重要知识点,此外注意理解一些基本概念(冲突规范、准据法等),以防止知识点遗漏2.2014年国际私法仍然会有大量的试题来自于《法律适用法》及司法解释,因此考生务必重视该法中的考试空白点,如代理和信托的法律适用、合同之债意思自治的例外、侵权之债意思自治的例外、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等;3.注意《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国际私法的影响:第265条关于涉外文书送达的变化已经在2013年考到,考生还须关注民诉法修正案的立法进程及对国际私法可能的影响(涉外民商事纠纷的集中管辖等)。
三)国际私法典型知识点讲解——债权法律适用1、合同之债法律适用(1)合同之债法律适用(三)国际私法典型知识点讲解——债权法律适用1、合同之债法律适用(1)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法律适用的顺序例 1、意思自治原则(1)与外资有关的合同:2007《合同适用司法解释》第8条(2)消费者合同:A、由消费者选择,且只能选择商品、服务提供地法;B、无选择,看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有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a有经营,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b无经营,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3)劳动合同:A、不允许意思自治;B、原则上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C、例外: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劳动者工作地难以确定)、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或者劳动者工作地法2、最密切联系原则依“特征性履行原则”确定最密切联系地;17种合同最密切联系地:2007《合同适用司法解释》第5条2007《合同适用司法解释》第《合同适用司法解释》第8条: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③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三校名师 司法考试 400-882-2299 010-82098598/996⑤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⑥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⑦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⑧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其他合同。
经典考题】甲国某公司拟认购中国境内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股份,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均为中国公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该认购增资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2010/一/34)A.双方可以采用明示方式自由约定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B.该合同只能适用中国法律C.如出现争议,双方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还可就法律适用进行选择D.双方当事人只能选择中国仲裁机构仲裁((2)侵权之债法律适用)侵权之债法律适用基本原则按顺序适用:(1)意思自治优先;(2)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3)侵权行为地法(1)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