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海科大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doc
59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 行)项目名称: 年产3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潍坊海科大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1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⒈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符(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⒉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⒊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⒋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⒍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⒎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⒏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3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建设单位潍坊海科大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洪亮联 系 人高洪亮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胶王路554号联系15965031155邮政编码262400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胶王路554号立项审批部门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2018-370725-30-03-055811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21水泥制品制造占地面积11988平方米绿化面积200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96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2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潍坊海科大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胶王路554号。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愈为重要,交通运输、道路建设也随之加快混凝土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多次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随着城市道路和工业区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混凝土的需求量呈直线上升趋势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决定投资3960元建设“年产3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3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0混凝土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项目投资方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立即展开工作,经过认真的现场踏勘、调查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政策、法规要求,从本项目及周边环境实际出发,分析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2015.1.1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9.1实施);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实施);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017.1.1实施);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2017.9.1实施);6、《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2018.4.28实施)7、《关于从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知》(鲁环发[2010]50号,2010.7.30实施)。
三、项目建设名称、性质、地点及规模(一)项目名称:年产3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二)建设性质:新建(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胶王路554号(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四)建设规模:年产3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四、项目合理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的规定,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选址合理性分析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胶王路554号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北邻田地,东临009乡道,南临田地,西临田地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综上所述,建项目的选址合理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白浪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SD-07-B1-01),其生态红线区边界为042县道以东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胶王路554号,距离白浪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10.5km,不在白浪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
见附图4潍坊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昌乐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限的符合性本项目周围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用水、用电等公共设施方便;在工艺流程设计和生产管理中,还体现了资源能源的小循环,在项目整个生产过程中贯穿了循环经济的理念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目前潍坊市暂未出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潍坊市白浪河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函[2012]386号)对白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规定如下:一级保护区为白浪河水库兴利水位线57.8米以内的区域(含水库大坝);二级保护区为白浪河水库无坝处一级保护区外3000米范围内的区域,有坝处一级保护区外250米范围内的区域;准保护区为白浪河水库上游、马宋水库下游的白浪河水库汇水区域(一、二级保护区范围除外)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胶王路554号,距离白浪河水库二级保护区10.2km,不在白浪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内。
五)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总平面布置分区明确,各功能区以通道分割,按工艺流程、物料输送方向布置,工艺路线短捷、降低能耗,满足工艺流程、检修、运输的要求综上所述,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总平面布置是合理的五、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规模及平面布置该项目总用地11988m2,总建筑面积为3330m2,包括: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1400m2;配套房600m2;仓库2座,1#仓库建筑面积1100m2,2#仓库建筑面积50m2;办公用房1座,建筑面积180m2购置搅拌运输车、储存仓等相关设备13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2、项目组成本项目组成见表1表1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1400m2,主要用于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主要设备有搅拌机等设备储运工程仓库2座,1#仓库建筑面积1100m2,2#仓库建筑面积50m2,主要用于原料的存放辅助工程办公用房1座,建筑面积180m2,主要用于日常办公配套房1座,建筑面积600m2.公用工程供水本项目用水总量为38740m3/a,全部取自自来水,由昌乐县自来水公司供给。
排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外运堆肥供电本项目用电量20万kWh/a,由昌乐县供电公司供给供暖制冷本项目采用空调供暖制冷环保工程噪声治理设备减振、车间隔音降噪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旱厕沉淀收集后,外运用于周围农田追肥废气治理料场采用封闭结构,并及时洒水降尘;皮带输送采用铁皮进行封闭输送;配料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排放;水泥、矿粉、粉煤灰料仓粉尘经料仓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P排放(与配料工序布袋除尘器共用一根排气筒);定期厂区对地面洒水抑尘固废处理设置一座一般固废暂存处环境风险50m3事故水池1座3、项目主要经济技术经济指标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2表2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项 目单位数量1占地面积m2119882总建筑面积m233302.1生产车间m214002.21#仓库m211002.32#仓库m2502.4办公用房m21802.5配套房m26003生产规模3.1商品混凝土立方米35万4劳动定员人165工作班制班26年运营天数天3007营业收入万元29008利润总额万元5804、主要设备项目生产设备见表3表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位1混凝土搅拌站1801套2搅拌运输车--8台3储存仓--4台合计13台5、主要产品清单项目年产35万立方米混凝土,产品为C15、C20、C25、C30四个强度等级的商品混凝土,项目产品见表4。
表4 项目产品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产量备注1C15m38万20万t/a2C20m37万17.5万t/a3C25m310万25万t/a4C30m310万25万t/a根据相关拌合站运营资料,1立方米混凝土折合2.5吨本项目生产商用混凝土,混凝土质量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的相关要求6、主要原辅材料项目原辅材料见表5表5 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包装形式单位年消耗量存储量备注1石子散装t399094t5000t外购2水泥散装t68250t2000t外购3沙子散装t307300t3000t外购4粉煤灰罐装t22750t2000t外购5矿粉罐装t42700t2000t外购7、劳动定员及班制该项目劳动定员16人,实行2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约为300天年生产时间:4800小时8、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用电量约为20万kWh/a该项目用电由昌乐县供电公司供给,由10kV市政供电线路引线至区内10kV变配电站,电压降至0.4kV后,引至各用电单位作为电源,能够满足项目的用电需求2、 供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绿化用水1)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16人,生活用水量50L/人·d,全年工作300天,生活用水量为240m3/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