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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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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合同法姜世波教授合同法立法历程合同法立法历程o19991999年年3 3月月1515日日, ,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至此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至此一部统一的合同法终于部统一的合同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千呼万唤始出来”o这部法律的出台,在我国立法史上留下可这部法律的出台,在我国立法史上留下可圈可点的一笔圈可点的一笔o条文多达条文多达428428条,借鉴了各国先进立法经验,条,借鉴了各国先进立法经验,在我国现有法律当中是罕见的在我国现有法律当中是罕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结构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分则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合同法概述o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o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法的概念和性质合同法的概念和性质o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o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o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协议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的法律特征 o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o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o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关系为内容合同法的概念o广义: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广义: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o狭义: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狭义: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调整对象和范围o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o合同法只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o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o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单行法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单行法o其作用主要表现为:其作用主要表现为: o1 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o2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o3 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o平等原则(第三条)平等原则(第三条)o自愿原则(第四条)自愿原则(第四条)o公平原则(第五条)公平原则(第五条)o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o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合法原则(第七条)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合法原则(第七条) 平等原则o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o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o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自愿原则自愿原则o缔结合同的自由缔结合同的自由o选择相对人的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o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o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o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o合同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要受国家法律、合同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要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法规的限制公平原则 o公平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它要求当公平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它要求当事人双方的利益要平衡事人双方的利益要平衡o由于公平概念的模糊性,从而也授予法由于公平概念的模糊性,从而也授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o集中表现公平原则的主要有两个制度:集中表现公平原则的主要有两个制度:o情势变更制度情势变更制度o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诚实信用原则o是合同法中极为重要的原则,在大陆法系,常被是合同法中极为重要的原则,在大陆法系,常被称为称为“帝王规则帝王规则”。

      o以善意方式形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善意方式形势权利和履行义务o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o解释法律和合同解释法律和合同保护公序良俗原则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o公序:社会的公共秩序公序:社会的公共秩序o善良风俗:一定社会应有的道德准则,善良风俗:一定社会应有的道德准则,在我国通常称为在我国通常称为“社会公德社会公德”为断婚外情所签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不寻常的欠款纠纷案件 原告朱小姐诉称,被告用一张假离婚证骗取原告的信任,与原告确立了同居关系,原告一心希望能与被告结婚,并于去年怀上了被告的孩子但被告事实上并没有与妻子离婚,在原告怀孕后被告明确告诉其不会与其组成新家庭为了解决问题,原、被告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约定由被告支付给原告5万元作为补偿基于这份协议以及协议所附的欠条,朱小姐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5万元 被告张先生辩称,协议和欠条是自己所写,但被告认为,这是迫于原告及其亲戚、朋友的压力而写下的,并不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被告认为朱小姐也知道其婚姻、家庭状况,并非上当受骗,而且原告在与其交往的同时也有其他异性朋友,不能确定孩子是被告的。

      至于赔偿,原告没有提供任何费用开销的发票来证明补偿的合理性因此,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原则合法原则o民法通则第六条民法通则第六条o合同法第七条合同法第七条o主要指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主要指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o把握各类合同的差别把握各类合同的差别o通过划分认识一些合同关系的主通过划分认识一些合同关系的主要环节o正确处理不同的合同关系,促进正确处理不同的合同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o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o大部分合同都是诺成合同o实践合同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o如:赠与合同、保管合同、质权的设立、民间借贷o“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应前款规定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o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o要式合同: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要式合同: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许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合作企业合同许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

      o不要式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不要式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均为不要式合同,这也是合同自由原均为不要式合同,这也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一个体现则的一个体现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o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依附关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依附关系分类o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即为从合同而言即为从合同o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随之无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随之无效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o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o在风险的负担上不同o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不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o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为对价o义务内容不同o主体要求不同o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o有名合同,有称典型合同,是指法有名合同,有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内容的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内容的合同o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o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指法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指法律上未确定名称与内容的合同律上未确定名称与内容的合同o可分为:纯无名合同、混合合同、可分为:纯无名合同、混合合同、准混合合同。

      准混合合同为本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为本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利益的合同o第三人为参加合同的签定;o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第三人可独立行使该权利,又称为受益人o合同须经第三人同意才对第三人产生效力本合同与预约合同本合同与预约合同o凡当事人约定将来设立将来设顶一定凡当事人约定将来设立将来设顶一定合同的合同是预约合同,有称预约合同的合同是预约合同,有称预约o凡为了今后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凡为了今后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是本合同,有称本约同是本合同,有称本约o我国尚未明文规定我国尚未明文规定o不能将预约简单的理解为不受法律约不能将预约简单的理解为不受法律约束的意向书、意想协议等束的意向书、意想协议等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o这是根据合同必要条款是否有法律直接规定来划分的o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o如:运输合同o实践中大部分是非格式合同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o确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合同o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尚未确定的合同o合同一般都属于确定合同,特殊的情况属于射幸合同o如:保险合同、彩票购买合同第二章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o概述概述o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o要约要约o承诺承诺o特殊的缔约形式特殊的缔约形式o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o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合同订立概述一、合同订立概念合同定理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过程,也就是指订约当事人使其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所作的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1、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当事人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1、概念不同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就是说,缔约人经过平等的协商而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了一直意见邀约和承诺的结束意味着当事人合意的完成,即合同成立合同的生效,在广义上,是指合同的有效,即具有了一般的法律约束力,在狭义上,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发生2、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仅仅成立,但最终被认定为无效,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3、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国家应主动干预;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内容不完全,只要当事人自愿,国家无须主动干涉4、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成立,在合同规定有漏洞,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合同关系时,允许法院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台球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同不生效,则不能通过解释的方法使其生效第二节 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一、合同订立的主体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三、缔约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 自然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法人的行为能力法人以其意思机关的意思为其意思法律对法人经营范围的限制是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的限制。

      四、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代理问题实际订立合同的订约主体可以是未来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第三节第三节 订立合同的程序订立合同的程序o一、要约o1、要约的概念和条件o1)要约的概念: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o2)要约的构成要件:o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o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o要约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o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案例:合同是否已经成立?某商厦因建造大楼,急需钢材,随向甲钢材厂、乙钢材厂及丙钢材厂发出函电,称:“我单位急需螺纹钢5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钢材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商厦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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