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评刘茂林教授著作《宪法学》.doc
8页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试评刘茂林教授著作《宪法学》徐升权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茂林教授著作《宪法学》,是 2003 年 6 月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和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出版发行的《21 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之一该书是刘茂林教授“将多年研习和教授宪法学的心得和感悟”“进行梳理和总结” 的成果一 一本创新的《宪法学》教材多年来,《宪法学》教材大多固守于对于学界各种研究成果的罗列与总结,可以被称作为是对于宪法学界现存理论的平铺式叙述刘茂林教授的《宪法学》打破了这一传统体例,在许多方面作了新的尝试1. 从结构上看,本书在章前有简单的重难点提示,章后附有近二十年来有关本章的学术前沿问题探讨、关键词和思考题重难点提示首先给了读者导向性指引,便于读者有侧重的学习正文部分,准确获取到所需和有用的信息和知识章后的学术前沿问题探讨,则对于渴望深入学习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大有帮助其中的对于具体问题的学界观点总结与简单分析部分,让学习者能够全面了解该问题的发展以及在学界中的地位;而作者对于学界观点的延伸性思考与分析和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则能够引发读者作进一步的思考与研究。
2. 从内容上看,该书内容全面而且深刻,与中国宪政建设实践结合紧密刘茂林教授在书中首先介绍了宪法学基本理论,接着论述了宪法学中的国家理论、公民与公民权利理论以及从国家和公民相互关系中衍生出来的相关问题的理论作者在论述宪法学理论的时候不忘记从中国宪政实践出发,寻找适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合中国宪政的宪法学基本原理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在宪法学基本理论章节中提出并深入论述了“宪法实现”等理论,对于中国社会宪政建设的进行具有相当的指导性意义在国家理论及其他章节中,作者还注重一般原理与我国宪法典内容的结合该书在内容上避免了单纯的讨论理论,使得理论不再空泛而枯燥,同时也使得实践找到了理论依据在本书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其实是将宪法学理论与中国宪政建设的融和,从而发掘理论的缺陷,寻找实践的偏差,以便于宪法学理论的完善与宪政建设实践的改进二 宪法学的创新本书能够被称作是一部创新的《宪法学》教材,不仅仅是因为其在结构与内容上的创新发展,更主要的是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宪法学研究的创新1. 宪法学研究方法的创新宪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同其他学科一样拥有多种研究研究方法和手段。
通常包括:阶级分析法、经济分析法、社会学分析法等等本书作者的研究当然也没有离开这些基本的方法,但是作者在使用时,更注重几种方法的结合使用,并且探索了新的研究方法例如在研究宪法学中具体概念的部分,作者运用了词源分析的方法,值得注意例如,在对宪法的含义的探寻一节中,作者从中西方特别是西方的相关的古代经典著作出发,联系近现代“宪法”一词的发展,对“宪法”含义作了分析,“宪法乃是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有意识地组织政治共同体的规则,以及由该规则所构建的社会秩序2.宪法学理论观点的创新本书的另外一个特色之处就是针对宪法学中的问题不仅分析了现存的学术理论观点而且提出了自己新的见解或思路能够引导读者对具体问题做出新的探索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例如,作者在论述“经济制度在宪法学中的地位”时,首先分析了在我国现有的宪法学论著中存在的两种对经济制度的安排,接着提出“宪法学对经济制度的研究,有待以国家的经济权力与其他宪法主体的经济权力为核心做进一步的展开和深入” 的观点,并且简单论述了作者本人从国家经济权力和公民与其他宪法主体的经济权力方面出发所作的研究得出的认识。
作者在书中多处提出此类新的观点,充分显示本书乃是其创新性思维成果3.宪法学研究角度的创新本书作者抓住中国宪政制度的特色,从国家和公民相互关系中衍生出来的相关问题的理论中选取了最重要的也最巨实践性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作具体分析论述,尝试着在总结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多年实践的基础上完善该制度,使之得以更广泛的实现,为宪政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另外,作者的研究注重宪法学的中国背景在国家理论、公民和公民权利理论等章节中,紧密联系我国国情,在推动实践发展的目标前提下,发展了相关理论避免了以往一些宪法学教材空泛介绍国外相关理论,而忽略中国大环境,以致给人宪法学无用的不良影响小结刘茂林教授的这本《宪法学》虽然具备某些个人专著的特点,但它仍然是一本教材因而如果想在本书中对于宪法学具体理论都作深层次的论述与发展,是不太现实的但是该书能够引发读者或者其他宪法学研究者针对宪法学作新的研究努力从总体上看,本书至少提出了以下几点引人思考的问题:一是中国的宪法学与中国的宪政构建实践还有多远?二是如何发展中国的宪法学,促进中国宪政建设?无疑,这两个问题的提出将引发人们对其的关注,也必将有助于相关问题的充分显现和及时解决正基于此,本书所论述的理论、观点及作者创新的建议与认识对于我国宪法学发展和宪政建设的效果的提升,皆不乏可资参考的实用价值。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当然,作为一项创新尝试的研究成果,该书存在不足之处也是难免的例如,作者在阐述其关于宪法秩序的理论之前,对于宪法秩序理论中相关重要概念如“观念宪法”的论述未能单独明细的分析,仅在论述宪法分类的部分中,简单讨论并将其总结为“宪法要求和宪法评价的有机统一体” 对于初学者来说,未必能够充分理解与掌握此理论,也就不利于下面内容的学习若作者能够将观念宪法从宪法的一种分类形式提升为一种基本存在形态并对其含义、相关要素和作用作进一步研究,定能够使读者更清楚的了解宪法实现、宪法秩序等理论综上所述,本书可以说是为《宪法学》教材的创新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开端它的出版发行对宪法学的发展也必然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为中国宪政建设提供了许多可实践化的理论信息行文至此,笔者觉得还有必要就多年的宪政建设略述几点粗浅的认识与思考:其一,宪政建设首要条件是需要充足的理论依据作的存在,而且这些理论需要适合中国现状,不能够是单纯的来自西方宪政建设理论和经验中国的宪政建设需要宪政理论同中国土壤的融合,要善于发掘和转化利用本土文化资源目前,我们的宪法学界虽然认识到了,也正在努力,但是还没有形成一套真正的中国宪政建设的理论大厦。
其二,宪政建设是法治建设的核心,法治建设不能够离开这个核心而单独讨论与进行法治国家建设以来,我们的法治建设大多是在以基本法律建设为核心,而忽略了宪政建设这个真正的核心内容以致于中国的宪政建设甚为缓慢,在许多人的意识中,仍然还无法找到宪法意识全民性的宪法观念的形成仍然很遥远最后,希望有一天能够看到刘茂林教授或者其他学者能专门以中国宪政建设下的宪法学为课题,出版一本更好的专著或教材1. 刘茂林,《宪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 年 6 月第 1 版,页 3942. 同上揭,页 713. 同上揭,页 234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4. 同上揭,页 20第四次宪法修正的宪政价值徐升权2004 年 3 月 14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第二次会议完成了对我国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正此次修宪的总原则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十六大精神,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的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根据这个原则,这次修改宪法不是大改,而是部分修改,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需要用宪法规范的、非改不可的进行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可以通过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不改。
经过这次修改的宪法,进一步吸收与承认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即保持了稳定又与是俱进可以肯定的是,修正后的宪法将带给中国法制积极的影响,对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具有积极的作用第四次宪法修正标志着中国真正迈上了宪政的道路一. 执政党对宪法最高权威的尊重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是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对宪法具有最高权威的确认性规定,是社会各界对宪法最高权威地位的认同和前三次修宪一样,第四次宪法修正再次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宪法的尊重,自觉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多年发展和未来发展的正确认识总结和主张此次修宪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将这些理论和实践探索、创新的最新成果上升为国家意志即用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之所以中国共产党要把自己的认识与主张上升为宪法内容,是因为她承认在我们这样一个民主国家里宪法才最有权威;是因为她明白,要想使自己的正确认识与主张对全社会产生普遍的影响力、发挥指导所有公民行为并促进国家发展的作用,就必须把它上升为宪法原则或宪法规范。
中国共产党对宪法最高权威的尊重还体现在她严格按照宪法修改程序的要求来推进宪法的修改《宪法》第 64条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议修改宪法因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确定修改宪法的建议案后,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定程序提出宪法修正案(草案),尊重了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二. 宪法中宪政理念的成熟化宪政状态下的宪法有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内容和作用:公民权利的保障与国家权力的有限此次修宪完善了公民权利体系,也使得国家权力受到更合理的约束或规制使修正后的宪法容纳了现代宪政理念,能更好的满足国家宪政建设的需要宪法的第四次修正是中国宪政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第四次宪法修正:第一,首次将人权的概念引入宪法,规定“尊重和保护人权”;第二,规定“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完善了我国公民权利体系,也反映了国家对现代宪政理念的接受与应用,以实际的行动来发展宪政建设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国家权力的约束或规制是宪法永恒的使命正如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所言,此次修宪的相关内容反映了我们国家“打破过去那种片面的‘国家权力统治观’或‘国家权力无限观’,树立有限与有效结合的、公正与公平结合的、诚实与为民结合的宪政国家权力观”。
修正案表明了政府“对国家权力行使目的的鲜明认识”例如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修正案还规定了国家应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体现出政府接受了现代宪政理念对其的要求三. 宪法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的长期关注从 2003 年 3 月 27 日中国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和部署了修改宪法的工作,确立了这次修宪的总原则,成立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为组长的中央宪法修改小组始,到 2004 年 3 月 14 日,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历时近一年,其间广泛征求意见,引起了全社会对宪法的普遍关注首先,《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基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调查研究后提出的修改宪法的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建议》公布后,中共中央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2003 年 9 月 12 日,中共中央听取了部分理论工作者、法学家和经济学家的意见其次,本次修宪过程中,政府开拓了多种渠道征求意见如许多政府网站都开辟了专栏征求修宪意见,吸引了公民对于宪法的注意和对于修宪的参与此外,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