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大学教师的角色冲突:表征与归因_1.docx
5页论大学教师的角色冲突表征与归因 摘要: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高等教育的社会环境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作为大学核心的大学教师,承担着教育者、研究者和知识分子三重角色大学教师通过不同类型的角色扮演,展示自我个性,实现自身价值,履行社会职责然而,由于不同角色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彼此难以有效调和,其角色正面临着教学与研究、学术与行政、批判与规训等一系列矛盾与问题活动方式的差异,倒错的大学逻辑结构以及项目制的科研管理是诱发大学教师角色冲突的重要因素正视并客观、科学地分析大学教师角色冲突的诱因,对促进大学教师发展、提升大学教师素质以及实现高等教育顺利转型具有深远意义关键词:大学教师,角色冲突,表征,归因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4年度重大项目“大学教师发展的理念、内涵、方式与动力”(14JJD8800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4年度青年基金项目“高职院校新任教师职业适应的差异性分析及水平提升策略研究”(14YJC880078)大学教师作为大学的主要成员,对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发挥着核心作用美国著名学者唐纳德肯尼迪指出,“从历史的角度和它们现在的核心价值来看,高等学校是教师和学者集中的地方。
从运作方式来看,大学在很大程度上等同于教师”[1]然而,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大学教师的理想角色与现实境遇难以耦合,冲突频发大学教师唯有认清角色定位,正视角色冲突,方能有效促进自我提升和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一、大学教师是谁?大学教师是谁?犹如对大学的讨论一样,是一个存在多重涵义的概念正如奥古斯丁在谈论“时间”一词的内涵时所言,“没有人问我,我还明白如果有人问我,我想说明白,却又茫然不解了”[2]大学教师”便是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经典概念大学教师除应具有作为其上位概念的普遍意义的教师的基本属性外,还应凸显作为高等教育层次的特殊性传授高深学问与培养专门人才作为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也是大学教师区别于中小学教师的根本属性与分水岭一般而言,我们把一切从事与高校事务相关的人员统称为大学教师,包括教学人员、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等等本研究所指的大学教师并非泛指一切与高校相关的工作人员,而是指在高校中从事与教学、科研事务直接相关的特定群体因此,“大学教师”并不等同于“大学里的教师”与过去的“臭老九”相比,如今大学教师的地位显然有所提升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价值日趋多元化,大学教师存在教育者、学者、专家、知识分子、科学家等不同称谓。
面对多样化的社会角色,不同的研究者根据不同标准将大学教师角色划分成不同的类型有研究者根据大学教师与学生、知识和社会的关系,将大学教师的社会角色分为教育者、研究者和社会批判者[3];有研究者根据大学教师的服务对象不同,将大学教师分为教育者、研究者和服务者[4];有研究者将大学教师的社会角色分为知识人与政治人[5];也有研究者根据大学教师的制度性特征认为大学教师是真理的化身、是道德的榜样、是社会的良心[6];还有的将知识分子角色赋予大学教师,认为大学教师必须有专业造诣、社会良知和精神引领的作用①大学作为一个教育组织的特性决定大学教师首要职能在于培养人才,大学教师应肩负起教育者的角色;大学作为发现真理、探索新知的智慧场域以及大学自身的学术特质决定大学教师需承担研究者的角色;而大学教师在探寻真理和高深学问的过程中必须以知性价值为鹄的,这种知性价值就是理性、自由和批判,这就决定大学教师应承担知识分子角色因此,本研究认为,从理想的角度来看,大学教师是集教育者、学者和知识分子于一身的社会人,理想的大学教师应在教书育人、探求新知的同时,培育关切社会的精神,成为“社会的良心”二、大学教师角色冲突的现实表征角色冲突是指角色扮演者在角色扮演情境中心理上和行为上的不适应、不协调状态,它既包括个体扮演同一角色内的冲突,又包括不同角色间的冲突,也包含不同角色主体互动中因不协调而产生的冲突。
本研究中的大学教师角色冲突是指大学教师在扮演教育者、学者和知识分子三种角色时因彼此不协调而引发冲突的一种内心体验大学教师作为特殊的社会职业,通过多重的角色扮演,在不同角色的互动中展示个性风貌,实现自我价值,履行社会职责然而,由于大学教师时常游弋于不同角色,扮演多重身份,且不同角色要求差异显著,彼此往往难以调和,导致大学教师内心矛盾,甚至引发焦虑与不安一)教学与研究之间的困顿教学与科研作为高校最重要的两项职能,如何有效处理彼此间的关系影响现代大学的发展方向由于历史的误区,早期的大学被视为纯粹为教学服务的机构,科学研究的重要性常常被忽略就近代科学发展的进程和范式而言,中世纪大学的确不存在真正的科学研究,但没有科学研究不等于没有研究人们通常认为,高校科学研究的职能始于十九世纪初的德国洪堡大学当时,洪堡在创办洪堡大学时提出大学应当从事科研,科研的作用在于发展科学大学发展科学的职能即始于此时不过,洪堡提出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学术人才,严格来讲还不是独立的社会职能长期以来,如何有效协调教学与科研之间的关系一直困扰着大学教师群体换言之,大学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并未易事,二者要实现有效结合,往往受时代精神和制度环境的双重制约。
在洪堡时代,德国大学奉行大学与科学相互统一,教学与研究不可分离在当时的德国大学,人们普遍认为从事科学研究是人格陶冶和学术训练的必经之路德国著名教育史学家包尔生曾指出:“教师既是学者或科学研究者,也是科学的传授者,这两者的结合‘是德国大学的独特之处’[7]可见,大学教学与科研相统一是有条件而不是无条件的,是应然而非实然的作为大学的重要理念,“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关键既不在“教学”也不在“科研”,而在于二者的“统一”大学发展至今,教学与科研作为大学的两项基本职能呈现明显分野并高度制度化,二者在现实中受不同规章制约,彼此间边界愈加明显以教学和科研关系为基础衍生诸多矛盾冲突,包括大学教学职能与科研职能间的冲突,大学内部教学文化与科研文化之间的冲突诚如韦伯所言,“教学这种艺术,涉及个人的天赋,并且绝非与学者研究学问的能力相吻合……至于一个人是否同时兼备这两种能力,完全得靠运气”[8]与此同时,艾博和迈克查(Eble and Mckeachie)指出,“54%的教师认为他们在教学、学术研究和直接服务社会责任上面临冲突”[9]也有学者通过对我国不同类型高校教师角色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大部分大学教师在教学与科研之间冲突明显[10]。
大学教师时常在教学与科研之间徘徊、困顿,顾此失彼,难以平衡当然,大学教学与科研相统一是作为大学理念层面的价值追求,也只有在理念层面才可能实现教学与科研二者的有效统一在实践中,如果只是简单地将教学的学术性或科研的可教性笼统地结合在一起,并不能有效地解决现实中的问题二)学术与行政之间的冲突大学作为探究高深知识的场域,其学术性特质决定了大学教师必须以学术性职业的形式存在,也意味着大学教师需以学术性知识作为主要媒介,诚如爱德华希尔斯所言,“大学在各种不同的程度上,成为由于对学问的共同热爱而维系在一起的学者和科学家、教师和学生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是大学的核心和内在中心,尽管它不完全等同于大学的全部”[11]相较于一般的知识而言,学术性知识更强调普遍性、系统性及深远性,大学教师的学术性决定其以追求普遍性知识为旨归大学教师以从事学术研究的方式扮演学者角色,以探究、发现、整合和应用的方式实现其理想价值一般而言,人们习惯于将积极功能赋予大学文化,大学成为学术文化的共同体然而,相互冲突的大学文化也时有发生,这既体现于大学整体性的矛盾,也可从教师个体中窥见一斑伯顿克拉克曾把这种结果称为“大学象征的分裂”,“当大学中的其他群体把‘管理’看作是遥远的甚至是‘异化’的部分时,大学象征的分裂扩大了。
结果,管理者形成了特定的自我利益,以创造和传播某种正规意识形态”[12]现实中,大学教师游弋于学术与行政之间,时常发现大学教师既是大学教授,同时又是某个行政部门或二级学院的负责人,即所谓的“双肩挑型”教师此种情况在中国表现得尤为明显有学者对大学教师双肩挑情况进行过专门调查,发现担任学术职务的教师占16.19%,担任行政职务的教师占18.97%,既担任学术职务又担任行政职务的教师占18.5%[13]大学教师同时扮演学术与行政双重角色尽管可以充分激发教师的个体潜能、弥补教师数量的不足、协调行政人员与教学人员之间的矛盾关系但是,学术角色与行政角色在价值追求、工作原则、行为方式、评价标准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加之受传统官本位思想影响,不少兼任行政职务的学者往往疲于应酬,文山会海,由于精力有限,不得不“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多数情况下是学术角色让位于行政角色长期以往,学术角色被逐渐淡化,行政角色却愈加强化,教师个体的双肩逐渐失去平衡,教师冲突由此引发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