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docx
5页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美国一从邦联到联邦美国最初为13个殖民地,独立战争后成立了邦联1767年费城宪法会议,要维持 美国为一个国家,确认和综合各州的利益等1789年美国宪法实施内耗贸易壁垒国家层次(邦联)制定的法律在州得不到有效实施邦联政府依赖各州筹税收有些州搞歧视活动,有时州之间出现暴力冲突内耗,影响国家经济发展,也使国家不能应对来自欧洲和印第安部落的军事威胁减少内耗, 发展更具活力的经济,正是建立联邦的目的建立联邦政府,它代表民众的能力,基于代表们能清楚了解他们代表的民众或选民单一政 府若要代表人民,得选举大量代表一立法机关规模庞大,因而效率低下;若选举少量代表, 则一个代表要对大量选民负责,因而代表性或质量成问题二美国,联邦权威如何维持(一) 行政分权联邦政府的地方机构或驻各地的办事处中央政府的指令不可能适应千差 万别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等实际情况同样是治理污染的的指令,不能同样适用于干旱地 区和潮湿地区中央机构在各地方设分支机构,或者说,将行政权责授予次一级行政区域内 至少一个项目或职能领域的行政单位,可将中央指示适应于地方环境二) 州政府的某些职能与联邦政府共同行使,且受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正当法律 程序”和“平等保护”的原则之制约。
三) 众议院可直接代表选民四) 宪法第十四、十五条修正案赋予联邦政府直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免遭州政府的侵 犯的责任,保护国家统一和完整五) 宪法第四条第二款,赋予宪法和国这法律“在美国土地上最高法”的地位除明确规 定的联邦权力外,宪法第一条第八款下之“必要与正当条款”下联邦政府还拥有广泛的“隐 含权力”六) 宪法第一条第八款集中规定了联邦政府的“列举权力”(牧举权力)第十四条修正案: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州都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通 过该修正案,民权法案适用于州政府(1868 年获得批准),限制了州政府对某些领域的政策 作出调整的能力在理论上,高犯罪率的州与低犯罪率的州必须坚持同样的标准,如有关正 当法律程序、禁止审前会议、“快速审判”和监狱条件的标准第一条修正案:保护个体的言论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不受联邦政府的干预七) 商业条款(第一章第八条第二项)授权国会管制“美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几个州之间 以及与印第安部落之间的商业活动”绝大多数商业活动都被认为是国会的管辖范围没有 或具有很少经济因素的行为不能根据商业条款由国会管制 全国性市场不支持地方利益、歧视他人利益的地方立法的影响。
这是商业条款的前提 联邦对州的限制不得侵犯州的主权八)国会向州划拨财政补贴时附加各种条件全国设立21 岁饮酒标准,违者不能获得联邦高速公路资金补贴,州若不想放弃资金补贴, 得服从联邦设立的标准1970S,林登•约翰逊总统的“大社会计划”把联邦补助资金的运用作为一个公开的策略 联邦政府越过州政府,直接把资金划拨给城市、县的近70个工程WHY 补贴? 因为是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中央要达到国家目的不能强制各州,只有劝说或鼓励各州 以补贴的办法,避免强迫或侵害州权,又达到了国家的目的教育、医疗、犯罪控制、社区 发展、修路、时速限制、饮酒年龄等,是州的职权,中央可以补贴以鼓励之 而中央的目的,如禁止歧视等,也可以通过补贴(如税收共享,事先下拨给各州)来实现HOW 补贴? 税收共享公式补贴 项目补贴(申请后补贴)配套补贴(九)“司法上的”联邦制 州长可能拒绝遵守联邦法令,法律之争常出现在法庭上,但联邦法院从未支持过州政府的主 张联邦法官经常插手各州立法区域的划分、州和地方的监狱改革等事务三美国如何确保各州的权利(一) 赋予联邦的权力是列举的,数量上有限,被严格界定二) 1791 年通过的宪法第十条修正案之“剩余权力条款”指出:“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 未禁止可由州拥有的权力,皆归属各州人民。
三) 宪法第六条保护各州领土完整,没有经过立法机构或议会的同意,禁止分割与合并领 土四) 参议院向和州提供平等的代表权,被认为是州权的保护者、州主权的痕迹参议院有 批准条约的权力五) 宪法保障各州政府有提供公共教育、公共安全、道路服务等权力,有课税、制定刑罚、 与企业签约等权力违宪诉讼参议院里各州有平等的代表权第十一条修正案一直保障州政府免受某种类型的联邦法庭诉讼的支配;这使州免受大量涉商 业活动及个人伤害活动的诉讼困扰,使州政府免受州法院系统中诉讼当事人质疑州政府遵循 联邦法律行为的诉讼案件国家权力与州主权之间的平衡并非业已被解决的问题,尚待进一步观察 联邦通过补贴各州,附加条件州防主权被侵,可拒绝,但难拒绝资金的吸引中国的政府间关系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下属机构或代理机构单一制国家里, 法律统一、行政区划统一,有利于培养国家的认同意识但单一制国家中可能出现这样的问 题:权力虽过分集中于中央,但中央无力顾及地方事务,地方又无足够的权力解决地方事务 也就是我们常说,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都缺乏此外,我国虽司法权统一于中央,但在权 力运作过程中,易出现司法权地方化的现象——这是权力不受制约的体制性问题所致。
改革开放前我国是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主要是权力的收 放调整1958 年中央下放权力给地方,1959-1960年中央权力上收;1970 年中央再次下放 权力,1974-1975 年再次上收所谓“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关系状态并无改变一、中央如何控制地方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地方的权力来源于中央,中央与地方之间是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 中央是如何控制地方的呢?(一)我国纵向政府间关系主要是层级节制和职责同构,中央与地方间是如此,地方各 级政府间也是如此每一层级政府设置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之间是平行关系,不同行政 层级的职能部门之间是行政隶属关系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职责同构,在机构设置和行 政职责上每一级政府都大致相同,所以机构设置上下对口中央对地方政府拥有全面的、绝 对的控制权,在所有事务上实行垂直的管理,所谓可以“一竿子插到底”二)中央控制着地方干部的任免、提拔和奖惩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 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法定的执政党我国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的领导 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三)中央掌握了大部分的税收,中央对地方实行行政领导或业务指导。
四)我国实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如何处理中央与经济特区之间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关系要参考的书及要思考的问题:地方政府高官不是中央任免的吗?怎么会产生诸侯心态呢?地方保护主义、诸侯经济是如何 练成的?《政府过程》胡鞍钢《中国下一步》王旭关于司法权的地方化的观点 《中国重塑世贸》关于中国需要建立独立的司法体系的观点 中央与地方要权限明晰,但这不足以让中央有效控制地方,怎么办?如果下放权力就足够 如何走出一放就乱的老路?并不是一个权限明晰就足够的过去搞收放,不是没有苦衷的二、我国中央、地方政府框架地方政府在行政级别上有省、地市、县、乡镇四级省级政府三十多个,县级政府几千 个,乡镇政府数以万计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各级政府直辖市——区直辖市——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县、自治县、旗、县级市——乡、 民族乡、镇省、直辖市——副省级市——设区的市——县、县级市——乡、民族乡、镇;或者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行政公署————县、县级市——乡、民族乡、镇三、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关系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关系受中央政策影响很大横向上,地方政府间并无权力关系,地方 政府只与其上级政府或下级政府有权力关系。
但地方政府间毕竟有各种联系,所以得处理相 互关系处理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关系,直接受到中央政策、指令的影响当中央政策调整时, 横向关系也会受影响地方之间自然而然会发生各种关系,地方政府之间需要处理相互关系一)合作关系1.地方政府之间需要合作地方之间会有共同问题需要解决如环保、文化教育、疾病防治、交通建设、公共服务、 打击犯罪等方面,容易产生相互交流与合作的需要地方之间需要互通有无如资源、能源、工程、人才、市场等方面任何一个政府,它 拥有的资源都是有限的,通过合作利用相互的资源,这可以使自己的局部优势变成全面的竞 争优势日本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但它通过利用全世界各国的资源,成为一个经济强国 美国是一个利用全世界资源最多的国家越是合作,越是有竞争力这是一个历史结论对 于某个人来说,善于与人合作者善于竞争;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也是如此,善于与他国合作 者,善于增加自己的竞争力,提高自己的综合实力对于一个地方政府来说,善于与其他地 方政府合作,当然是有利于大大提升本地方的综合实力的随着中国的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中国区域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中央对地方政府之 间关系的调节越来越重要国家经济的发展需要区域间的经济合作,而这种经济合作关系需 要有效的调节或合作机制。
如果不积极主动地搞区域经济合作,可能出现一些地方政府相同 的产业政策,导致经济上的恶性竞争甚至出现过地方之间恶性竞争而使外国企业得利的情 形,这相当于经济上的“内讧”与其恶性竞争,不如合作,实现双赢此处要参考《公共部门管理》地方政府之间实行合作而不是恶性竞争,是维护中央对地方权威的需要地方政府如果 设立关卡,搞地方壁垒,就会妨碍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及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有些地方设 立的关卡,可能是因为地方官员为了渔利而设的,解决私设关卡的现象需要地方合作解决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单一制的国家,地方不得违背中央的旨意搞地方保护主义,更不能搞私设 关卡的勾当地方保护主义无异于搞经济上的“诸侯割据”,是对中央权威的挑战所以《领 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关于讲政治》2.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如何进行政府区域合作的主要目的是扫除区域壁垒,促进区域内部要素的流动,实现资源的有效 配置中央政府实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策或大经济区发展政策,有意识地推动地方政府间的 合作,理顺地方政府间的经济关系中央在区域经济合作上需要采取如下措施:中央致力于 建立统一的市场竞争规则;建立跨行政区的组织协调机构;不断强化区域内交通、港口、通 讯等设施的统筹与管理,实现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培育区域经济特色,充分发挥产业竞争力。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像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重要的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中央要有意识地依法维护中央对地方的权威作为一个单一制国家,中央对地方有权威 是地方政府间合作的保障如何维护中央对地方的权威?有针对性地谈几点二)支援关系中国各地方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所以,中央为了促进落后或困难地区的发展,组织 相对发达地区与落后或困难地区进行对口帮助和扶持比如,对西部落后地区的对口帮扶对遭受特大灾害的地区,各地方政府要实行对口支援帮扶或支援,涉及经济、教育、人才培养、资源开发等各个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