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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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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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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基地选择2.2总平面布置第3章建筑设计3.1一般规定3.2疗养用房3.3理疗用房3.4医技用房3.5营养食堂和洗衣房3.6防火和疏散第4章建筑设备4.1给水排水4.2采暖通风4.3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疗养院建筑设计的质量,使疗养院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性慢性疾病疗养院及专科疾病疗养院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设计传染性疾病疗养院,其特殊要求部分应按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中传染科有关规定执行,休养所可参照执行第1.0.3条疗养院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还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基地选择第2.1.1条疗养院建设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疗养区综合规划的要求第2.1.2条疗养院宜设在气候适宜,风景优美,具有利用某种天然疗养因子预防和治疗疾病条件的地区注:天然疗养因子系指含有负离子的新鲜空气、矿泉水、治疗泥等第2.1.3条基地位置应是交通方便,环境幽静,日光充足,通风良好并具有电源、给排水条件和便于种植、造园之处。

      第2.1.4条基地应为总平面布置中的功能分区、主要出入口和供应入口的设置,以及庭园绿化、活动场地等的合理安排提供可能性2.2总平面布置第2.2.1条疗养院由疗养、理疗、医技用房,以及文体活动场所,行政办公,附属用房等组成第2.2.2条总平面设计应充分注意基地原有地貌,地物、园林、绿化、水面等的利用第2.2.3条疗养院的疗养用房与理疗用房、营养食堂若分开布置时,宜用通廊联系第2.2.4条疗养用房主要朝向的间距,除应符合当地日照要求外,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2m第2.2.5条疗养院绿化设计应结合当地条件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并选择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花草第2.2.6条疗养院可根据需要和地形条件,设置室外体育活动场地第2.2.7条职工生活用房不应建在疗养院内,若建在同一基地,则应与疗养院分隔,并另设出入口第2.2.8条当疗养院设在疗养区内,应充分利用该疗养区已有或准备建设的公用医疗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及其他公共设施第3章建筑设计3.1一般规定第3.1.1条疗养院的建筑布局应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并必须保证疗养用房具有良好的室内外环境第3.1.2条疗养院建筑不宜超过四层,若超过四层应设置电梯第3.1.3条疗养室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0m。

      第3.1.4条主要用房应直接天然采光,其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板面积之比(窗地比)不应小于表3.1.4的规定第3.1.5条疗养院主要建筑物的坡道、出入口、走道应满足使用轮椅者的要求第3.1.6条疗养、理疗、医技用房及营养食堂的外门、外窗宜安装纱门纱窗第3.1.7条疗养院主要用房的楼地面除有专门要求外,其面层应用不起尘、易清洁、防滑的材料3.2疗养用房第3.2.1条疗养用房按病种及规模分成若干个互不干扰的护理单元,一般由以下房间组成:一、疗养室、疗养员活动室;二、医生办公室、护士站、治疗室、监护室(心血管疗区设)、护士值班室;三、污洗室、库房、疗养员用厕所、浴室及盥洗室、开水间、医护人员专用厕所第3.2.2条每护理单元的床位数,可根据疗养院的性质、医疗护理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宜少于40床、亦不宜多于75床第3.2.3条疗养室宜面临风景点或绿化庭园,并保证大部分房间具有良好的朝向第3.2.4条疗养室每间床位数一般为2~3床,最多不应超过4床第3.2.5条疗养室如护理需要,床位两侧应留有间距;当为单面采光时,其单排床位数不应超过3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床长边与装置采光窗外墙的墙面间距不应小于0.60m。

      二、两床长边的间距不应小于0.85m三、靠通道的床端部与墙面间距不应小于1.05m第3.2.6条疗养室附设卫生间时,卫生间的门宜向外开启,门锁装置应内外均可开启第3.2.7条疗养室应设每人可分隔使用的壁橱,橱净深不宜小于0.50m第3.2.8条疗养室宜设阳台,其净深不宜小于1.50m长廊式阳台可根据需要做灵活的隔断予以分隔第3.2.9条疗养室的门宽不应小于0.90m,并应设观察窗第3.2.10条医护用房一、护士站位置应设在护理单元的近中心处,护理单元较短时,可设在护理单元入口附近二、护士站与治疗室应有内门相通三、护士值班室内应有更衣装置四、心血管病疗区的监护室应靠近护士站第3.2.11条公共设施一、每一护理单元应设疗养员活动室,其面积按每床0.80m2计算,但不应小于40m2活动室必须光线充足,朝向和通风良好,并宜选择有两个采光方向的位置活动室宜设阳台,其净深不应小于1.50m二、公用盥洗室应按6~8人设一个洗脸盆(或0.70m长盥洗槽)三、公用厕所应按男每15人设一个大便器和一个小便器(或0.60m长的小便槽),女每12人设一个大便器大便器旁宜装助立拉手四、公用淋浴室应男女分别设置炎热地区按8~10人设一个淋浴器,寒冷地区按15~20人设一个淋浴器。

      五、凡疗养员使用的厕所和淋浴隔间的门扇宜向外开启六、护理单元内宜设供疗养员使用的晾衣设施,其位置应设在使用方便,易于管理及不妨碍观瞻处3.3理疗用房第3.3.1条理疗部分一般由电疗、光疗、水疗、体疗、蜡疗、泥疗、针灸、按摩等疗室组成各疗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各疗室的设置应视疗养院的性质、规模及天然疗养因子资源等情况确定;二、各疗室宜集中组合成独立区,水疗室、体疗室可单独设置;三、各疗室宜有等候空间,治疗床的间距视各种疗法确定,但不应小于0.75m,床之间宜有活动分隔第3.3.2条电疗室一、高频、超高频、静电、电睡眠及四槽浴应单独设室二、高频、超高频室宜有屏蔽措施医护人员工作台与治疗机中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三、电睡眠室应有遮光隔声措施,治疗床之间应分隔,隔间净宽不应小于1.80m四、静电室应有通风换气设施五、地面应有绝缘、防潮措施墙面应做不低于1.20m的绝缘墙裙六、暖气片宜嵌入墙内,并应设置非导电体的护栏七、各种管线应暗装八、四槽浴台座应有绝缘措施,给水管宜敷设于管沟内数量较多的四槽浴治疗室室内地面排水宜采用带孔盖板的排水沟第3.3.3条光疗室一、紫外线治疗宜单独设室,并应有通风换气设施。

      二、激光室墙面、顶棚应为深冷色调,窗玻璃应避免反光三、光疗室地面应有绝缘、防潮措施,墙面应有不低于1.20m的绝缘墙裙第3.3.4条水疗室一、水疗室由等候空间、医护办公室、浴室、更衣休息室、厕所、贮存室等组成二、更衣休息室应与各浴室有门相通,其休息床数与水疗设施使用人数比例为1∶1~2∶1,两平行休息床的间距不应小于0.60m三、盆浴室两平行浴盆间距宜为0.70m,浴盆应设上下盆扶手四、大池浴室、旋涡浴室的进口处应设淋浴喷头和洗脸盆1.大池宜做成矩形,旋涡浴池应做成圆形或椭圆形,深度宜为1.30m,拉手棒中线离池底高度宜为1.20m,池的溢水口底离池底高度宜为1.10m,池底应采用防滑易清洗的面层材料;2.在大池的适当位置应设带扶手的上下池台阶或固定便梯,旋涡浴池应设方便上下池的活动便梯五、设“8”字形槽浴者,槽壁上缘离地面高度宜为0.85m,槽深宜为0.50m六、脉冲水力按摩机浴室应有隔声措施七、淋浴室包括全身浴、坐浴、针状浴、雨状浴、直喷浴、扇形浴等1.操纵台应设在工作人员能看到每个淋浴者处;2.操纵台与直喷浴、扇形浴的距离为3.50~4.00m直喷浴墙上应装把手;3.各淋浴位置之间宜用透明材料分隔,坐浴、针状浴、雨状浴的隔间中距不应小于1.10m,全身浴不应小于1.50m;4.地面排水应坡向直喷浴处。

      排水沟宜采用带孔盖板八、浴室的墙面,顶棚应用防水面层材料,顶棚应防冷凝水下滴九、浴室的窗户应有视线遮挡措施,并应有通风排气设施第3.3.5条体疗室一、体疗室视需要可附设诊察室,气功室及贮存室等二、体疗室布置应避免其声响对邻近用房的干扰,若布置在楼层,应采取隔声措施三、楼地面面层宜采用有弹性、耐磨损材料四、体疗室设有球类活动时,其窗户、灯具应有防护措施体疗室墙面应采用耐碰撞、易擦拭的面层材料五、体疗室的净高应按体疗设施要求确定第3.3.6条蜡疗室一、蜡疗室由治疗、贮蜡、熔蜡、制蜡等部分组成治疗部分应独自设室规模较大的蜡疗室视需要可附设洗涤小间二、蜡疗室应防止其气味对周围用房的影响熔蜡室应有通风换气设施第3.3.7条泥疗室一、泥疗室由治疗、贮泥、泥搅拌、泥加温、调泥、淋浴、厕所、洗涤等部分组成治疗部分应男女分别设室二、设有原泥池进行全身泥疗的治疗房,应有上下池便道及抽排地下水的设施三、泥疗室宜设于底层,并应有良好通风第3.3.8条针灸室与按摩室两平行治疗床的间距不应小于0.90m针灸室应有通风换气设施3.4医技用房第3.4.1条放射科用房一、放射科用房由透视、摄片、暗室、登记、存片、办公、读片和候诊等部分组成。

      二、放射用房应单独布置或布置在建筑物底层一翼的尽端三、一般透视、摄片室的面积不应小于24m2;200mA以上的X光诊断机机房每间面积不应小于36m2(包括控制台位置)室内净高应满足设备安装的要求1.窗户及装有机械通风的通风口应有遮光措施;2.地面面层应采用防潮、绝缘的材料,并宜设带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地沟;3.装有风扇者,其旋转部分离地不应低于2.20m,并不得影响X光机组的运行;4.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通向控制室的门的净宽不应大于0.70m;5.四周墙体、楼面、顶盖及其相关设施必须达到卫生部门规定的防护要求四、暗室的位置应与摄片室相邻1.暗室与摄片室相邻的墙面应装置传片箱,箱内尺寸应能容纳最大胶片盒横放,并应加防护措施;2.暗室进口处、窗户及机械排风口应有遮光措施墙面、顶棚应用较深色调;3.洗片池内壁应用深色耐酸碱材料,池底用浅色耐酸碱材料,其断面应符合X光片夹子搁置要求五、存片室应有防潮、通风措施,其位置应与观片室相邻规模较小者两室可合并第3.4.2条检验科用房一、检验用房包括临床、生化、洗涤等部分根据疗养院规模大小可分设或合并设置二、显微镜观察台宜沿外窗设置,天平台应有防震措施。

      三、生化检验室应设通风柜,并应有电源、水源及排水等设施通风柜的排气管应高出屋面四、洗涤室宜靠近临床、生化检验室,洗涤池内壁及排水管应用耐酸碱材料第3.4.3条功能检查用房一、功能检查包括心功能检查、脑功能检查、基础代谢测定、超声波及肺功能检查等部分组成可按实际需要设置,其位置应远离电磁干扰处或采取屏蔽措施二、脑功能检查室宜设于尽端,避免有穿过式交通三、基础代谢测定室应布置在较安静处四、超声波检查室应有遮光措施五、肺功能检查室应设洗涤池,墙裙应采用可冲洗的面层材料六、检查床旁应有放置仪器和操作的空间一床独用净宽不应小于1.0m,两床共用净宽不应小于1.40m检查室应有医师工作台位置七、地面应有绝缘防潮措施第3.4.4条药剂用房一、中药房由配方、贮药、整理加工、原药库、煎药等部分组成1.整理加工室宜紧靠中药原药库,并应有良好通风、排烟、除尘等条件;2.配方、贮药、整理加工、原药库等应有防潮、防鼠害措施;3.煎药室宜单独设置,并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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