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培训第1-4章.ppt
98页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21/9/24,,*,《,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2012,年,11,月,2021/9/24,1,,为什么要制定规范,法律对我们的要求越来越高,,(,1,)行政许可法,,(,2,)行政处罚法,,(,3,)行政复议法,,(,4,)行政赔偿法,,管理对象法律意识越来越高,,当然,法律意识不高,我们也不乱来,,社会对我们要求越来越高,,(,1,)媒体的监督,,(,2,)群体的监督,,2021/9/24,2,,为什么要制定规范,运输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道条,》,已授权运管机构履行职责,,费改税实施,运管经费有保障,,正在积极推进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我们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运管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21/9/24,3,,为什么要制定规范,道路运输已越来越重要,,我们是“正规军”,对自己应当严格要求,,我们要塑造为能战斗、会战斗的队伍,,我们绝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个人,应当有职业精神、职业操守,,2021/9/24,4,,《,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是交通运输部在,1997,年颁布的,《,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基础上,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八个道路运输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对道路运输行业中的客运及客运站管理、货运及货运站管理、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国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都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为什么要学习规范,2021/9/24,5,,将各子行业较好地综合起来,细化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修订后的,《,规范,》,对运管人员在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管理程序,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是实现道路运输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基础性文件,是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工作的实务操作手册和内部行为准则,对成品油税费改革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实施后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2021/9/24,6,,学习,《,规范,》,是认真贯彻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举措,是全面推进道路运输依法行政工作、实施道路运输“四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时期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根本途径,更是贯彻落实“三个服务”的重要保障通过,《,规范,》,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转变道路运输管理理念、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全面提升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实现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2021/9/24,7,,总 则,虽然文字不多,但是内涵丰富,可以做以下解读:,,制定依据:,,“三部法律”,,(,1,)行政许可法,,(,2,)行政处罚法,,(,3,)行政复议法,,“两个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1/9/24,8,,总 则,制定依据:,,“八个规章”,,(,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6,),《,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7,),《,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8,),《,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1/9/24,9,,总 则,制定依据:,,“系列文件”,,(,1,),《,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2,),《,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3,),《,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4,),《,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管理办法,》,,…………,2021/9/24,10,,总 则,《,规范,》,的性质,,(,1,)是规范运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管理行为的内部工作文件,不是法律。
2,)是运管人员工作的实务操作手册,,(,3,)是实现道路运输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基础性文件,,,2021/9/24,11,,总 则,《,规范,》,与实体规章的关系,,(,1,)实体规章是制订,《,规范,》,的依据,,(,2,),《,规范,》,约束运管机构及工作人员,,,程序性规定,告诉如何办、如何做,一步一动,,(,3,)对管理对象实施管理应依据实体规章,,,实施,《,规范,》,,还需要学习实体规章,,(,4,)适用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2021/9/24,12,,第一章 总则,案例,,,《,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章第一部分第,5,条中“对经批准的定线班线,经营者在,3,个月内无故不经营的,视为自动放弃”的内容,是依据,《,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经批准开行的客运(旅游)班车线,经营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停开,也不得随意减少班次、停靠站点或变更线路、区域”规定的作出这一规定的主要理由是:,道路客运班线是有限的资源,经营者取得班线经营权后必须连续提供运输服务,按照批准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2021/9/24,13,,第二章 运管人员行为规范,“第二章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是新设的一章,是对运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行为规范适用于所有的运管人员,不管是管客运、管货运、管维修,……,还是领导设立行为规范一章,目的就是要提高运管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水平,我们一直讲“,管理就是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怎么体现?行为规范就是体现的重要内容,2021/9/24,14,,第二章 运管人员行为规范,行为规范包括:,,(,1,)职业道德,,(,2,)仪表举止,,(,3,)文明用语,,(,4,)服务忌语,,(,5,)禁止行为,2021/9/24,15,,第二章 运管人员行为规范,行为规范都很重要,,不说服务忌语更重要,,禁止行为都要做到,但其中两项需要注意,,—— “,不得在工作期间喝酒”,,对外办公人员、执法人员特别需要注意,,——,不得拖延时间或超过规定期限办理业务,,2021/9/24,16,,第三章 货运规范,明确货运业务办理的所有程序,,对一些需要细化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今后货运管理应当按照此程序执行,2021/9/24,17,,第三章 货运规范,第一节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一、关于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2021/9/24,18,,第三章 货运规范,二、关于行政许可条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以上两点都在,《,道条,》,中有明确规定,需严格按照,《,道条,》,及配套规章执行2021/9/24,19,,第三章 货运规范,(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例会制度;,,(,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2021/9/24,20,,第三章 货运规范,三、关于许可程序,,,1,、申请材料,,,严格按法律规定执行,共,6,点内容2,、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置,,,(,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021/9/24,21,,第三章 货运规范,(,2,)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2021/9/24,22,,第三章 货运规范,3,、许可决定,,,(,1,),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除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当经集体研究讨论,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4,)因需要延长许可申请处理时间的,须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向申请人出具,《,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2021/9/24,23,,第三章 货运规范,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实行“一户一证”,坚持谁许可谁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则。
2021/9/24,24,,第三章 货运规范,(,3,)经营范围涉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应当收回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其退回原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存入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管理档案中4,)对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增加“道路货运”2021/9/24,25,,第三章 货运规范,5,、关于监督履行投入车辆承诺,,,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被许可人按照投入车辆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知被许可人,6,个月内投入车辆;超过承诺期限,6,个月不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其经营条件已不具备,自动终止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6,、配发,《,道路运输证,》,,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关键点:,运管机构需尽到告知义务,然后撤销,,2021/9/24,26,,第三章 货运规范,五、关于设立分公司报备程序,,,(一)总公司与分公司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1,.货运企业应当向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报备。
2,.运管机构在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栏中予以注明,同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并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3,.货运企业凭备案证明、总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2021/9/24,27,,第三章 货运规范,(二)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同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1,.货运企业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的运管机构报备,并提供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2,.经核实,货运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且符合从事货运经营活动条件的,运管机构应当予以报备,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同时函告总公司注册地的运管机构3,.货运企业凭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和分公司备案证明、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4,.分公司需新增运输车辆的,分公司所在地的运管机构审核车辆条件,符合要求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2021/9/24,28,,第三章 货运规范,六、关于经营许可变更,,,核心点:,两个及以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兼并、重组的,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注:,鼓励做强做大,2021/9/24,29,,第三章 货运规范,七、关于终止经营,,,(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拟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起提前,30,日,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二)如属核减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等证件三)如属终止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道路运输证,》,等有关证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2021/9/24,30,,第三章 货运规范,八、关于建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将有关材料存入业户档案中,条件具备的,可同时存电子档案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二)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三)委托办理的,需存档授权委托书;,,(四)投入车辆情况;,,(五)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七)需补全或更正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八),《,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九)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包括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十),《,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十一)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十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十三),《,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十四)其他存档材料。
2021/9/24,31,,第三章 货运规范,注:关于建档,,1,、建立行政许可档案是新的规定,,2,、建档是行政许可的重要内容,是判断是否依法许可的重要依据,,3,、建档要求完整、整齐,,4,、今后进行行政许可的执法监督检查,检查档案是其重要部分,2021/9/24,32,,第三章 货运规范,第二节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管理,,一、关于车辆技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 18344,)等有关标准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回,《,道路运输证,》,2021/9/24,33,,二、关于货车审验,,1,、货车审验工作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县运管所配发,《,道路运输证,》,,由县审验;市运管处配发,《,道路运输证,》,,由市审验2,、货车每年审验一次,具体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注:,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审验时间,执法检查时不能以自己的审验时间为准,而注明车辆是否在审验有效期内,,3,、货车没审验该怎么办?,,货车没审验,说明该车当年没有检测,可依据,《,道条,》,,以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实施行政处罚。
同时,超过一年以上不年审的,还可以通知经营者来年审;还不来年审的,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道路运输证,》,作废,作废后经营者还使用,《,道路运输证,》,从事经营活动的,可视为无,《,道路运输证,》,从事经营2021/9/24,34,,第三章 货运规范,(二)关于货车审验内容,,1,.车辆技术状况;,,2,.车辆技术档案;,,3,.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4,.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5,.违章记录;,,6,.其他按规定需审验的内容注:,不再审验运输规费的征收情况,2021/9/24,35,,第三章 货运规范,(三)关于货车审验程序,,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布车辆审验公告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填写,《,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该表可向车籍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领取,或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领取,或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网站上下载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检测2021/9/24,36,,4,.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
5,.货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达到经营范围所要求的等级,且其他设施、设备完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则车辆审验合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道路运输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栏内加盖注有相应车辆技术等级的年度审验专用章;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三级车要求的,应收回,《,道路运输证,》,6,.审验结束后,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审验台账中作相应记录,对审验资料进行整理并存入车辆管理档案《,道路运输证,》,上有违章记录的,应当将违章记录转登至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业户档案中2021/9/24,37,,三、货运车辆异动,,(一)新增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新增货运车辆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填写新增运输车辆申请表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等3,.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同时将以上相关材料存入车辆管理档案中4,.新增货运车辆有关手续办理结束后,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该车技术档案。
2021/9/24,38,,(二)货运车辆退出市场,,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货运车辆,以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拟退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运输证,》,2021/9/24,39,,第三章 货运规范,(三)转籍或过户货运车辆,,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要求将货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出具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收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并将车辆变动情况登记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车辆管理档案中3,.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属不同管辖区域的,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车辆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交车辆管理档案2021/9/24,40,,4,.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后,拟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货运车辆的新所有人应当凭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和车辆档案,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尽快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5,.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后,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视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2021/9/24,41,,第三章 货运规范,(四)关于货运车辆报停,,,1,.货运车辆拟报停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需持拟报停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车辆报停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时收回,《,道路运输证,》,2,.货运车辆报停后拟恢复运营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领回,《,道路运输证,》,2021/9/24,42,,第三章 货运规范,(五)货运车辆被终止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因违反规定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2021/9/24,43,,第三章 货运规范,第三节 道路货运管理,,一、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行为二)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规范的行为三)查处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四)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行为2021/9/24,44,,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一)质量信誉考核时间,,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应当在考核周期次年的,3,月至,6,月进行。
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实施,,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级和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管理职责、权限具体实施2021/9/24,45,,(三)质量信誉考核步骤,P12,,1,.质量信誉考核资料的申报,,2,.质量信誉考核初评,,3,.公示及评定,,4,.公告,,2021/9/24,46,,第三章 货运规范,三、关于货运代理(代办)管理,,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持有关登记证件到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2021/9/24,47,,第三章 货运规范,关于货运代理(代办)管理,,,1,、这是一项新的规定,依据是新修订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在修订,《,货运规定,》,时,原希望货运代理(代办),原希望作为,无车承运人,来理解,可实施相应的行政许可3,、先到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运管机构办备案证明后,方可营业注:,很多事,需一步一步来,各方都理解后才好办,2021/9/24,48,,案例,1.,货运车辆从事客运经营被处罚,3,万元案,一、案情简介,,2005,年,10,月,4,日,15,时许,市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对一辆面包车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持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但该车除乘客许某同另一乘客两人及随身携带的行李外,并没有运输其他货物乘客许某证实:“当天,15,:,00,左右,许某同另一乘客两人搭乘柯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前往汽车站,双方协议车费为,10,元,到目的地后支付乘客证实此行只是乘车,不是运货,没有货物要运执法员制作了现场询问笔录,并由乘客许某签字确认属实2021/9/24,49,,同时,执法人员也对当事人某进行了调查,柯某承认搭载乘客的事实,但辩称是载乘客去汽车站拉货,否认已与乘客议价执法人员摄录了整个调查取证过程二、本案复议、诉讼过程,,柯某驾驶的面包车取得了“普通货运”经营许可,但未取得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市运输管理处认为柯某在没有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客运经营,已经构成非法营运,于,2005,年,10,月,2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柯某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柯某不服,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21/9/24,50,,复议机关受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和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是不同性质的许可,应具备不同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虽持有货运经营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但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市运输管理处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合法律依据并无不当,依法维持市运输管理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的复议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柯某不服复议决定,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辩解“本车是要帮人家去拉货,而不是拉人”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乘客许某证实是乘坐柯某所驾车辆到汽车站,双方约定车费,10,元,只是坐车,不是拉货市运输管理处认定原告从事客运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柯某称去拉货,但并未向许某等人询问货物的种类、数量、运货的目的地和价款,不符合从事货运的通常情形依法维持了市运输管理处对柯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021/9/24,51,,柯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审理认为:市运输管理处对事实的认定证据确凿,柯某驾驶未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客运业务,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市运输管理处有权依据条例作出处罚柯某认为货运车辆载客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9/24,52,,三、本案评析,,(,一,),要点掌握,,,1,.如何正确区分客运与货运?,,,2,.对于人、物同车运输的行为如何取证?如何定性?,,,(,二,),学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运输行为的装载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因此,货运车辆除了附载押运及作业人员外,不得运输旅客客运经营和货运经营虽然都属于道路运输经营,因运输对象不同而分为客运和货运客运运输对象是自然人,——,旅客,货运对象是货物虽然客运中也有物,比如旅客的行李,但行李是随附于旅客的,按照法律要求,行李应该与乘客分离而货运是运输货物的,多数不存在同乘人员2021/9/24,53,,(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条件,,1,.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为本单位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2,.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与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许可条件有所不同,除应当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条件外,还应当是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且自有专用车辆的数量可以少于,5,辆。
2021/9/24,54,,在人、物同车运输的情况下,区分客运与货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1),看运输对象是以人为主还是以物为主2),看运输的物是否与人的日常生活有关,是日常生活用品的则不属货物运输3),看运输目的,以将旅客运送到指定地点为目的的是客运,以将货物运送到达指定地点为目的的是货运4),看人与物的关系,如果物是人随带的,则是客运;人是为物服务的,如管护、装卸等,就是货物运输2021/9/24,55,,(,三,),结合本案,,本案的焦点在于事实认定,即相对人柯某从事的是货运业务还是客运业务在行政复议或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承担着举证责任在相对人柯某辩称自己是根据乘客的要求搭载乘客到货物存放点去运货,而不是拉人,在符合普通货运有关法律规范的情况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使自己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赢得支持,就必须掌握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并且所掌握的证据必须经受得起推敲2021/9/24,56,,在本案中,行政机关在事实方面的证据主要有调查乘客的现场询问笔录和现场摄录的视听资料首先,在现场询问笔录中,乘客许某已经清楚地证明了他此行只是坐车,不拉货,随身只有几件行李,有乘客详细的身份资料;现场询问笔录也符合法定格式。
其次,执法人员摄录的视听资料充分反映了乘客所作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增强了证据的客观性和合法性该案最终以市运输管理处二审胜诉终结2021/9/24,57,,此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较为隐蔽,难以发现,而且证据的收集也要求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现场执法人员很好地把握了调查取证分寸,重点证明了违法当事人从事的完全是道路旅客运输行为,而不是货运行为如果调查的证据不充分,就很可能被违法行为人钻空子2021/9/24,58,,(,四,),本案启示,,在本案中,违法当事人驾驶的是一台微型货车,按一般常识,都会认为其是从事旅客运输的“黑车”,当柯某向执法人员提交了“普通货运”的道路运输证后,执法人员迅速转变调查重点,询问乘客是乘车还是运送货物如果该案执法人员只是以一般涉嫌从事旅客运输的“黑车”来进行调查,询问内容不够仔细和突出重点的话,那事后柯某狡辩“本车是要帮人家去拉货,而不是拉人”时,执法者可能会陷入被动,本案也极可能会成为证据不足的案例2021/9/24,59,,在本案中,视听资料也起到了很好的佐证执法人员不仅摄录了询问乘客的全过程,而且在询问完乘客后特地重点拍摄了乘客手上所提的行李包,与询问笔录内容相互印证,形成了证据链,增强了证据的真实性。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格却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违法行为较为隐蔽,一般难以发现,而且证据的收集也要求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因此,执法人员应把握好调查取证分寸,细心谨慎,抓住询问的重点同时,可以利用摄录机等现代数字设备迅速收集视听资料,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2021/9/24,60,,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 道路危货运输许可,,,一、关于危货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2021/9/24,61,,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二、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条件,,(一)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条件,,1,.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2,.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21/9/24,62,,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条件,,,1,、许可条件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执行,,,2,、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运输有区别,,,3,、与普货运输规范一样,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细化,2021/9/24,63,,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三、关于危货运输许可程序,,,1,、与普货运输程序基本一样,,,2,、增加了,“许可前审核”,,,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提交申请的企业或单位实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这不违反,《,行政许可法,》,,许可的一部分,,理由:,主要是危货运输危险性、危害性大,2021/9/24,64,,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关于危货运输许可证件,,,1,.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运输发证不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危货运输经营申请人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非经营性危货运输申请人核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2021/9/24,65,,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2,.被许可人已获得其他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加注原有的其他许可事项及新许可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项,同时收回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其退回原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存入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管理档案中3,.被许可人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注:,此对发证程序和权限作了清楚规定,2021/9/24,66,,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六)关于监督履行投入车辆承诺,,,1,.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被许可人履行投入车辆承诺,核实其所投入的专用车辆是否符合许可要求,,罐体是否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2,.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知被许可人,6,个月内投入车辆;超过承诺期限,6,个月还不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条件已不具备,自动终止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2021/9/24,67,,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七)关于配发,《,道路运输证,》,,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核实被许可人投入使用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2,.,《,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应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车型,注明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3,.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在,《,道路运输证,》“,备注”栏中上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经营性与非经营性怎么区别,在,《,道路运输证,》,区分,2021/9/24,68,,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四、关于行政许可结果公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从事经营性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申请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向社会公告许可决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方便货主了解合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
公告内容应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经营范围,车辆牌照号及核定的经营范围,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等主要目的:,方便货主了解合法危货运输经营者2021/9/24,69,,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五、关于设立分公司报备程序,,与普货运输的区别:,,,1,、实施主体是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没这个权限,,,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危货性质不同,危货运输有类别、项别限制,2021/9/24,70,,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七、关于许可变更办理程序,,,(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拟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名称、地址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其中,变更地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重新核实其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以及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这与普货运输不同,,(三)许可变更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证件发放程序重新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收回原证件四),普通货物运输,两上及以上道路货物运输兼并、重组的,向作出许可决定的运管机构备案。
危险货物运输不允许这样,主要是危险性大,2021/9/24,71,,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九、关于许可建档,,1,、建档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分别建档,,2,、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建档的内容不同,,,经营性,18,种,非经营性,19,种2021/9/24,72,,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第二节 危货运输车辆和专用设备管理,,一、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与普通货车不同的:,,(一)专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规定的要求装置标志灯、标志牌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车辆,不得允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再使用该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变更手续;对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则收回,《,道路运输证,》,2021/9/24,73,,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三、关于危货车辆的审验,,与普通货车审验不同的有:,,(一)审验主体审验主体为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进行年度审验二)审验内容不同危货车辆还要审验以下内容:,,1,.车辆技术状况,罐式车辆应提供罐体检验合格证;,,2,.车辆技术档案,罐式车辆应标明罐体容积;,,3,.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4,.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情况;,,5,.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6,.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7,.专用车辆的标志灯、标志牌安装情况。
2021/9/24,74,,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四、关于新增危货车辆,,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填写新增运输车辆申请表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等3,.新增专用车辆技术等级应当是一级4,.专用车辆是罐式车辆的,还应提供罐体检测合格证5,.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同时将以上相关材料存入车辆管理档案中6,.新增专用车辆有关手续办理结束后,危货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的危货运输单位应当建立该车技术档案2021/9/24,75,,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四、关于危货车辆转籍或过户,,,新增的、具体的操作程序,,具体程序如下:,,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要求将专用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收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出具专用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并将车辆变动情况登记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的车辆档案中。
2021/9/24,76,,3,.专用车辆转籍、过户,属不同管辖区域的,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交车辆管理档案4,.专用车辆转籍、过户后,拟继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车辆的新所有人凭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和车辆档案,应当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尽快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2021/9/24,77,,5,.专用车辆转籍、过户后,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视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2021/9/24,78,,第四章 危货管理工作规范,第三节 道路危货运输管理,,二、关于危货企业质量信誉考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参照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进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管理职责、权限具体实施2021/9/24,79,,案例,2.,单位内部未经许可运输危险货物行政处罚案,一、案情简介,,,某油田下属的液化气公司,为了其内部周转配送,于,2005,年,8,月,26,日购买了,5,辆专用罐车,用于对各液化气站之间周转配送液化气,该单位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其,5,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均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市运输管理处经过调查,于,2005,年,9,月,21,日对该液化气公司下达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该单位所属的,5,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所违犯的法律条款和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液化气公司管理人员称,其车辆是专为本站配送液化气,属非经营性,为内部自产货物周转,并且每辆车都做了相应的防护设施,不应办理道路运输证,并据此拒不办理道路运输证市运输管理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于,9,月,28,日对液化气公司作出了,《,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运输,罚款,20000,元液化气公司对市运输管理处行政处罚不服,于,10,月,2,日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市运输管理处的行政处罚2021/9/24,80,,二、本案复议过程,,,申请人称:“其液化气公司具有专业的危险品防护和生产、销售、运输的设施和设备,该公司,5,辆液化气罐车是专门用于内部周转的,并非经营性运输,不应纳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理被申请人市运输管理处辩称:“国务院及交通部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作了不 同于普通货物运输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规定,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规定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和实地核查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被申请人对其给予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2021/9/24,81,,复议机关经审理认为:危险货物运输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危险货物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货物或者处置废弃危险货物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交通部门负责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货物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用于内部周转的,并非经营性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接受道路运输机构的监督管理。
复议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复议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于,2005,年,9,月,28,日对液化气公司作出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9/24,82,,三、本案评析,,,(,一,),要点掌握,,,专业危险品生产企业,用于其内部生产和货物周转的危险品运输车辆,是否应当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二,),学理分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2021/9/24,83,,,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交通部也专门制定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对各种光、力、湿度、温度或摩擦、振动、撞击以及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相接触时,化学反应都很强烈,稍有不慎,极易导致严重灾害,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加强和严格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积极预防、消除隐患,杜绝和减少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毒害、腐蚀等事故,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2021/9/24,84,,,,随着工业化的来临,石油化工业、医药化工、冶金工业、机械制造业、轻纺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农药、化肥、煤气、天然气的广泛使用,汽车的大量增加,危险品的用户遍及各行各业,已经从工业使用走向民用,需要的品种和用量也在不断增长,危险货物运输与城乡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已密不可分国务院发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交通部发布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只有严管危险货物运输,促使危险贷物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快捷、袋金、优质的危险货物运输服务,才能保证和促进城乡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2021/9/24,85,,(,三,),结合本案,,,,本案中市运输管理处对液化气公司的危险晶运输率辆的监督和管理,是交通部门应尽的职责由予危险品运输事故频发,危险品运输安全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危险品运输风险大,安全要求高,事故造成的社会后果和财产损失非常严重,加强危险品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改善危险品安全生产运输环境,确保危险品运输行业安全、健康、持续发展,已成为重要课题。
本案液化气公司认为非经营性运输危险货物不需要取得运输许可的认识是有偏差的对于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需要申请办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而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应该申请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没有办理许可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属于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2021/9/24,86,,(,四,),本案启示,,,国家对危险货物运输实行强制性许可,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不能予以许可对于从事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按照法定程序准予许可,出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注明许可运输危险货物韵类别和项别、专用车辆数量及要求、运输性质对于申请从事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准予许可的,在,10,日内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于申请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准予许可的,也应在,10,日内发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无论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只要是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都必须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1/9/24,87,,四、法律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2021/9/24,88,,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金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2021/9/24,89,,第三十八条,,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二,),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三,),托运人未按照规定向交通部门办理水路运输手续,擅自通过水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的;,,(,四,),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2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