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试行)》
31页1、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业务程序,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应当遵循本指引。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业务程序,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业务流程。涉税专业服务通用业务流程包括:业务承接、业务委派、业务计划、业务实施、业务记录、业务成果、业务档案。第四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以下简称“49号公告”)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其他相关信息。第五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实行信任保护原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有权终止业务:(一)委托人
2、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二)委托人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信息的;(三)委托人不按照业务结果进行申报的;(四)其他因委托人原因限制业务实施的情形。如已完成部分约定业务,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费用,并就已完成事项进行免责性声明,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不承担该部分责任。第六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循税务师职业道德指引(试行)的规定。第七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循税务师行业质量控制指引(试行)的规定,在执行具体业务流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对执业风险的影响因素,使执业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第二章 业务承接第八条 业务承接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确定是否接受或保持业务委托关系前,就涉税专业服务进行调查、评估并签署业务委托协议的业务活动。第九条 税务师事务所承接涉税专业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具备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相应专业资质;(二)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能够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三)涉税服务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四)涉税服务人员能够获取有效资料和必要工作
3、条件。第十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在确定是否接受和保持业务委托关系前,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委托人的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充分评估项目风险;重大项目,应由税务师事务所业务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的评估情况进行评价和决策。应当对下列业务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一)委托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二)委托人的信誉、诚信可靠性及税法遵从度;(三)委托人的委托目的和目标;(四)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五)财务会计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七)是否存在以前年度受到税务机关处罚情况;(八)其他对涉税服务人员执业质量情形的影响。第十一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在确定承接或保持的业务时,应与委托人签订业务委托协议。业务委托协议一般包括如下要素:(一)委托原因和背景;(二)委托人的需求;(三)服务目标;(四)适用的税收法律标准;(五)项目组主要成员;(六)服务程序;(七)服务成果体现形式、提交方式和时间;(八)业务收费时间和方式;(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违约责任;(十一)签约双方认为应约定的其他事项。业务委托协议应当由评估项目涉税风险的涉税服务人员起草,委托
4、协议的起草人或审定人应成为项目组成员。第十二条 业务委托协议的名称应当根据涉税专业服务业务的性质和分类确定。第十三条 税务师事务所不得在业务委托协议中做出超越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影响独立性的承诺;不得做出对预测事项和未来事项的承诺;不得做出承担委托人决策责任的承诺。第十四条 税务师事务所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在约定期限和特定目的下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对于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及其指向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无论业务委托协议是否成立,均不得泄漏或者不正当使用。委托人及其指向第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工作协助;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业务成果。第十五条 业务委托协议中应当约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业务成果仅供协议中明确的使用者使用,并约定使用不当的责任。第十六条 业务委托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发现相关事项没有约定、约定不明或约定事项发生变化的,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第十七条 业务委托协议履行完毕或解除,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自行终止。第十八条 业务委托协议应当明确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九条 业务
《《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试行)》》由会员木**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试行)》》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导则(报批稿)
安徽省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材料清单、流程、常用网站
县城居住社区基础保障型服务、品质提升型服务要素配置
陕西省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2024版)
关于本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资源实施意见
光伏系统施工质量验收表格、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巡检周期表
牛大力主要病虫害及防治方法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主要仪器设备要求、第一类业务范围检测项目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承诺书、材料要求、资质证书样式、变更延续申请表
实景三维数据赋能高质量发展创新应用典型案例申报表
茶园杂草危害评价方法、广东茶园杂草种类
城市供水原水水质标准(修订征)
既有民用建筑检查标准(征)
主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重量折算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
岩土开挖分级、掏槽眼布置技术参数、探硐施工条件适宜性评价、坑探地质编录图式、质量验收表
供应链信息路由控制示例
2024-05-10 7页
2024-05-06 3页
2024-05-06 105页
2024-05-06 98页
2024-05-06 98页
2024-05-05 73页
2024-05-05 253页
2024-05-05 62页
2024-05-05 64页
2024-05-05 72页