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度假旅游协议.pdf
4页海外旅游度假产品预订须知海外旅游度假产品预订须知 第一条第一条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携程)、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携程)、广州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携程)、成都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成都携程)、深圳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携程)、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携程)、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携程)、成都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携程),为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的战略合作伙伴,上海携程、北京携程、广州携 程、成都携程充分借用携程旅行网的散客服务预订平台,联合其在深圳、杭州、南京、武汉、厦门、青岛、沈阳、重庆等城市的有出境资质的合作旅行社,在携程网络平台上推出全方位的海外 中高端休闲旅游度假旅行产品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SH-CJ00025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规划及开发,旅游产品开发;出境旅游业务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机构编码:31011073900651502 法定代表人:范敏 上海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021-64393615 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BJ-CJ00099 经营范围:国际航线国内航线或香港、澳门、台湾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会议服务;出境旅游业务。
法定代表人:范敏 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010-12301 广州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GD-CJ00036 经营范围:代客订房商务咨询旅游信息咨询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航线或香港 、澳门、台 湾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会议服务代购火车票手续 法定代表人:范敏 广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020-86666666 成都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SC-CJ00020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商务快送服务;订房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票务咨询;火车票销售代理 法定代表人:范敏 成都市旅游局质量监督:028-96927 深圳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GD00663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 法定代表人:范敏 深圳市旅游局质量监督:0755-82003220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编号:L-SH-CJ00025-NJ-FS001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负责人:李翀 南京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025-83418185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编号:L-ZJ-HZ0011 经营范围:服务: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旅游产品开发,会务服务,汽车租赁,订房服务,代订车票、机票 负责人:刘先春 杭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0571-96123 成都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SC-CJ00020-FSCQ001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航空机票代理;订房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票务咨询;火车票销售代理 公司负责人:胡珂 重庆市旅游局质量监督:023-63705525 武汉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HUB-CJ00073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境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 法人代表:范敏 武汉市旅游局质量监督:027-82855773 在预订开始前,请仔细阅读本须知,本须知及产品页面中的重要条款也做为双方协议的补充内容当您开始预订旅游度假产品时,已表明您仔细阅读并接受协议的所有条款 第二条第二条 相关概念注解相关概念注解 您接受携程对以下概念内涵的注解: 1. 海外旅游度假产品:旅游度假目的地为中国已开放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及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
2. 自由行旅游度假产品:以酒店交通个性化可选服务为核心,旅游者可自由选择希望游览的景点、入住的酒店、出行的日期以及其它可选配的附加服务,无导游随行,饮食也由旅客自行安 排分为固 定行程天数或可延住产品 3. 半自助游度假产品:以酒店交通部分集体活动部分自由活动个性化可选服务为核心,既有充足的自由活动时间,又有专业导游带您游览经典行程,且不含任何强制购物,部分产品不 含领队服务 4. 团队游旅游度假产品:以酒店交通特色餐食景点门票旅游用车全程导游签证(海外)为核心,对行程、交通方式、食宿标准、游览项目均有固定安排,且有专职导游和专车带您 游览经典景点该类产品对成团人数有一定的要求 5. 自由组合航班:去程和回程的航班可以在所列的全部航班中任意搭配选择 固定组合航班:为您精心搭配的往返程航班组合,通常价格会低于自由组合航班 6. 酒店入住登记要求:登记入住酒店的客人中至少要有1人超过18周岁,即未满18周岁的客人必须由18周岁以上的客人帮其办理酒店入住手续 7. 预订付款期:为保证旅游度假产品预订,所有旅游度假产品请在产品确认后24小时之内付款 8. 旅游度假产品行程开始和结束时间:旅游度假产品行程开始时间以出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登上离境交通工具时计,旅游度假产品行程结束时间以离开入境交通工具,入境口岸办理入境手续 时止。
不含上述类别交通工具的旅游度假产品,其行程开始时间以旅游度假行程中携程提供预订的第一晚酒店应入住当日当地时间14点计行程结束时间以旅游度假行程中携程提供预订的最后 一晚酒店应离店当日当地时间正午12点计按照国际惯例,酒店的入住时间为14:00后,离店时间为正午12:00前如提前入住或推迟离店,均须酌情加收一定的费用 第三条第三条 旅游度假产品内容及其标准旅游度假产品内容及其标准 1. 旅游度假产品内容主要包含酒店、飞机票、邮轮票、火车票、目的地接待服务及其他服务等以上服务内容在产品中又被分为已固定包含项目、您必选项目和推荐选择项目三类具体旅游度 假产品的最终包含内容以您个性化的选配并被携程确认的订单约定内容为准,即以产品确认单为准 2. 您在进行旅游度假产品选配时,应在携程提供的备选项目范围内进行,对于您超出该范围的合理需求,携程将尽力为您落实,但对落实的结果不做任何承诺 3. 携程旅行网上关于旅游度假产品(除专线巴士和半自助团队行程部分的产品外)的行程推荐仅为友情提示,应以双方订立的协议条款为准,在任何情况下,您都不能把其作为您与携程的约定 条款 4. 旅游度假产品组成要素,均为经过携程严格考评筛选出的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携程只对其硬件设施等标准的描述和承诺承担责任,不对其在您消费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人员软服务承 担责任。
5. 机票必须按顺序使用(去程未用,回程也不能用),否则航空公司有权取消后续行程的机位, 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增加由您自行承担 第四条第四条 旅游度假产品价格旅游度假产品价格 1. 携程保留在不事先知会的情况下随时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旅游度假产品价格的权利 2. 您预订的旅游度假产品价格,以携程给您的确认单上约定的金额为准 3. 携程给您的确认单上约定的价格,只包括确认单中注明的费用包含项中的内容,其它均不含如果您预留的地址不在携程划定的免费配送区域内,您还需要另行支付配送费用详细情况请参 阅送票范围或由订单处理员联系您说明 4. 由于自由组合航班使用的是明折明扣机票,如您选择了自由组合航班,因网上数据更新有一定的延时,您所选定的航班、舱位和价格以操作人员回复为准我们会根据民航订座系统实时信息 与您确认 第五条第五条 订单生效订单生效 订单生效的定义:产品预订成功后,您按期付清携程给您确认的应付费用或提供携程认可的经济担保时,携程给您确认的订单即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如您未按要求及时付清相关费用,而此时携程为您预留的产品的价格、内容或标准等发生变化,携程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订单生效后,您应按订单中约定的时间或时段准时出发或按时入住所订宾馆。
如您未准时出发或未按时入住所订宾馆,视为您主动解约,携程可以按照本须知第六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旅客信息的提供:为保证您能够顺利登机,请您最晚在离出发时间72小时之前来电提供正确的旅客信息(包括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出生日期、性别、国籍)并请您注意你所持 有证件的有效性,以便您能顺利出行 第六条第六条 您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您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若要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您必须在旅游度假产品行程开始前通知携程解除所做预订,包括放弃整张订单的全部内容、减少出行人数、减少住宿房间数或晚数,同时您还须承担携 程处理该订单已经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1. 递送签证后取消(一般是收到所需材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送签),收取全部签证费用 2. 若您预订的旅游度假产品,房间数在4间以内(含4间), 于旅游度假产品行程开始前7个工作日以上取消(在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元旦、圣诞节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重大节日期 间(圣诞节:12月24日-12月25日;其他节日的具体时段以国家节前颁布的休假日期为准.以下类同)除外),收取全部旅游度假产品费用总额的10%业务损失费不足50元的,按照50元收取。
3. 若您预订的旅游度假产品,房间数在4间以内(含4间), 旅游度假产品行程开始前7个工作日以内(含7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以上或在携程特别限定的日期后取消(在春节、国庆节、五一 劳动节、元旦、圣诞节或其它部分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除外),收取全部旅游度假产品费用总额的80%业务损失费不足50元的,按照50元收取 4. 若您预订的旅游度假产品,房间数在4间以内(含4间), 旅游度假产品行程开始前3个工作日以内(含3个工作日)取消,收取全部旅游度假产品费用总额的100% 5. 若您预订的旅游度假产品,房间数达5间以上(含5间), 从订单生效后起至旅游度假产品行程开始前7个工作日为止这段时间通知取消的,需收取订单总额80%的违约金,7个工作日之内通 知取消的,需收取订单总额100的违约金如是部分退订,退订后,所余订单金额不得低于原订单总额80,退订金额仍需参照本须知第六条第1-4款支付违约金 6. 如果您预订的是自由组合航班、自驾游或含酒店取消限制的产品(详见产品预订页面),房间数在4间以内(含4间),您必须全额承担因取消订单带来的实际损失 7. 如果签证办出后您决定取消旅行,因签证中含有携程的资金和信誉担保,携程有权注销该签证。
8. 由于某些产品有一定的特殊性,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扣除费用条款可能发生变更,如与主协议发生冲突时,以产品中的“预订限制”为准 第七条第七条 因携程原因取消您的已生效订单因携程原因取消您的已生效订单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旅游度假费用后,如因携程原因,致使您的旅游度假不能成行而取消的,携程应当立即通知您,除无条件退返您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外,还应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但不涉 及其他赔偿: 1. 旅游度假产品行程开始前7个工作日通知客人取消行程的,除退还客人全部旅游度假产品款项以外,另外支付给客人全部旅游度假产品费用的10%做为违约金 2. 在旅游度假产品行程开始不足7天工作日内(含7个工作日)通知客人取消行程的,除退还客人全部旅游度假产品款项以外,另外支付给客人全部旅游度假产品费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