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建筑二氧化碳排放信息统计核查方法研究.doc
5页公共建筑二氧化碳排放信息统计核查方法研究 熊丽君 罗运有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摘 要: 碳排放权交易通过设计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对温室气体排放权指标进行配额分配交易, 来达到节能减排、控制温室气体的目标因此, 在建筑物进入碳交易系统之前, 必须对其产生的碳排放进行科学、合理、公正的核查认定本文研究了公共建筑二氧化碳排放信息统计核查方法, 对推动建筑节能减排具有重要的意义关键词: 碳排放; 碳交易; 公共建筑; 核查管理; 作者简介:熊丽君 (1983-) , 女, 工程师, 硕士, 主要从事建筑工程咨询工作收稿日期:2017-8-12Received: 2017-8-121 引言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核查统计是建筑物参与碳排放交易、碳税、碳配额、碳足迹、对标等工作的技术支撑但是目前国家和地方还未出台正式文件或办法来核查统计建筑领域的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本人作为广东省建筑领域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报告和核查管理相关课题研究组的研究成员, 对公共建筑二氧化碳排放信息统计核查方法进行研究, 形成本篇论文2 范围界定2.1 组织边界识别公共建筑的组织边界原则上是指建筑物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区域。
实施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主体是公共建筑的运营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边界范围主要是运营单位所拥有或管理的建筑相关能源消耗所导致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运营单位可不计入以下二氧化碳排放量, 但需要在排放单元识别和特殊排放说明中对其基本信息、能耗信息予以说明:公共建筑使用单位中的租赁使用者独立向能源供应商交付能源费用部分的能耗;信息机房、信息中心等特殊用电单位的能耗;使用单位所拥有或租赁的交通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2.2 二氧化碳排放活动识别(1) 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活动固定源燃烧排放, 即发生在建筑物固定设备设施 (如锅炉、发电机、燃气炉、直燃式冷 (热) 机组等) 的固体、液体与气体燃料燃烧, 或其它替代燃料、可燃物质化石碳部分的燃烧, 如煤、气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油 (汽油、煤油、柴油) 、固体废弃物等燃烧2) 间接二氧化碳排放活动建筑物运行过程消耗的外购电力和冷 (热) 量等而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3) 特殊排放说明公共建筑使用单位中的租赁使用者独立向能源供应商交付能源费用部分的能耗, 和信息机房、信息中心等特殊用电单位的能耗, 可不计入公共建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但需在排放报告中说明其基本信息、能耗信息 (如用电量、燃料用量、热值等) 。
2.3 二氧化碳排放单元与排放设备识别公共建筑的排放单元特指公共建筑中各使用单位若公共建筑存在不同功能类别的使用单位, 公共建筑运营单位应按公共建筑的功能类别进行排放单元识别, 每一类别的所有使用单位识别为一个排放单元运营单位可参照表 1~2 对组织边界内的二氧化碳排放单元和二氧化碳排放设备进行识别, 形成二氧化碳排放单元和二氧化碳排放设备的识别清单, 并在监测计划中进行记录表 1 二氧化碳排放单元识别与公共建筑分类 下载原表 表 2 二氧化碳排放活动与排放设备的识别示例 下载原表 3 二氧化碳排放的计算3.1 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算建筑物由于燃料燃烧产生的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按下面公式计算:式中:AEc———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 2) ;AD———活动数据, 即燃料使用量, 单位为吨 (t) 或万立方米 (10m) ;Q———低位发热量, 单位为兆焦耳/吨燃料 (MJ/t) 或兆焦耳/万立方米燃气 (MJ/10m) ;EF———排放因子, 单位为克二氧化碳/兆焦耳 (g-CO 2/MJ) ;10———质量单位克与吨的转换系数;j———表示建筑物整体或者不同二氧化碳排放单元、二氧化碳排放设备, 与排放范围识别结果相关;i———表示燃料的种类。
3.2 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算(1) 外购电力外购电力所对应的间接排放使用排放因子法进行计算式中:AEe———统计年份内, 外购电力产生的间接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 (t) ;ADe———统计年份内公共建筑的净外购电量, 单位为万千瓦时 (10k W·h) ;EFe———外购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单位为吨 CO2每万千瓦时 (t-CO 2/10k W·h) , 排放因子参考值见附注注:当建筑物存在自产电力时, 若建筑物生产的电力自用, 则体现在减少外购电力的购买, 相应的间接二氧化碳排放减少;若建筑物生产的电力进行上网外调, 则这部分外输的电力需从外购电力中扣减2) 外购冷 (热) 量外购冷 (热) 量所对应的间接排放使用排放因子法进行计算式中:AEt———统计年份内, 外购冷 (热) 量产生的间接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 (t) ;ADt———统计年份内建筑物的净外购冷 (热) 量, 单位为兆焦耳 (MJ) ;EFt———外购冷 (热) 量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单位为吨 CO2每兆焦耳 (t-CO2/MJ) , 排放因子参考值见附注3.3 建筑物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式中:AE———统计年份内, 建筑物产生的总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 (t) ;AEc———统计年份内, 建筑物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AEe———统计年份内, 外购电力产生的间接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 (t) ;AEt———统计年份内, 外购冷 (热) 量产生的间接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 (t) 。
4 数据来源二氧化碳活动数据即建筑物消耗的能源实物量, 收集方法参考《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 (JGJ/T154-2007) , 具体如下:(1) 直接计量法(1) 设有楼栋能耗计量总表 (电度表、燃气表、冷 (热) 量表) 的建筑物, 应从楼栋计量总表中采集2) 没有设楼栋计量总表的建筑物, 应获得能源消耗量数据的, 应采集热力站或锅炉房 (供冷站) 的供冷 (热) 量, 按面积均摊方法获得建筑物的供冷 (热) 量3) 既不能从楼栋能耗计量总表又不能从能源供应端获得能源消耗量数据的, 应采取逐户调查方法, 收集建筑中每一户计量表的能耗数据, 同时收集建筑物的公用计量表的能耗数据, 累计各户能耗和公用能耗获得建筑物的能耗数据2) 间接计量法此方法适用于没有安装计量仪表的能源如建筑物消耗的煤、气和油等燃料, 应统计能源消耗设备的类型、参数、运行时间等信息, 评价能源消耗量账单或能源财务账单数据质量和准确性在保证数据质量的条件下, 根据能源账单或财务账单间接获取能源消耗量的实物量数据对活动数据的收集方法进行描述, 应优先采用直接计量法, 并收集相关证据建筑物不同数据收集方法见表 3表 3 不同二氧化碳排放活动的数据收集方法 下载原表 5 结语尽管建筑领域碳排放总量较大, 但是建筑个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小, 进入碳交易市场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 与工业企业不同, 建筑物由于用能单位多, 其核查主体难以确定, 也增加了进行二氧化碳排放信息统计核查的难度, 这些都是导致目前公共建筑领域碳排放报告和核查管理工作进展缓慢的原因。
未来, 公共建筑二氧化碳排放信息统计核查工作还需要建立相关的统计制度、明确核查的范围和主体以及加强相关的能力建设附注:外购电力排放因子参考值可按照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定期发布的电力排放因子数值, 外购冷 (热) 量排放因子的确定可按照供冷 (热) 站的碳排放量进行折算:冷 (热) 量排放因子=1/供冷 (热) 站实际能效比值×供冷 (热) 站消耗的某种能源的排放因子参考文献[1]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2006 年) . [2]香港建筑物 (商业、住宅或公共用途) 的温室气体排放及减除的核算和报告指引 (2010 年版) . [3]《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 (JGJ/T154-200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