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重点.doc
8页合伙企业 概念:合伙企业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为了共同目的共同出资,在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组建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不具法人资格,分别缴纳所得税)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决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缴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协议:载明1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地点2目的和经营范围3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承担方式6合伙事务执行7入伙与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解散和清算10违约责任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设立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财产范围:出资和收益财产性质: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具有共有财产性质,对合伙财产的使用、收益、处分应当依据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执行合伙财产转让:①合伙人之间转让(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②合伙人以外转让,应当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另有规定除外,受让合伙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③因法院强制执行的转让(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有限购买权,其他合伙人不买且不同意转让他人的依法办理退伙)合伙事务执行: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2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合伙人决议原则: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以下事项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名称2改变经营范围3处分不动产4转让或处分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人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用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合伙企业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除另有约定和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清偿的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与退伙: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时徐告知经营和财务状况,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自愿退伙:1协议退伙(协议约定退伙事宜出现、全体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合伙事由';2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规定的义务)3通知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违反协议退伙应当赔偿退伙损失) 法定退伙:1当然退伙(死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相关资格丧失,合伙人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2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故意或过失造成损失、不正当行为)退伙后的财产处理:应当按照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货人财产份额,合伙人对企业造成损失负有责任的应当扣除数额,未了事务应当先了事务再结算。
退伙财产的继承:合伙人宣告死亡,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取得合伙人资格退还:1继承人不愿意合伙2继承人不具备相关资格3协议规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情形)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50人设立至少有1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除了符合《合伙企业法》还应载明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转变程序 出资方式:有限合伙人不得用劳务出资,其他与普通合伙人相同登记事项中应载明有限合伙人姓名名称及认缴出资额 合伙事务执行: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能参与一般性事务不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承担与普通合伙人相同的责任,未经授权与他人交易造成损失的由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人权利:可以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以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业务,可以将在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可以转让财产份额(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承担:个人债务不足以清偿可以分取合伙企业中的收益进行个人债务清偿,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人的入退伙与资格继承:入伙:新入伙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当然退伙:1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破产3有限合伙人丧失相关资格4有限合伙人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债务以从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资格继承:继承人有权继承有限合伙人资格有限与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普通转有限,对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转普通,对有限合伙人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2约定解散的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原因合伙企业的清算:1清算人的确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15日内组成,超过15天的由法院指定2清算人职责:a清算合伙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b处理与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c清缴所欠税款d清理债权债务e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f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活动或仲裁活动 3通知公告债权人和申报债权 10天通知60天报纸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10天,公告45天申报债权 4财产清偿顺序: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补偿金及缴纳所欠税款 5注销登记(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破产清算:普通合伙人的债务不会因破产而消失,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采用合伙制的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须注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债务承担:因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企业损失的由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非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须办理职业风险基金《公司法》公司:根据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法律形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等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以其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公司具有权利能力,受到公司固有性质的限制和法律的限制种类: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股份两合公司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条件:50人以下,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为10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机构及产生方法和职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分期出资: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同时不得低于最低注册资本3万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5年货币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一人需一次缴足 出资形式:可以用货币或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作价的出资方式,但是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能用作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需经过其他股东半数同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接到通知30日未答复视作同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董事会:3-13人,可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应有职工代表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习一人一票经理列席董事会议 监事会:不得少于3人,可以不设监事会设立1-2名监事应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公司员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监事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还是法人独资,在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派,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职工代表比例不少于1/3,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派。
股份: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设立条件:2-200人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注册资本最低为500万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缴足股本后应当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发起人组建公司机构,设立登记募集设立: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一次性足额认缴其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认股人认股,召开创立大会(股款缴足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 发起人法律责任:1资本补足责任,2成立后的损害赔偿责任3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股东大会: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大会的表决: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决议须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减资本以及合并分离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出席会议故宫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董事会:5-19人,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应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注明授权范围监事会:不得少于3人,职工比例不得少于1/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股东的特殊权利:1查阅建议或质询权2知情权 股份发行与转让:转让: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申报持有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的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公司股份的自行收购:1减少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3奖励给员工,但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用于收购的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一年内转让给员工,4股东大会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权标的股东派生诉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可以请求监事董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拒绝的或收到请求30日内不起诉的,或情况紧急,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直接诉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债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是债券凭证债券发行规定:股份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少于6000万,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水平,筹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会计财务: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将报告置备于公司,供股东公开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公开其财务会。

卡西欧5800p使用说明书资料.ppt
锂金属电池界面稳定化-全面剖析.docx
SG3525斩控式单相交流调压电路设计要点.doc
话剧《枕头人》剧本.docx
重视家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治家应成为领导干部必修课PPT模板.pptx
黄渤海区拖网渔具综合调查分析.docx
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公路篇》真题及答案.docx
【课件】Unit+3+Reading+and+Thinking公开课课件人教版(2019)必修第一册.pptx
嵌入式软件开发流程566841551.doc
生命密码PPT课件.ppt
爱与责任-师德之魂.ppt
制冷空调装置自动控制技术讲义.p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