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术语和定义.doc
6页《《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术语和:术语和定义定义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米语和定义文/秦言华GB/T5705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释义】本章对标准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规定.GB/T5705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应理解为: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通用术语和定义是来源于 GB/T5705《纺织名词术语(棉部分)》.可直接适用 GB/T5705 的定义,所以标准文本中不再重复规定.如:二三类棉短绒等:另一部分是只适用于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的.由本标准直接在文本中给出.这样的术语和定义共有 8 个.包括:絮用纤维“,“絮用纤维制品,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纤维下脚,纤维制品下脚“,再加工纤维,医用纤维性废弃物“和杂质.(一)絮用纤维 fillingandstuffing用于填充.铺垫的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加工成的絮片垫毡等的统称.【释义】本条对标准涉及的絮用纤维术语从来源类别,形态及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定义.根据这一定义,可以作以下理解:1.絮用纤维应来自下列任何一种物质或是某几种物质的组合:(1)天然纤维,包括棉毛绒茧丝麻类纤维等;(2)化学纤维,包括合成纤维再生纤维(或人造纤维)等;(3)絮片,包括由天然纤维制成的絮片化学纤维制成的絮片.或用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混合制成的絮片:(4)垫毡,包括由天然纤维制成的垫毡化学纤维制成的垫毡,或用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混合制成的垫毡.2.絮用纤维从形态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纤维,包括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另一类是纤维初加工物,即絮片垫毡.182oo7 年第 8 期3.絮用纤维是作为填充物铺垫物使用的.(二)絮用纤维制品 productswithfillingmaterials以絮用纤维作为填充物,铺垫物的制品.可分为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释义】本条对标准中所涉及的絮用纤维制品“术语从组成,结构,材质来源产品类别等方面进行了定义.根据这一定义,可作以下理解:1.絮用纤维制品是有填充物或者铺垫物的制品絮用纤维制品是由内,外两部分共同组成的,是内层有填充物,铺垫物.外层有包裹物的制品(其外层包裹物多为纺织品,也有皮革,席子等其他材质).没有填充物,铺垫物或没有外层包裹物的制品不是絮用纤维制品.填充物.铺垫物或者外层包裹物本身都只是絮用纤维制品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絮用纤维制品的全部.2.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是絮用纤维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的材质品种是有限定的,作为填充物铺垫物的材质应是絮用纤维,即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加工成的絮片垫毡等.并非任何有填充物铺垫物的制品都是絮用纤维制品.如养麦皮枕头.虽然有填充物,但其填充物是养麦皮.既不是纤维,也不是纤维的初加工物——絮片垫毡,因此不能算是絮用纤维制品.3.絮用纤维制品分为生活用和非生活用两种根据应用对象的不同使用情况的不同,絮用纤维制品分为生活用和非生活用两类.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是指日常生活中与人体密切接触的絮用纤维制品.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是指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以外的絮用纤维制品.如建筑用保温材料农用保温材料运输用包装材料建筑隔音材料等.(三)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domeSticproductswithfillingmaterials日常生活中与人体密切接触的絮用纤维制品.主要包括:服装鞋帽.寝具,软体家具.玩具等絮用纤维制品.【释义】本条对标准涉及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术语进行了定义.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是指日常生活中与人体密切接触的絮用纤维制品.所谓“密切接触“(参考该定义:是指近距离的,长时间的接触)可以是直接接触人体的,也可以是间接的接触(但应是与人体较近距离的):可以是连续长时间接触,也可以是间歇的长时间接触.日常生活中为人们所使用的絮用纤维制品,且使用时需与人体密切接触的均可认为是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常见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主要包括:服装鞋帽类絮用纤维制品如防寒服,羽绒服,棉鞋,棉帽等:寝具类絮用纤维制品,如被子,褥子,枕头,垫子:软体家具类絮用纤维制品如床垫,布艺沙发,坐卧垫具等:玩具类絮用纤维制品如毛绒玩具等.(四)纤维下脚 fibrewaste纤维或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掉落的,排除的,剥离的单纤维或束状纤维.【释义】本条对标准涉及的“纤维下脚术语进行了定义.需要明确的是:1.纤维下脚须呈纤维状态可以是松散的单纤维状态也可以是若干纤维集成的束状.2.纤维下脚来自于纤维或纤维制品正常的生产加工过程如短纤维纺纱工艺流程中细纱工序之前的各道工序以及制丝工艺中的缫丝工序等.3.纤维下脚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掉落的,排除的,剥离的.一般来说短纤维纺纱工艺过程中的细纱工序之前的各道工序所遗弃的纤维性物质都呈单纤维或束纤维状可认为是纤维下脚.细纱工序的废弃物由于已呈纱线状态来源易于混淆故未予列入纤维下脚的范围.(五)纤维制品下脚 textilewaste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纤维下脚以外的线头及织物,絮片,垫毡等的边脚碎料.【释义】本条对标准涉及“纤维制品下脚“术语进行了定义.来自于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过程的纱(线)头以及织物,絮片,垫毡等的边脚碎料都属于纤维制品下脚.与纤维状的纤维下脚不同,纤维制品下脚呈纤维制品的状态.(六)再加工纤维 ragflock纤维制品或纤维制品下脚经开松等方式再加工而形成的纤维.【释义】本条对标准涉及的“再加工纤维“术语进行了定义.再加工纤维(原称再生纤维状物质),是指纤维制品或纤维制品下脚经开松等方式再加工而形成的纤维,实质上它也是一种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或几种纤维的集合体.再加工纤维是已被利用过,再经还原的纤维其被利用的过程以及还原的方法目前都较难控制容易出现问题.纤维加工,纺织,服装加工及其他纤维制品加工中产生的下脚料或是回收的废旧服装,棉胎等废旧纤维制品(包括絮用纤维制品)都可能被用来生产再加工纤维.要注意再加工纤维与“纤维下脚“的区别.常常有人把纤维下脚视为再加工纤维的一种而本标准对两者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对再加工纤维的限制要严于纤维下脚“.(七)医用纤维性废弃物 textilewastederivedfromhospital医疗卫生机构淘汰或废弃的各类纤维制品,主要包括:脱脂棉,脱脂纱布等医用敷料,医患人员的衣物,絮用纤维制品及其他纤维制品.【释义】本条对标准涉及的“医用纤维性废弃物“术语进行了定义.医用纤维性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淘汰或废弃的各类纤维制品从使用对象看不仅仅指用于患者的纤维制品还包括医务人员所使用的纤维制品.从用途看包括脱脂棉,脱脂纱布等医用敷料医患人员的衣物,絮用纤维制品及其他纤维制品.(八)杂质 foreignmatter混入絮用纤维中的非絮用纤维物质的统称.【释义】本条对标准涉及的杂质“术语进行了定义.絮用纤维中所存在的所有非絮用纤维物质均为杂质.(作者单位:国家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07~~-第 8 期 1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