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2023年实用的保险合同模板汇编7篇.docx
38页2022-2023年实用的保险合同模板汇编7篇保险合同 篇1 甲方(收缴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参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确认原已(未)参加养老保险;已(未)参加失业保险 2.乙方同意按季或按半年、一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3.乙方同意每年一次性足额缴纳____个月的失业保险费 4.无论由于乙方何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缴费,发生缴费中断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5.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上缴_________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6.如协议中有与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颁布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按新颁布政策规定执行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执行 甲方(收缴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参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保险合同 篇2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内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三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为定额保单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2.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3.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4.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为甲方收取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险种,根据总公司、省公司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为30% (二)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按规定结算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第十条代理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的,除应如数支付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保险合同 篇3 第一条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 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xx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八条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 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 第九条 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 被保险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险费: 一、保险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 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保险合同 篇4 第一章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下列小麦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管理的小麦; (二)由被保险人合法租种的小麦; (三)代他人管理的小麦。
第二条 下列小麦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新开垦土地上种植的小麦; (二)经济林内间种的小麦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三条 由于雹灾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