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验报告填写规则收集.docx
20页20XXCompilation of reports报 告 汇 编报告文档·借鉴学习检验报告、记录填写规则1 总则1.1 为了进一步统一各类检验报告、证书、记录的填写格式,使各类检验报告、记录更加规范、标准依据各相关规则要求,特制订本规则1.2 本规则适应下列检验报告(证书)及记录:1.2.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检报告(证书)、记录;1.2.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安全监检报告(证书)、记录;1.2.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记录;1.2.4无损检测专项检验报告、记录;1.2.5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记录;1.2.6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记录1.3 检验报告(证书)一律用电脑打印出具,不得更改1.4 各类检验报告均应按本单位检验报告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并登记1.5 每个检验人员均应对自己填写的检验报告、记录的真实性、正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负责;审核人员应对检验报告、记录结论的准确性、检验项目的完整性负责;批准人员应对报告结论和检验、审核签字的规范性负责1.6 检验报告、证书纸型一律采用A4,所填写字体为楷体报告、证书填写的字号大小规定应和报告、证书正文的字号一致。
1.7 各类检验报告、证书的式样、格式,必须采用检验机构颁布执行的各类格式,且必须满足检验项目和有关规定的要求2 一般要求2.1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检、安装安全监检证书和监检项目记录表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1《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安装安全监督检验证书(报告)及项目记录表填写说明》及相应的监督检验规则的要求进行填写2.2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记录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及相应的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进行填写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记录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4《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及相应的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进行填写检验报告、记录记述问题要简练、清楚,附图要规范2.3无损检测专项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3《无损检测专项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及JB/T4730.1~5-2005的要求进行填写对发现问题的记述要简练、清楚,附图要规范2.4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5《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2.4 检验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不得任意涂改出现差错应按规定要求划改并签字(盖章)且填写划改时间2.5 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和规定的符号3 检验报告、记录填写基本要求3.1所有检验记录编号与报告编号相同3.2凡是报告、记录中要求在检查结果栏内打“√”“×”“—”符号的,按如下原则进行:即对于所检测项目无问题,应在相应的空格或检查结果栏内打“√”,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在相应的空格或检查结果栏内打“×”,并在“缺陷位置及程度”栏中说明缺陷的位置、程度等,对于没有涉及到的项目,可在相应栏中或检查结果栏内打“—”;若仅有一整行空白者,在该行内某空格填“此栏空白”,若填写行以下存在两行及以上空白时,一律在填写行下一行某空格填“以下空白”,若该填写行空格未填满,如测厚、硬度的记录报告,则可在该填写行多余空格内打“—”,决不能一勾到底3.3 对 “检验中主要问题和结论”栏、“监控或报废依据”栏、“记事”栏和“备注”栏,填写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无填写内容时,填“无”结论用语要按各相应《检验规则》要求填写3.4 各类检验报告、记录中的基本情况、资料审查、安全附件、分项报告或记录中的原始信息,必须用文字、数据、编号进行标注和填写清楚,如数字数据属直接采用仪器、标尺测量的,可直接按所读数据填写,如数字数据属单位换算或原始数据者均如实填写(表格中注明者除外)。
3.5所有检测数据一般均按小数点后保留壹位有效数字执行(特殊情况除外)一定要保证各类检验报告中所对应的记录的信息量不少于报告信息量,并且报告中的每项填写内容、参数、数据,都应在记录中可追溯3.6 凡报告已打出年月日栏的可以直接填年、月、日具体数字(如:2010年6月2日)如未给出此栏目时,则日期填写必须按年四位数,月、日两位数且年月日之间用“/”、 “.” 或“—”分开的方式填写 (如:2010/06/01、2010.06.01、2010-06-01) 3.7 附件1、附件2、附件3既有针对性也具普遍性,相同栏目或内容的填写规则和要求可相互参照借鉴3.8 报告提出的建议、处理意见、结论,语言必须简洁、准确、规范,符合有关规程、标准、大纲的要求3.9 除上述规定外,要求填写检验依据的,检验依据要写清楚规程、规则名称或标准代号,除记录可按第6条简称外,其余一律用全称结论页中一律不允许出现“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等字样,要写出具体标准、规则、规程的具体名称和代号3.10 特种设备监检、定检工作“联络单”或特种设备监检、定检“意见通知书”的填写,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分项说明,且和相应检验报告相对应,不得相互矛盾。
3.11 所有检验报告封面及单页报告(证书)的背面应打印“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内容可参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附录24 检验报告内容补充与更改4.1 下列情况应对已发出的报告(证书)进行补充更改:4.1.1受检单位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证书)的主要结论性意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异议(口头或书面),经检验人员和相应责任工程师复验确认后;4.1.2在质量抽查、复查中发现影响设备安全使用的重大质量问题,需要对已发出的检验报告进行更正时;4.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等提出检验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经复验确认需更正时4.2 应更正的检验报告由原报告出具人填写《检验报告更改(补充)通知单》,特殊情况室主任或责任工程师可代报告出具人填写《检验报告更改(补充)通知单》审核批准按报告书审批规定执行5 出具的证书、报告要依据正确,项目合理,填写符合本规则规定,签字手续齐全,页码完整,并应按各检验单位体系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盖章后方为有效6 检验记录填写可采用的规程、规则简称如下:名 称简 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蒸规》《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规》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炉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规》《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乙炔气瓶规》TSG R0001-2004《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2004《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锅容监检规则》《锅炉定期检验规则》《锅炉定检规则》TSG G7001-2004《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04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道规定》《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管道安装监检规则》TSG 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管道定检规程》 注:如引用下表中未列出的标准规范,各检验单位可按此规律自行规定。
7 本规则由省局特设局负责解释8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报告)及项目记录表填写说明1 产品名称——应填全称,如:全自动燃气热水锅炉、连续排污膨胀器、储气罐等2 产品编号——应和产品质量证明书上一致,如:3456、2005—002—53 制造单位——应填全称,如: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红旗金属结构厂等4 制造完成日期——指该台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已完成,制造单位质量证明书签署日期,如:2005年5月8日5 产品型号——应和产品铭牌相一致,如:WNS2.1-1.0/95/70-Q6 许可证级别及编号——如:A级 20103005或D2级TS2261037-20097 检验日期——该项目的实际完成检验日期,如:2005年4月28日8 容器类别——用中文“第Ⅰ、Ⅱ、Ⅲ类”表示9 检查结果——没有或未进行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或该检查项目后打“—”;无问题或合格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或在该记事栏填检查结果(如材质、规格);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检查项目在结果栏打“×”并在记事栏中说明10 检验人员——指该台产品的实际检验参加人员(不填审核人员),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签字。
无论检验结果为“√”、“×”和“—”检验人员均须确认11 监检依据——填相对应的规程、规则或标准等12 气瓶批号——如:200301,本批共50只,编号为200301001~0105013工作见证13.1凡能用文字、数据、编号填写的,必须用文字、数据、编号填写清楚13.2属于资料审查的工作见证——填图号或审批文件号,工艺编号13.3 属于材料审查的工作见证——用材料少的,可直接将材料入厂编号填入用材料较多的,可在记事栏填制造单位材料的入厂验收编号,如:B2003005、G2003006、A2003007、H2003008等,至少应包括:筒体、封头(平盖)、管板、换热管(水、火管)、设备法兰、炉胆等锅炉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及焊材的入厂编号13.4 属于焊接、外观几何尺寸、无损检测、热处理等检验或审查的工作见证——根据实际情况按报告名称及编号内容填写13.5 属于出厂技术资料审查的工作见证——填写“质量档案”13.6 属于铭牌审查的工作见证——填写“实物”13.7 属于施焊焊工、无损探伤人员等审查的工作见证——填写证件号或代号,如:陕01-369、248焊工代号的:A1、B2、C3、D4等,指该台产品所有施焊焊工代号。
13.8 底片抽查记录——当抽查底片的数量为一张(或多张,抽查底片的编号不连号)时,则填写抽查底片号,如:H1—1、H1—3、N1—8、Z1—1、Z1—5;当抽查合格底片的数量为多张且编号为连号时,则填写抽查底片的连号,如:H1—1~32、Z1—1~6等对发现较严重问题和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情况;底片质量和评定正确性在“工作见证”栏内填“见射线底片专项检查”13.9 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应在“工作见证”栏内填写试压报告名称或编号14 记事(或备注以下简称记事)——对项目表规定内容以外的项目进行监检的,可在“记事”栏说明;对于监检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项目,应在“记事”栏中说明,并填写实测的数据或审查的问题,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涉及到数据、数值、编号等,不能填写完全的可在“记事”栏续写;监检员认为应该说明的其他问题,在“记事”栏中说明该栏目为空白时,应在栏内填“无”表示,监检员也必须有签名及日期15 监检编号——按总规则1.4条执行16 检验单位章日期栏目由盖章人填写,如:2005年5月10日17 监检记录不得跨行签名18 对建设单位、安装单位的质量体系运转情况评价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
附件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