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表样).doc
4页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编号:出质人:(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质权人:(以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债务人:(以下称“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鉴于:1、甲方与丙方鉴于:,丙方根据约定应偿付甲方工程款,总金额为,已收工程款为人民币尚欠人民币(简称为“应收账款”)2、甲方拟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并且同意以对丙方的应收账款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甲、乙、丙各方经协商一致,就应收账款质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质押物应收账款为,为人民币元,偿付期限为年,具体以竣工项目工程款结算情况表为准第二条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主债权及其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过户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第三条应收账款质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偿付完毕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第四条应收账款的支付丙方需根据与甲方所签订的项目约定向甲方支付项目工程尾款,丙方需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监管账户,账号为第五条质押登记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质押登记,其他各方有义务给予全力配合,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质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支付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发给各方的任何函件(包括书面同意、指示、指令、认可、确认等)应加盖单位公章;2、甲方承诺并保证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是真实、合法的,且全部在诉讼时效的期间内;甲方享有对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对该应收账款享有优先权利或其他权利,本协议所设定的质押在完成所有法定手续后即构成对应收账款设定的有效质押;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在应收账款上设臵其他质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会转让应收账款或作出其他危害应收账款及质权的行为;3、甲方承诺因未履行到期债务,乙方依法享有对出质的应收账款的处臵权,甲方对此无异议;4、在本协议规定的质押期限内,质押登记按规定如需重新办理质押登记或变-#-41更质押登记事项的,甲方应根据相关规定配合乙方办理;5、甲方承诺已经告知乙方自质押登记起过去半年之内所有有效的甲方名称或甲方所有有效及曾经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6、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协议作为登记附件提交登记公示系统7、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质押登记所需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法定注册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码等,保证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在相关资料、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
8、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应收帐款向第三方转让或提供质押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发给各方的任何函件(包括书面同意、指示、指令、认可、确认等)应加盖单位公章;2、如丙方未能按约定支付项目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3、在本协议规定的质押期限内,按规定如需重新办理质押登记或变更质押登记事项的,乙方应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办理;4、甲方不履行到期债务或下列实现质权的情形发生时,乙方有权依本协议约定处分权利质权,并就处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1)甲方未全面履行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偿付本息义务;(2)甲方经营情况严重恶化;(3)甲方解散、被申请破产、撤销、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4)甲方明确表示或客观情况表明其已无法继续履行债务的;(5)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可能给乙方造成重大风险或损失第八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发给各方的任何函件(包括书面同意、指示、指令、认可、确认等)应加盖一单位公章;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出质人与质权人质押担保关系解除前,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与出质人对项目金额及相关的协议进行变更、修改、解除行为;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规定如需重新办理质押登记或变更质押登记事项的,丙方应根据相关规定配合乙方办理。
第九条声明与保证各方声明,完全了解本协议项下的质物已质押给乙方,乙方持有质权第十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均需向相对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各方均有过错的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协议某一条款时,各方应协商解决第十二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协议一式份,每方各持贰份,其他报送有关部门,经签字盖章后生效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丙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