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docx
6页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号,以下简称“号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高新技术企业一直是税收政策扶持的重点,现就号文件中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的主要变化以及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一并作简要分析,供实务中参考一、号文件变化要点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号,以下简称“号文件”)相比,号文件主要变化点如下:(一)认定条件国科发火〔〕号国科发火〔〕号比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取消了“近三年”的时间限制;.取消了“通过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拥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明确必须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以上;适应研发外包、众包等趋势,取消了科技人员的学历限制。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二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其中最『年销售收入小于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彳氐于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注册成立时间/、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其中,最『年销售收入小于万元的企业,比例不彳氐于对最『年销售收入小于万元的企业,研发费比例放宽『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以上;条件放宽,只要求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达到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无此项规定;号文件要求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企业必须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二)程序事项对于号文件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性事项,关注以下几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不再设有复审环节;.申请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新增“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以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审查认定的公示时间由个工作日减少至个工作日,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明确税收优惠享受的起止时间:()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复核被认定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对于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税务机关可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另号文件取消了号文件中“认定机构在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认定申请”的规定明确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报告义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于每年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号文件曾规定发生上述情况时,需于日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号文件报告时限放宽,更有利于纳税人)新增”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被取消高新资格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搬迁时,高新资格的延续问题:()企业于高新资格有效期内完成整体迁移的,资格继续有效;()企业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认定;()企业超过高新资格有效期进行整体迁移,号文件对相关资格延续问题未予明确,实际操作中,应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进行高新资格认定企业存在偷、骗税行为的,不再作为取消高新技术资格的情形之一三)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变化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趋势及产业结构调整,号文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较号文件列举的内容有较多改变,主要是新增了国家将重点扶持的新兴行业,例如:“电子信息”板块中新增“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软件”、“卫星通信系统技术”等;“新材料”板块中新增“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材料”等;“高技术服务”板块中新增了“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等等,不再详述。
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一)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在纳税申报表填报时,作为所得税额减免,分别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类)》第行“减免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第行“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或第行“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定期减免”以及《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中填列主要税收优惠如下:项目具体内容文件依据税率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年月日(含)之后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的高新技术企业,就其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按照的法定税率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可选择适用税率或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受税率的减半征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发〔〕号;.国税函〔〕号技木转让所得优惠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含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财税〔〕号。
扣除类优惠.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在税前摊销);.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仪器设备加速折旧(对生物药品制造业等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以及对所有行业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万兀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财税〔〕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财税〔〕号;.财税〔〕号、财税〔〕号境外所得计算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财税〔〕号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的特殊优惠.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财税〔〕号、国税发〔〕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在股权持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有满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十七条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根据财税〔〕号文件规定,自年月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在不超过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年月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参照所获股权的公允价值,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在不超过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