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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之后可以更改罪名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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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s9****2
  • 文档编号:417131608
  • 上传时间:202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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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捕之后可以更改罪名吗? 批捕之后可以更改罪名《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一、批捕之后可以更改罪名吗?  批捕之后可以更改罪名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  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审查起诉阶段的更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这一条款支持了检察院变更罪名  审判阶段的更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由此可见,人民法院享有变更指控罪名的权力。

        法院变更罪名指控权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认为检察机关对被告人指控的罪名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相吻合时,直接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依相应法条对被告人作出判决的权力  人民法院变更指控罪名权,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认为检察机关对被告人指控的罪名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相吻合时,直接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依相应法条对被告人作出判决的权力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是否享有指控罪名变更权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3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6条第⑵项及第178条规定中有了明确规定第176条第⑵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176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实际上,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和第十二条之规定看,法律规定有权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只有人民法院有权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行为作出法律评价。

      从上述情况可以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赋予了人民法院指控罪名变更权  检察院虽然说有责任对社会上出现的各种犯罪进行侦查并且对确实的罪名进行公诉,但是在批捕之前一直追究的一个罪名却在批捕之后发现不成立,但是却成立另一个罪名的时候也是可以直接将罪名更改后起诉的,而法院也会以新的罪行来进行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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