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安全管理》之危险源安全距离(青青小草分享).doc
72页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危险源安全距离 一氧化碳 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xx》位置为:第二项第一类中,编号为2100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表2气体项第一栏:易燃气体:危险性属于2.1项的气体,临界量为10吨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4.2.28条 装置内液化烃中间储罐的总容积,不宜大于100m3;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中间储罐的总容积,不宜大于1000m3装置内中间储罐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5.3.3条 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3.3的规定 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 表5.3.3 球罐 卧罐 水槽式罐 液化烃 有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 0.5D 1.0D但不宜大于1.5m 无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 1.0D 可燃气体 助燃气体 0.5D 0.65D但不宜大于1.5m 0.5D 注: 1.D为相邻较大储罐的直径。
2.不同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应采用较大值 3.液氨、液氧储罐的防火间距同液化烃储罐黄磷 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128-20xx》表1中49栏,临界量为50吨安全距离相关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3.1.7条1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表3.1.7 除液化烃罐组、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外的工艺装置或设施 液化烃罐组 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距 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 100 120 120 相邻工厂(围墙) 50 120 120 国家铁路线(中心线) 45 55 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 35 45 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 (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 45 55 80 厂外公路(路边) 20 25 变配电站(围墙) 50 80 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 1.5倍塔杆高度 Ⅰ、Ⅱ级国家架交通信线路 (中心线) 40 50 80 通航江河岸边 20 注: 1.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2.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4.2.1条 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表4.2.l的规定 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m) 表4.2.l 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生活间 明火设备 介质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 介质温度等或高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 可燃气体缩机或压缩机房 中间储用、电脱盐脱水罐 其他工艺设备房间 内隔热衬里反应设备 其他工艺设备或其房间 甲A 甲B、乙A 乙B、丙A 甲A 甲B、乙A 乙B、丙A 甲 乙 甲 乙 甲 乙 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生活间 明火设备 15 介质温度低于自燃设备① 可燃气体压 甲 15 22.5 缩机压缩机 乙 9 9 中间储罐、 电脱盐脱水罐 甲A 22.5 22.5 15 9 甲B、乙A 甲 15 15 9 7.5 乙B、丙A 乙 9 9 7.5 7.5 其他工艺设备或其他房间 甲A 15 22.5 9 7.5 9 9 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