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规划编制的原则和程序.doc
2页环境规划编制的原则和程序 1.原则 (1)坚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针对地区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合理确定地区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 (3)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4)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环魄综合整治和环境建设为重点,既要满足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为后代预留可持续发展空间 (5)坚持将传统风貌与现代化建设相结合,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名胜占迹保护相结合,科学地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6)坚持环境保护规划服从区域、流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注惫环境规划与其他专业规划的相互衔接、补充和完善,充分发挥其在环境管理方面的综合协调作用 (7)坚持前晚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既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2.程序 (1)确定任务:当地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规划,明确编制规划的其体要求(包括规划范围、规划时限、规划爪点等》。
(z)调查、搜集资料:规划编制单位应搜集编制规划所必需的当地生态环境、社会、经济背景或现状资料.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农、林、水等行业发展规划的有关资料.必要时,应对生态敬感地Ix、代表地方特色的地试、需要重点保护的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地区,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进行专门调夜或监测. (3)编制规划大纲:按照附录的有关要求编制规划大纲 (4)规划大纲论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规划大纲进行论证或征询专家愈见规划编制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对规划大纲进行修改后作为编制规划的依据 (5)编制规划:按照规划大纲的要求编制规划 (6)规划审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论证后的规划大纲组织对规划进行审查,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报批稿 (7)规划批准、实施:规划报批稿报送县级以上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