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docx
6页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奖 惩 管 理 制 度一、目的为了根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现象,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点,特拟订本制度二、范围:对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三、职责:安全生产赏罚由安所有负责,人资部辅助四、内容(一)按违章情节分以下 3 个层次进行处分:1.对有以下状况之一的职工,赐予罚款或开除,此中出现切合排除劳动合怜悯况的,按相关规定或商定予以排除劳动合同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别人重伤以上(含重伤)损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以内因违章待岗达到两次的2.对以下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赐予待岗三个月以上的处分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别人小伤或自己小伤、重伤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违犯动火管理制度进行工业动火 3)违犯规定运输、储藏、使用易燃物件 4)带电作业、在周边高压带电设备或在部分停电的高压电气场所未设有安全举措或未按规定办理作业允许证 5)驾驶员洒后驾车 6)未经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处分。
3.对以下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赐予 2 至 10分的违章计分或 50~300 元经济处分 1)违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安全防备设备不齐备完满 3)不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活动4)未依据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不规范或未采用漏电保护器 6)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线头裸露、保险丝不规范、开关无表记 7)未按标准设置、装备消防设备、器械 8)在民众齐集场所未设置分散指示标记,未安装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灯无效9) 私自封闭消防设备,切断消防电源、水源10)消防、灭火器械被遮档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11)有毒、有害场所,未按规定装备检测仪器和个人防备器具 12)在有较大危险要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设备、设备上,未设置显然的安全警告标记 13)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装备个人劳动防备用品14) 上岗不按规定穿着劳动防备用品 (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等)15) 生产经营场所或职工宿舍未设有切合紧迫分散需要的标记,封闭、拥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职工宿舍出口17) 危险物件的生产、经营、储藏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据规定经查核合格18) 特种设备防雷装置和设备,防静电接地装置,高压电工器具等未按规定检测、查验。
二)有以下行为的赐予奖赏或荣膺:1.对遵规守纪,一年内无任何违犯安全生产行为的一线职工予以奖励 50~100 元2.对实时发现隐患并清除隐患的行为赐予奖赏 100~200 元3.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并经企业采用有收效的赐予奖赏 300~500元4.对检举违犯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人员赐予奖赏 50~200 元5.对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赐予相应的奖赏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