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账实操-村账乡(镇)会计核算账务处理.docx
40页会计实操文库记账实操-村账乡(镇)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会计帐户的名称,村合作经济组织按照财政部2004年9月30日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共33个在会计工作实践中,我们必须结合村级业务核算的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规定,准确使用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账户,不能违反规定,增设会计科目;也不得图简单省事,减少或变更会计科目,以维护会计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可以根据会计核算和财务公开的要求,设置明细科目,鉴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村两级的“三提五统”和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本制度的“农业税税附加返还收入”科目不再使用 (二)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 原会计科目 新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一、资产类 现金 现金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 应收款 应收款 内部往来 内部往来 库存物资 库存物资 产成品 —— —— 牲畜(禽)资产 —— 林木资产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其他资产 —— 二、负债类 二、负债类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应付款 应付款 ——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付福利费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 一事一议资金 三、所有者权益类 三、所有者权益类 资本 资本 公积金 公积公益金 公益金 —— 本年收益 本年收益 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 四、成本类 四、成本类 —— 生产(劳务)成本 五、损益类 五、损益类 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 经营支出 经营支出 发包及上交收入 发包及上交收入 提留统筹收入 —— 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停止使用) —— 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01 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库存现金。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管理,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1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款项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存在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111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等投资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各种有价证券等进行短期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出售或到期收回有价证券等短期投资时,按实际收回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帐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回价款与原帐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对外短期投资的成本112 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发生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应收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收而未收回和暂付的款项113 内部往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的经济往来业务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应收款项和偿还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应收款项发生应付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所属单位和农户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而发生的应收承包金或村(组)办企业的应收利润等,年终按经过批准的方案结算出本期所属单位和农户应交未交的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发包及上交收入”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因筹集一事一议资金与农户发生的应收款项,在筹资方案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时,按照筹资方案规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单位和农户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单位和农户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款项总额;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欠所属单位和农户的款项总额各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应收款项”项目内反映,年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款项”项目内反映121 库存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的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农产品、工业产成品等物资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购买或其他单位及个人投资投入的原材料、农用材料等物资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资本”等科目会计期末,对已收到发票帐单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购入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款”科目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的农产品收获入库或工业产成品完工入库时,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劳务)成本”科目。
四、库存物资领用时,借记“生产(劳务)成本”、“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库存物资销售时,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按照销售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库存物资应定期盘点清查,发现物资盘盈时,经审批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出现盘亏和毁损时,经审核批准后,按照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 ”、“内部往来”等科目,将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本科目应按库存物资的品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八、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物资的实际成本131 牲畜(禽)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或培育的牲畜(禽)的成本本科目设置“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两个二级科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幼畜及育肥畜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的饲养费用,借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三、幼畜成龄转作产役畜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产役畜),贷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 四、产役畜的饲养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五、产役畜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应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照直线法分期摊销,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产役畜) 六、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对外销售时,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按照销售牲畜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以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对外投资时,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长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与牲畜资产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八、牲畜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如发生净损失,则按照扣除过失人和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牲畜资产的帐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如产生净收益,则按照牲畜资产的帐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超过牲畜资产帐面价值的金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九、本科目应按牲畜(禽)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的帐面余额132 林木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或营造的林木的成本本科目设置“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个二级科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经济林木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经济林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或营造的经济林木投产前发生的培植费用,借记本科目(经济林木),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三、经济林木投产后发生的管护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四、经济林木投产后,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应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照直线法摊销,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济林木)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非经济林木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非经济林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或营造的非经济林木在郁闭前发生的培植费用,借记本科目(非经济林木),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六、非经济林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七、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林木采伐出售时,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按照出售林木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