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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本科学生学业评价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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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浙江传媒学院本科学生学业评价暂行办法 浙江传媒学院本科学生学业评价暂行手段 浙传院教〔2022〕18号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学生学业评价手段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进一步推动学风创办,引导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全面进展,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和《浙江传媒学院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暂行手段 一、学业评价范围 本科生学业评价分为第一课堂和其次课堂两个方面 第一课堂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课程、各教学环节(含理论、测验、实践、毕业环节等) 其次课堂学业评价结合《浙江传媒学院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其次课堂实践学分实施手段》,以“其次课堂实践学分”为主要依据,主要是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实践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利用课外时间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学科竞赛、学术讲座、科研训练工程、文学艺术创作、科学技术开发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学术研究成果、具有确定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形式的优秀成果后,经学校审定批准后确定的学分。

      二、评定方法与标准 (一)第一课堂 第一课堂以平均学分绩点综合衡量学生的课堂学业劳绩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为: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1.本公式中课程是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课程,不含辅修专业课程 2.课程中百分制、五级记分制与课程绩点的换算为: 百分制劳绩 90-100 80-89 70-79 60-69 <60 课程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 0 五级制及对应的百分制 不及格=50 优=95 良=85 中=75 及格=65 课程绩点 4.5 3.5 2.5 1.5 0 3.在评价学年内,考试不及格的课程,以实得劳绩计入本学年学业劳绩中 4.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而受处分及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均以零分计入本学年学习劳绩中 5.已有考试劳绩而重修的,以重修劳绩计入学业劳绩计算公式中 6.全体免修课程均以不记入第一课堂学业评价之中 7.对外交流的学生,由相关二级学院按《浙江传媒学院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负责做好劳绩转换和学分确认工作。

      8.根据此公式由教务管理系统可分别统计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和全体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二)其次课堂 其次课堂学业评价结合《浙江传媒学院2022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其次课堂实践学分实施手段》,以“其次课堂实践学分”为主要依据,主要包括“读百部书、看百部电影”、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公开发表论文、各类社会实践及各类专业 考级等 1.“读百部书、看百部电影” “读百部书、看百部电影”是为提高学生人文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文化空气而开设的课外课程,要求每位本科学生在第一、二学年“读百部书、看百部电影”根基上,至少完成5篇书评(读后感)、5篇影评(观后感),按照学校要求(浙传院[2022]29号)完成5篇书评和5篇影评并合格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2.学年论文 学年论文是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前的必要训练,通过学年论文写作,磨练学生察觉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才能,逐步培养学生的科研才能和创新素质,从而推进素质教导和创新教导学年论文要求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结合专业和课程学习在第三学年内完成,一人一题,不得抄袭,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学年论文格式可参照学校毕业论文格式或由各二级学院制定。

      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学年论文并合格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3.创新创业训练工程 (1)创新训练工程:包括加入校、省级创新基金工程,完成校级创新基金工程结题后,工程负责人获2学分,优秀结题工程可增加2学分;省级工程结题后获4-5学分其它人员均获工程负责人一半的学分 (2)创业训练工程:在校期间加入学校举办的各类就业培训一次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与培训体会一并交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可获1-2学分在校期间正式注册公司的法人代表经营企业,注册时间在一年及以上的可获1-2学分,在淘宝网上经营符合自主创业要求的可获1-2学分 (3)职业技能培训工程: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可凭相关职业技能部门颁发的技能合格证书,每张合格证书获1学分 (4)科研训练工程:学生加入教师各级各类科研工程研究,可获相应科研训练工程学分 表一 科研训练工程学分标准 工程级别 国家级科研工程 省部级科研工程 厅局级科研工程 校级科研工程 每个工程可加入学生数 2-8 2-5 1-3 1-2 学分 每生不高于4学分 每生不高于2学分 每生不高于2学分 每生不高于1学分 1. 计分以工程为单位举行,统一在课题结题年度计分; 2. 学生加入教师科研工程,在一个周期内只限于1项,不能重复多头加入; 3. 在课题立项时由工程负责人办理登记手续; 4. 学生加入教师科研工程研究,在研期间,一般不得变更人员,如确需变更人员的,需填写变更表,并报科研处备案。

      (5)学科竞赛与专业大赛工程:凡加入各学院、部门组建的学科竞赛与专业大赛团队,参与团队的培训与训练,可由各学院(团队负责人)根据加入处境赋予根本学分1-2学分对于获奖的学生,每生另行赋予学分赏赐,概括如下表专业大赛须是我校专业大赛库工程 表二 学科竞赛与专业大赛学分标准 参与学科竞赛 与专业大赛 根本学分 获奖等级 比赛类别 学科竞赛 获奖学分 国家级及以上 省部级 校级 一级专业大赛 (国家赛) 专业大赛 获奖学分 一级专业大赛 (省赛) 二级专业大赛 (国家赛) 二级专业大赛 (省赛) 2 2 1 3 2 特等奖 1-2 一等奖 3-6 3 2 3-6 2 2 1 二等奖 三等奖 2 1 2 1 2 2 1 2 2 1 (6) “播送电视”实践工程:是指学生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爱好,在测验电视台、“未来之星”播送电台拍摄、制作和播出等,或公开播出的播送电视作品,经测验电视台(创新中心)审定概括标准如表三 (7)教师工作室工程:学生参与教师工作室工作,各工作室根据学生参与工作的概括表现赋予学生1-4学分/年度 表三 “播送电视”实践创新学分标准 工程 电视栏目考核分260分 参评条件 栏目主创人员考核达成120分 栏目主创人员考核达成200分以上 栏目主创人员考核达成140分 栏目主创人员考核达成220分以上 学分 1 2-4 1 2-4 2-4 1-2 1 2-4 栏目负责人、获年度优秀记者的学生,可酌情增加1个学分。

      备注 播送电视栏目 实践工程 播送栏目考核分280分 播出 影视作品 播出机房 省级以上媒体 专题 新闻 县市级媒体 考核指标300个小时 专题 新闻 值机120个小时 值机250个小时以上 4.社会实践活动 (1)学生利用假期加入社会实践活动,为期一周以上,有校内相关组织推举证明和实践单位证明,并提交科技论文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审定,质量较好的,每项活动每生可获2学分的其次课堂实践学分 (2)学生加入大学生艺术团,能正常开展训练,积极参与学校大型活动,劳绩显著,每年可获1-2个其次课堂学分此项学分由学生艺术团考核推举,校团委举行学分认定 5.公开发表论文、专利学分赏赐 学生加入各类其次课堂实践活动,在公开刊物发表文章(概括等级由科研处认定)计1-6学分,其次起可获第一学分的一半学生在校期间获专利证书,可获2-4学分 6.专题教导、学术讲座 学生每加入由学校组织的各类专题教导、学术讲座一次可获0.2学分,由讲座系统自行记录劳绩在专题教导和学术讲座终止后,学生每完成2篇心得(不少于1000字)计1学分,建议各二级学院班主任完成讲座心得的评阅,并于每年5月录入劳绩。

      本工程每生最多可获2学分 7.各类专业考级 (1)普遍非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劳绩425分及以上者,加2分;通过六级者加4分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取得省大学英语三级合格证书者,加1分;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劳绩425分及以上者,加2分;通过六级者加4分英语专业学生获得全国大学英语专业四级合格证书者,加2分,取得专业英语8级者,加4分 (2)普遍非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学生通过省计算机二级考试者加2分,通过省三级者加4分 (3)非播音专业学生通过国家普遍话测试一级乙等者加2分,一级甲等通过者加3分;播音专业学生通过一级甲等加2分 (4)二级学院也可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制定相关专业的考级要求和加分标准,报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8.学生有其它其次课堂实践工程,可以书面报告提交至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来议论抉择相应分值 9.其次课堂学分确认的程序及要求按《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其次课堂实践学分实施手段》、《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其次课堂创业训练工程和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实践学分认定手段(修订)》等文件执行 (三)学业总体评价 学生学业评价总分的计算公式为: 第一课堂学业评价分数×80% + 其次课堂实践学分 1.第一课堂学业评价分数与平均课程绩点按下表折算: 平均课程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 学业评价分数 90-100 80-89 70-79 60-69 2.其次课堂实践学分为经学校审定批准后确定的学业评价分数,最高为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3.按学生学业评价总分上下排名确定学生学业评价劳绩排名。

      三、学生学业评价的操作与运用 1.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各自的实际处境制定概括操作手段,经学院议论通过后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2.学业评价的结果,可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选优、转专业及推举对外交流等的主要依据 四、本暂行手段从2022级本科学生开头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十月一十七日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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